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价格管理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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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贯彻执行“巩固、消化、补充、改善”方针,宏观上管而不死,
微观上活而不乱,努力稳定市场物价。县物价局结合全县实际,编制“商品
价格分类目录”。对百货、文化、副食、针纺等13类商品按照国家定价、国
家指导价、企业自主价3种价格形式归类说明,并实行红、蓝、绿3色价格标
签制度。 调整棉花、 砖瓦、邮电资费及部分药品价格。本年,在全县开展
“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
1987年入春后,对县化肥厂生产的碳氨实行限价销售;对企业计划外采
购的化肥实行进价加运费再加5%的管理费销售。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下半年,主要是加强对民用煤、种子、石油产
品、食糖的价格管理;调整啤酒价格;调整棉花、农药、白银、黄金饰品和
部分药品等价格。
1988年,以治理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为重点,实行物价控制目标制度,严
格控制物价上涨。调整肉、蛋、菜、食糖部分烟酒价格,对彩电实行价格浮
动;对黑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实行提价申报制;对粮油实行最高限价;
合理调整农副产品价格。
1989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保今年物价涨幅明显低于去年”的指导
方针,县政府制发《加强物价管理,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对计划外采购
的电冰箱、电视机等8种工业产品仍实行提价申报制度,严格控制进货费用
和进销差率。全年各种差率综合比上年低3~5个百分点;对农用化肥、农药、
地膜实行专营;对畜禽饲料、砖瓦、计划外石油产品作降价调整。7月,结
合省物价局公布的非商品收费标准,清理整顿21个系统52个单位的收费项目。
1990年,根据上级控制价格水平,加强物价管理的指示精神,修订完善
电冰箱等10种实行价格申报制度商品的综合差率;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物价管
理制度、调价申报制度;对上级规定的铁丝、圆钉、火柴、洗衣粉、肥皂等
12类商品实行监控;对化肥、农药等41种重点生产资料实行专营管理。
1991年,加强市场物价管理。对地产品按照《条例》核定成本,制定合
理的厂销、 零售价格。 会同电业部门下调农村电价。3月,与财政局制发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由物价部门
核发《收费许可证》。对43个未上报且存在收费行为的单位,予以补办《收
费许可证》或取消收费资格。
1992年,国家调整棉花供应价格、工业用盐价格。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
费工作,物价部门全年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执法人员216人,发放《收费许
可证》216个,其中换发205个。对42个系统的收费单位进行登记、建档。制
发《关于继续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参赛活动意见》,当年,县五交化大
厦等8个单位被评为“双信”单位。
1993年,因部分原油平转高,上调成品油销售价格;取消涉农收费33项;
对263个收费单位进行年审,年审率100%。
1994年,国家适当上调小麦、玉米、粳稻的定购价格,提高居民生活照
明以外的用电价格;提高原油、成品油和天燃气的销售价格。
1995年,全县市场食品类和农业生产资料类出现物价涨幅过高的现象,
物价部门为抑制通货膨胀,采取的措施是:1.进一步清理流通渠道,加强对
粮食、肉、蛋、菜和粮食制品管理,对地产化肥经营实行差率控制;2.建立
完善风险基金和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制度,发挥调控作用,平抑市场物价;3.
加强明码标价管理,发挥价格监督网络和社会监督作用。本年,调整棉花收
购价格、县城自来水价格;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继续实行年审制度。
1996年,对计划外采购的化肥、农药、农膜价格实行报批制度;整顿全
县粮所(店)的议价粮油和粮油食品价格;调整粮食收购和食盐价格。重点
对涉农、中小学收费进行年审。建立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和县、乡、村三级信
息网络,聘请监督检查员和信息员。
1997年,省、市《商品和服务价格分工目录》出台后,属县管的严格纳
入管理范围。对已经放开但市场价格比较混乱的商品,在适当情况下予以协
调指导,实行差率或其他形式控制。对80余种农副产品、消费品、服务项目
收费价格实行监测;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实行提价申报备案制度;对重要生产
资料价格实行月报告考核制度;对重点集镇实行定点报告和形势分析调研制
度。结合年审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严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
准关,落实“两证、一票、一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1998年,为整顿价格秩序,全县价格监测点由11个增加到17个,聘请价
格监测员18名。对面粉、食用油、自来水等20种居民生活必需品实行提价申
报制;农村电价由平均0.727元/千瓦时调整为0.716元/千瓦时;废止部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许可证》申办、变更、注销手续,建立收
费档案;对劳动、税务等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年审。
1999年,对市场粮食、棉花的销售价格继续实行监测;对行政事业性收
费工作加强年审管理, 年审率100%。全年新办理《收费许可证》9个,变更
15个,注销收费项目11个,收费单位自制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2000年,重点是规范价格管理。落实成品油、药品调价方案;调整中、
小学收费标准。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下达《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
学收费行为的规定》。全年审验收费单位216个,年审率100%,对42个单位
的167项收费项目通过电视台予以公示;物价检查所安装举报电话。
2001年,加强药品价格管理,降低部分药品价格;对农产品实行收购保
护价;调整成品油和农村电价;对县城三个居民小区的冬季取暖收费价格进
行审核。
2002年, 落实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政策; 居民用电价格统一调整为
0.52元/千瓦时;对城乡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13条运营路核定站、点间
的票价,比个体经营时降低了10%~15%;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
目和收费标准逐一进行年审,年审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