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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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后,继续依法对全县境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项目执行“三
同时”(建设项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制度,限期治理项目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处理;
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把防、管、治相
结合的方针落到实处,改善了环境质量。20世纪80年代末,针对油田地广点
多的实际情况,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污染事故
的查处力度,及时清理污染现场。1989~2002年,累计查处油区污染面积332
万平方米,治理污染现场310万平方米。如1995年春,胜利油田东辛采油厂永
123号井发生作业井喷造成60万平方米的严重污染;2002年9月17日,由于黄
河调水、调沙造成红柳油田原油泄漏,滩涂污染面积8万平方米,通过依法
监理,均得到妥善处理。
在环境监理工作中,重点对老污染源(石化、万达、化肥厂等企业)征
收排污费;同时,相继开征建筑施工噪声收费和锅炉烟尘收费。1986~2002
年,累计征收各类排污费14000余万元。
环境目标责任制 1989年4月,县长与市长签订1989~1990年度县长环
境目标责任书。同年12月,县政府召开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县长与县建
委等8个部门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1991、1993、1999、2001年县长与市
长分别签订1991~1992、1993~1997、1999~2000、2001~2002年度县长环
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对每届责任书指标做到科学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
每年定期召开环境保护工作调度会议,督促落实任务的完成。2001年,制定
《垦利县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提出具体
要求。在市政府组织的责任书考核验收中垦利县名列前茅,其中2001~2002
年度考核中取得全市第一。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994年,制定《垦利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暂
行办法》,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规定,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严格执行“三同时”(建设项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逐
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法轨道。1986~2002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29个,
项目总投资82892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2694.6万元。拒批污染重、耗能高、
耗水大的建设项目26个。2002年,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
环境污染治理与控制 1989年,对县属企业及乡镇工业污染源进行调
查摸底,加大水、大气、噪声、工业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工作力度。1996
年,对污染严重的垦利县振威化工厂责令其停产关闭。由于境内工业及居民
生活主要以石油、煤、天然气等为原料,烟尘、二氧化碳等污染物的排放量
逐年上升。1999年,废气排放量4.12亿标立方米,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29.63
万吨,达标排放23.12万吨,达标率为78%,废水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
石油类等,其中以石油类污染最为严重。
为改善境内环境质量,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1995~2000年,省、
市、县政府下达废水限期治理项目20个,全县废水治理累计投资4577万元,
排污达标率为100%; 省、市政府下达废气限期治理项目3个,主要污染源为
35蒸吨热电锅炉和4蒸吨燃煤锅炉,其中省列限期治理项目垦利石化热电分
厂,累计治理投资210多万元。1990年,实行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做
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县
城区实施集中供热。2002年,总供热面积41.3万平方米,烟尘控制区5.26平
方公里,城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
20世纪90年代,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全面推进污染治理控制,由末
端治理向源头治理的战略性转变。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权”、“环保第
一审批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本着耗水不上、能耗高
不上、污染重不上的原则遏制新污染源的发生。2000~2002年,每年在全县范
围内组织开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3起。对
未批先建、超标排污企业、“(土)小”企业进行依法查处,关停小电镀企
业1家。 2002年底, 全县污染控制指标均达到市规定的目标,废水排放总量
500万吨,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控制在1680吨以内,石油类年排放量
控制在8吨以下。二氧化硫(SO2)年排放量为2750吨,烟尘年排放量为450吨。
环境宣传与法制教育 每年以“6·5”世界环境日和普法教育为契机,
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全县人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2000年5月21日,县
实验中学100名共青团员在一号水源保护区,开展“保护母亲河,争做环保
小卫士”活动。2001年,公布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本年,垦利县环保局
被评为“山东省环境宣传教育先进单位”。2002年6月,县环保局与县妇联举
办“保护环境,爱我家园”活动启动仪式,号召妇女丢掉塑料袋,重新拿起
“菜篮子”、“布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