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控告申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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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贯彻高检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全年共接待来访29人次,处理来信31件,其中为法纪检察提供案件线索4件,
为经济检察提供案件线索2件。
1988年9月,县人民检察院建立经济、法纪罪案举报中心,设立举报箱。
全年,共受理举报46件次,属于检察机关处理的3件4人,立案2件2人,查结
积案1件1人,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
1990~1992年,全县控告申诉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认真处理
来信来访和受理举报,使控告申诉工作成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
梁和纽带, 发挥双重监督制约作用, 控告、 申诉、举报大量增加。1986~
1992年,共接待来信来访和受理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举报380件次。其中,来信
223件,来访286人次。为经济检察部门提供案件线索76件。其中,1992年6月
查办的宁海乡某村原党支部书记2万余元贪污案,就是该村近百名群众联名
上访、举报提供的线索。
1993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宣传检察机关受案范围、办案重点、公民
举报方法和形式为主要内容的举报宣传活动。借庆祝举报中心成立五周年之
际,院领导发表专题广播讲话,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到全县12个乡镇、重
点村和油田单位宣传。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为
题,向全县人民发表电视讲话,进一步阐明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及检察
机关惩治腐败的措施。开展致人民代表一封信活动,向人民代表汇报检察工
作,开展举报宣传。印发张贴《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
通告》,利用广播电视台播放。至年底,共收到各类举报信件22件,接待来
访29人次。其中,贪污案件线索5件5人,受贿案件线索1件1人,挪用公款案
件线索1件1人,偷税案件线索1件1人,其它案件线索1件1人,均依法作出处
理。
1994年,共受理群众来信32件,来访11人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
回音。1995~1999年,狠抓举报线索的消化处理,快登记、快筛选、快分流、
快初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9件次,其中,信访97件,人访62件,并为自
侦部门提供充足的案源。2000年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工具,深入乡
镇、厂矿进行宣传,效果明显。至2002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68件次,其中人
访112件,信访15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