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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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5月,在已建有友林人民法庭、胜坨人民法庭的基础上,建立永安
人民法庭。1987、1988年,山东省委强调人民法庭建设,提出一乡一镇建立
一处人民法庭的建设格局。1987年3月,建立董集人民法庭,同年12月,在东
营市劳改支队建立青坨人民法庭。1988年4月,建立垦利人民法庭、郝家人民
法庭。1989年初,设立高盖人民法庭、胜利人民法庭、宁海人民法庭、西宋
人民法庭、建林人民法庭。至此,除下镇乡之外,实现了一乡一庭。
1989年3月,成立行政审判庭。1990年8月,成立告申庭和执行庭,撤销
信访接待室。1991年10月,成立政策研究室。1992年,县法院第一个法医门
诊在县医院成立,受县人民法院和县医院双重领导,任务是办理因违法行为
造成的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人身保险等伤情的鉴定。同年,在胜坨医院成
立法医门诊。1993年,在黄河农场医院成立法医门诊。1993年4月,撤销青坨
法庭。1996年9月,成立司法警察中队、司法技术鉴定科。
1996年1月,撤销胜利人民法庭;4月,撤销董集人民法庭。1997年3月,
撤销宁海人民法庭。1998年1月,撤销西宋人民法庭;9月,撤销建林人民法
庭。1999年4月,撤销孤岛人民法庭、郝家人民法庭;12月,撤销高盖人民法
庭。至2000年1月,保留永安人民法庭、胜坨人民法庭、垦利人民法庭3处中
心法庭,每处中心法庭人员达10人,实现了“三至五个乡镇一处法庭”的目标
要求。
2000年2月,司法警察中队更名为司法警察大队,有法警8人。2000年12
月27日,撤销告申庭、执行庭,成立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执行局下设
执行一庭、执行二庭。2000年底,撤销垦利人民法庭,成立民事审判第二庭。
2001年4月,撤销永安人民法庭,成立巡回法庭。2002年3月,撤销巡回
法庭及经济审判庭。2002年5月,成立油区巡回法庭(与胜坨法庭一套机构,
两个牌子)。同月,成立政工科、监察室。2002年5月,司法技术鉴定科更名
为司法技术鉴定中心。
至2002年底,垦利县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
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监庭、研究室、办公室、司法技术鉴
定中心、政工科、监察室、胜坨法庭,下设执行局(分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和司法警察大队),共15个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