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辑 劳动仲裁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3&A=17&rec=66&run=13

1987年,垦利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受
理本县辖区内的劳动争议,同时受理属于劳动部门的来信来访。1989年后,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与劳动局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合署办公,又承担起全县劳动
合同鉴证工作。1990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起,调解处理。1991~1994年,
各企业逐步成立调解委员会,将劳动争议案件解决在本企业。1994年7月5日
《劳动法》颁布后,随着《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企业与职工学法用法的自
觉性以及维权意识得到提高,加之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劳动争议案件亦逐年
增加,1996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起,立案1起,依法裁决1起。1998年,受
理劳动争议案件16起,立案12起,调解处理9起,依法裁决3起。1999年,受
理劳动争议案件25起,立案18起,调解处理13起,依法裁决5起,自行和解7
起。2002年,劳动争议案件25起,立案16起,结案1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