1986年5月,在已建有友林人民法庭、胜坨人民法庭的基础上,建立永安
人民法庭。1987、1988年,山东省委强调人民法庭建设,提出一乡一镇建立
一处人民法庭的建设格局。1987年3月,建立董集人民法庭,同年12月,在东
营市劳改支队建立青坨人民法庭。1988年4月,建立垦利人民法庭、郝家人民
法庭。1989年初,设立高盖人民法庭、胜利人民法庭、宁海人民法庭、西宋
人民法庭、建林人民法庭。至此,除下镇乡之外,实现了一乡一庭。
1989年3月,成立行政审判庭。1990年8月,成立告申庭和执行庭,撤销
信访接待室。1991年10月,成立政策研究室。1992年,县法院第一个法医门
诊在县医院成立,受县人民法院和县医院双重领导,任务是办理因违法行为
造成的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人身保险等伤情的鉴定。同年,在胜坨医院成
立法医门诊。1993年,在黄河农场医院成立法医门诊。1993年4月,撤销青坨
法庭。1996年9月,成立司法警察中队、司法技术鉴定科。
1996年1月,撤销胜利人民法庭;4月,撤销董集人民法庭。1997年3月,
撤销宁海人民法庭。1998年1月,撤销西宋人民法庭;9月,撤销建林人民法
庭。1999年4月,撤销孤岛人民法庭、郝家人民法庭;12月,撤销高盖人民法
庭。至2000年1月,保留永安人民法庭、胜坨人民法庭、垦利人民法庭3处中
心法庭,每处中心法庭人员达10人,实现了“三至五个乡镇一处法庭”的目标
要求。
2000年2月,司法警察中队更名为司法警察大队,有法警8人。2000年12
月27日,撤销告申庭、执行庭,成立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执行局下设
执行一庭、执行二庭。2000年底,撤销垦利人民法庭,成立民事审判第二庭。
2001年4月,撤销永安人民法庭,成立巡回法庭。2002年3月,撤销巡回
法庭及经济审判庭。2002年5月,成立油区巡回法庭(与胜坨法庭一套机构,
两个牌子)。同月,成立政工科、监察室。2002年5月,司法技术鉴定科更名
为司法技术鉴定中心。
至2002年底,垦利县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
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监庭、研究室、办公室、司法技术鉴
定中心、政工科、监察室、胜坨法庭,下设执行局(分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和司法警察大队),共15个机构。
第一辑 机构
视图
1986年5月,在已建有友林人民法庭、胜坨人民法庭的基础上,建立永安
人民法庭。1987、1988年,山东省委强调人民法庭建设,提出一乡一镇建立
一处人民法庭的建设格局。1987年3月,建立董集人民法庭,同年12月,在东
营市劳改支队建立青坨人民法庭。1988年4月,建立垦利人民法庭、郝家人民
法庭。1989年初,设立高盖人民法庭、胜利人民法庭、宁海人民法庭、西宋
人民法庭、建林人民法庭。至此,除下镇乡之外,实现了一乡一庭。
1989年3月,成立行政审判庭。1990年8月,成立告申庭和执行庭,撤销
信访接待室。1991年10月,成立政策研究室。1992年,县法院第一个法医门
诊在县医院成立,受县人民法院和县医院双重领导,任务是办理因违法行为
造成的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人身保险等伤情的鉴定。同年,在胜坨医院成
立法医门诊。1993年,在黄河农场医院成立法医门诊。1993年4月,撤销青坨
法庭。1996年9月,成立司法警察中队、司法技术鉴定科。
1996年1月,撤销胜利人民法庭;4月,撤销董集人民法庭。1997年3月,
撤销宁海人民法庭。1998年1月,撤销西宋人民法庭;9月,撤销建林人民法
庭。1999年4月,撤销孤岛人民法庭、郝家人民法庭;12月,撤销高盖人民法
庭。至2000年1月,保留永安人民法庭、胜坨人民法庭、垦利人民法庭3处中
心法庭,每处中心法庭人员达10人,实现了“三至五个乡镇一处法庭”的目标
要求。
2000年2月,司法警察中队更名为司法警察大队,有法警8人。2000年12
月27日,撤销告申庭、执行庭,成立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执行局下设
执行一庭、执行二庭。2000年底,撤销垦利人民法庭,成立民事审判第二庭。
2001年4月,撤销永安人民法庭,成立巡回法庭。2002年3月,撤销巡回
法庭及经济审判庭。2002年5月,成立油区巡回法庭(与胜坨法庭一套机构,
两个牌子)。同月,成立政工科、监察室。2002年5月,司法技术鉴定科更名
为司法技术鉴定中心。
至2002年底,垦利县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
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监庭、研究室、办公室、司法技术鉴
定中心、政工科、监察室、胜坨法庭,下设执行局(分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和司法警察大队),共15个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