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辑 殡葬改革及殡仪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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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 1986年,全国殡葬改革会议召开后,引起各级党委、政府
的重视,群众认识也有新的提高。1987年,垦利县殡葬工作实行承包责任制,
火化场与民政局签订承包合同。1989年2月,民政、公安、工商联合发出《关
于制止丧葬中的迷信活动》的通知,对全县制造迷信用品和销售摊点,进行
清理。全县共查处销售迷信用品的摊点250个,销毁封建迷信用品320多件,
取缔封建鼓乐班子150多个,巫婆、神汉等260余人,平掉散乱坟头1750多座,
有效地打击封建迷信活动,殡葬文明之风得到发扬。同时,对殡葬改革中出
现土葬回潮苗头,及早发现,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制止,防止蔓延,巩固殡
葬改革成果。对私行土葬,劝阻无效者,强行火化,刹住土葬回潮风。1990
年,县委、县政府两次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殡改工作。5月18日,召开全县
殡改工作会议,总结五年来婚丧改革基本情况,布置下一个五年的基本任务
和1991年的工作安排。在10月27日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与各乡镇政
府签订殡改目标责任状。各乡镇也根据县府统一安排,狠抓火化工作,狠刹
土葬回潮风,呈现出认真推行殡葬改革,15年未出现土葬的先进单位宁海乡。
在改革形势的推动下, 有3个乡镇建起7处劳动人民骨灰堂。 1991年11月,
《垦利县殡葬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当年全县火化率80%。90年代末,火化
率达到99.8%。先后总结推广宁海乡17年无土葬以及西宋乡、永安乡由后进
变先进的经验,在群众中提倡厚养薄葬,丧事简办,至2002年底,全县332个
村民委员会,村村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报酬。村
里红白事宜,皆由理事会料理,有效地刹住婚丧事务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之风。全县火化率为90%,全县平除散乱坟头3万多个,还田500余亩;建公
墓216处,骨灰堂7座。
殡仪设施建设 1989年4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垦利县殡葬管理所”,
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与火葬场合署办公,归口民政局,下设办公室、生产股。
1996年3月,垦利县火化场经东营市政府批准更名为“东营市殡仪馆”。同年
8月,加挂“胜利油田管理局殡仪服务中心”的牌子,承担油地殡葬服务与
管理双重职能。 占地2.53公顷,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已达
1500万元, 有干部职工24人,下设办公室、营业室、业务股和殡仪服务股。
1996年,服务环境亦不断优化。1997年,殡仪馆投资35万元,建成一座高标
准、仿古式、面积2000平方米,可存放4000具骨灰的大型骨灰堂(1999年7月
更名为聚仙阁),同时投资80万元建起会议室、接待室和消毒室。1998年,
投资96万元新建营业大厅、办公室、硬化广场、路面。1999年5月,出资8.5
万元, 购买豪华运尸车1辆。7月,投资54万元的悼念大厅建成;并先后投资
13万元,改装设备,改善环境。2000年10月,投资65万元,建筑面积为672平
方米的新火化车间建成。同月,又投入72万元,改进火化器具,实行计算机
操作。2000年2月、11月,市政府和胜利油田分别拨出专款70万元和120万元
资助殡仪馆建设。2002年,东营市殡仪馆实现设施现代化,服务规范化,环
境公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