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机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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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月,垦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垦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县
委、县纪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机关的综合后勤服务机构,主要负
责机关大院基本建设、规划、房产管理和维修、机关食堂管理、机关车辆管
理、机关驻地绿化、美化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并负责对县政府招待所的管理。
房屋的建设及管理
1994~2001年, 相继开工建设县委后院1、2、3号楼、新兴小区10、11、
12号楼、县级公寓楼、老干部退休楼、单体宿舍楼,建筑面积26430.65平方
米,解决258户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同时,为解决两院办公拥挤问题,于1998
年开工建设县委综合办公楼,面积1819.9平方米,并对县委、县政府办公楼
进行装修。2000年,对所辖房屋390户,进行公有住房制度改革。
机关绿化
为美化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环境,1998年3月至2001年4月分别建设3处
草坪,面积9828.05平方米,县委、县政府两院的绿化率达到45%。2002年,
被市创建园林城市领导小组评为花园式单位。
车辆管理
1998年12月,成立东营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垦利工作委员会机关事务局
工作站。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及周边单位190余名驾驶员的办证、验证及
车辆年审工作。连续4年被业务部门评为机动车及驾驶员检审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