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代表联络工作和乡镇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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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联络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人大代表来访制度,常委会
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工作中加强代表小组制度
建设,组织、指导代表、代表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联络活动,采取以会代训
和各代表小组集中学习的方法对代表进行培训。至2002年底,全县建起64个
代表小组,这些代表小组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开展活动。活动的主要
内容有,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人大代表基本知识;开展视察、
调查活动;走访联系选民等。1994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中
开展为振兴垦利经济“建功立业、评先树优”活动。推荐评选出12个先进代
表小组和80名优秀人大代表进行表彰。2000年,组织代表开展“进行一次持
证视察,联系一个贫困户结对帮扶,提一条建议,创一条致富路子,办一件
实事好事”的“五个一”活动。
乡镇人大工作
1987年前,各乡镇设一名人大工作联络员。9月,各乡镇普遍建立人大工
作办公室,办公室一般由人大联络员、乡镇政府文书、工会、青年、妇女、
民兵群众团体负责人等主持工作。后来随着工作的开展,人大主席团设主席、
副主席等职,在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负责办理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任务越来
越繁重。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县人大常委会把加
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摆在重要位置,列入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乡
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制度,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
乡镇、联系代表制度。1998年始,全县12个乡镇人大主席团普遍开展代表议
事会和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代表议事会和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一般每季度
召开一次,遇到重大问题,随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