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社会福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3&A=17&rec=76&run=13

福利院是为社会上缺乏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着的鳏寡孤独、
残疾人实施救济设施。各乡镇以福利院为龙头,在全县建立社会保障网络。
1986年10月,永安乡建立起本县第一所福利院。11月,高盖乡福利院建成投
入使用。1989年,胜坨乡集资22万元,修建高标准的福利院,收养老人12名。
此外,有些乡镇还实行乡村分散供养的形式。200多名老人,由村里实行统
筹供应,年生活费标准300~500元,满足老人基本生活需要。至1990年,全
县建成福利院7处,收养“五保”老人85名。福利院的建立,为老有所靠,
老有所养提供了保障。福利院实行民主管理原则,贯彻尊老敬老的精神,确
保老人享受冬暖夏凉、衣食有着落,每人每年生活费为400元。
1987年9月25日,县政协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到5个乡镇敬老院,为64
名“五保”老人查体治病。1989年9月,东营市红十字会一行4人,到垦利镇、
永安乡、新安乡福利院看望“五保”老人,给他们送去老年营养品,并为老
人做健康检查。1990年3月,县政府批转民政局《关于加强福利院建设和管理
工作的报告》,促进福利院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在各
乡镇开办福利院的过程中,经费不足,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为尽可能把福利
院办好,采取自己动手组织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新安乡福利院,发扬
艰苦奋斗精神,种菜、养猪、养鸡,以副养院,1988、1989两年收入5800元。
1991年1月,胜坨乡敬老院、新安乡敬老院被省民政厅、老龄委表彰为“省级
文明敬老院”。1992年,全县有10处敬老院,收养五保老人121名。新安乡敬
老院靠种菜、养猪,年创收1.5万元;郝家乡敬老院办饭店,以副补院,改善
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开拓办好福利院的新路子。1993~1994年,以副补院
活动在全县10处敬老院展开。乡镇敬老院发挥各自优势,因地制宜上经营项
目,全县院办经济快速发展,年创收5万余元。
1995年,民政部门在全县进行一次规模较大的对五保户及落实供养政策
普查工作。全县有符合供养条件的五保对象617户,688人。根据他们不同情
况,采取集中和分散供养两种方式予以安排,由10处敬老院供养168人,其他
老人分散在各村统筹供养,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1996年,郝
家镇投资20万元,高盖镇投资40万元,先后建起较高标准的敬老院。住院五
保老人的居住、生活、活动条件有更大改善。
1996~2001年,县民政局、妇联、总工会、团委、县直机关党委、组织
动员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与乡镇敬老院结成共建对子,开展“一助一,送温暖”
活动,首批有金融、土地等10家经济状况较好的单位与10处敬老院结对,为
敬老院捐赠现金98508元和价值16492元的物资,改善了院的物质条件和老年
人生活水平。1997年,“九九”老人节期间,全县大兴尊老敬老新风,结对
单位和计生委、城建委、农村信用社等单位主动捐钱捐物送温暖。胜坨镇党
委政府决定从当年10月1日起,为全镇43名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救济金
30元。
1998年1月8日,中共东营市委书记李殿魁到下镇乡敬老院和两个村走访
慰问,为孤寡老人和困难群众发放救济金3000元。同年,县、乡共投资100万
元对垦利镇、郝家镇、董集乡、下镇乡4所敬老院房舍进行改造,投资8万元,
为8处敬老院统一安装供暖设备。1998年,永安乡、新安乡、胜坨镇三处敬老
院被省民政厅评为“模范敬老院”。1999年,县乡投资70余万元,对建林、
西宋两乡敬老院改建、搬迁,增添硬件设施,改善了供养条件。到2001年,
“一助一”送温暖活动已开展6年,结对单位累计为全县捐赠现金18.471万元,
实物价值16.68万元。随后垦利县区划调整,由原来的12个乡镇合并为5镇2乡,
乡镇敬老院由10处合并为7处。至2002年,全县有敬老院8处,工作人员36人,
床位215个,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27名。
福利企业 垦利县社会福利企业起步较晚。1987年,县民政局成立福
利公司。同年有4个乡镇办起福利企业,安置社会“四残”(盲、肢体、智
力、聋哑)人员19名,全年创产值88万元,实现利润14.5万元。
1988~1990年,全县乡镇福利企业有所增加,吸纳残疾人逐年增多,经
济效益逐年增长,残疾人生活保障得到巩固和发展。这些企业采用承包责任
制的形式,利用上级给予的优惠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广开门路,采用灵活
多样的方式办好福利企业。经营项目有榨油、屠宰加工、塑料制品等,经济
效益与社会效益较好,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至2002
年,全县有福利企业9处,拥有固定资产6800万元,干部职工586人,安排残
疾人就业226人,占职工总数的40%,年创产值340万元,利税160万元。
双扶 帮扶 垦利县双扶 (扶优扶贫) 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
1986年,县委、县政府组织干部深入农村调查,全县困难户计8172户,34322
人,占总人口的18.2%。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分析贫困原因,制订脱贫计
划,坚持“扶持一片,致富一片”的方针,当年全县共扶持2513户,10053人。
1987年3月,全县“双扶”工作提出:用好扶贫资金,搞好“双扶”服务,引
导贫困群众因地制宜,广开门路,努力发展商品生产,尽快脱贫致富。经过
一年的努力,全县各部门共扶持贫困户4796户,2940户脱贫,脱贫率61%。
1991年,全县筹措扶贫周转金101万元,县直有关单位,发挥各自优势,
为扶持对象发展生产提供资金、 信息、技术。全县累计扶持贫困户3200户,
10000人,脱贫率60%。1995年,垦利县实施“四个一”(一个扶优储金会、
一个优抚医疗中心、一个拥军优属指导站、一个退伍军人劳务介绍所)工程。
12月29日,全市农村优抚安置保障网络实体化建设现场会在垦利召开,与会
人员参观了高盖、胜坨两镇实体化建设现场。1997年初,民政部门组织人力
对全县农村贫困人口作一次调查摸底,全县共有贫困村25个、4612户、16142
人。3月,县政府出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问题的实施意见》。全
县全年扶持农村贫困户600多户,脱贫率60%。1999年,垦利县积极开展社会
扶贫和“爱心献功臣”活动,县直部门及部分副科级以上干部与农村贫困户
结成扶贫帮困对子,帮助80户脱贫走上致富道路。2000年,垦利县双扶工作
实施新举措,乡镇、县直单位及其副科级以上干部与农村贫困户,特别是困
难优抚对象结成“一助一”对子,签订帮扶协议,筹集资金扶持他们上致富
项目,促使从根本上脱贫。至年底,全县12个扶优储金会共存储资金82万元,
先后投放资金56.4万元,扶持优抚对象84户,脱贫率80%。2002年,全县广
泛开展“党员联农户闯市场”活动,全县党员干部每人联系一个贫困户或优
抚对象,帮助他们寻找致富门路,为他们提供资金、信息,帮助他们搞好产
品营销,使80%的联系户走出困境。
节日走访慰问 垦利县委、县政府每逢元旦、春节,都安排走访慰问
活动,除在精神上给予关心慰问外,还为农村困难户、五保老人、优抚对象、
城市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发放慰问金、救济粮、御寒衣被和节日礼物,保证
那些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和全县人民一道
过上快乐的节日。
1998年前, 走访活动采取县里拨出专项资金, 由乡镇领导代为走访。
1991~1998年,县里共下拨资金100余万元,发放救济粮1200余吨,累计走访
10000户,29300余人次。1999年始,走访形式发展改变为四种,即:县五大
班子走访;县直部门单位走访、乡镇领导代县走访,面上救济。1999~2002
年, 累计走访13248户、 39566人次, 发放资金61.07万元, 粮食(面粉)
1531.5吨。
走访慰问在垦利县已形成制度。除元旦、春节安排走访外,仲秋节、老
人节期间,县乡领导到乡镇敬老院和百岁老人家庭走访慰问,为老人带去节
日问候和礼物。每年为老人发放慰问金、购买节日礼物折价合计30多万元。
县直单位利用传统节日,自发走访慰问贫困群众家庭,垦利县电业局自2001
年开始实施“四个一”工程(即每年春节走访200户困难群众,每户赠送100
元慰问金,一袋面粉、一床棉被、一张彩虹年画)。
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对象是农村困难(五保)户,城镇下岗职工及因
各种自然灾害、疾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贫困人员。通过社会救济,保障救
济对象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避免外流乞讨,维护社会安定。垦利县民
政部门通过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确定救济对象,及时发放救济款物。遇有
突发性自然灾害,发放临时救济款救助受灾群众。1986~1990年,全县累计
发放各类社会救济金50.1万元,1991~2002年,发放救济金8502万元。1997
年11月30日, 县政府颁布《垦利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
1998年1月,实施农村低保制度。1998~2002年,全县发放农村低保金58.1万
元,发放保障粮78.35万公斤。
1998年7月,全县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至2002年,全县发
放城镇低保金36.3万元。
彩票 垦利县福利彩票工作始于1989年,初期没有专业队伍,主要是
每年抽调人员在物资交流大会期间集中开展销售活动,有时利用春节前集中
开展活动,销售方式为即开型,销售额尚不稳定,从几万元到100多万元不
等。后经上级批准,于2000年5月1日开通电脑福利彩票,经过3年多的发展,
至2002年,全县有26个销售点,销售额9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