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物价监督检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3&A=16&rec=51&run=13

市场检查 1986~1988年,对集市商品零售价格进行6次监督检查。主
要是实行物价“指数控制”打击暴利行为,稳定市场物价。1989年,重点对
市场计划外采购的电冰箱,洗衣机价格进行监督检查。1990~1991年,开展市
场大检查7次。重点是针织品、副食品、火柴、洗衣机等24种日用工业产品
和农用生产资料,查出有违价行为的32家,均作违价处理。1992年,市场上
的煤炭、粮食、日用商品等逐步放开。物价管理部门,变以监督检查为主,
为监督服务。1993年后,以“清费、治乱、减负”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
用,大力整顿市场、制止乱涨价行为,每年都组织市场商品价格检查和节日
前夕的市场检查,并且完善违价举报制度。
专项检查 1986年,对农用化肥、柴油、汽油、木材、钢材价格专项
检查。1987~1988年,5次专项检查农用化肥、农膜和啤酒的销售价格,依法
处理违价案件。1989年,配合省物价局对民丰棉厂、北辛店棉厂和县棉麻公
司的棉花收购、供应价格进行检查,查得的违价金额全部收缴入库。1990年,
联合供销系统开展专项检查。首先是自查、自报、自纠,然后是检查和总结。
1991年,开展对医院、学校收费的专项检查,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行为。5月,垦利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废止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废止
收费项目44项。1992年,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监督检查,实行换发《收费
许可证》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都作出明确规定。1993年,开展价格
信息服务,为企业发布信息198条,查询价格150条,并结合年审对中小学收
费进行专项检查。1994年,在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过程中,查处无证乱收费
和超范围收费金额80.41万元,责令其全部退还原户。1995年,按照国家计委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和上级部署,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粮、油、自
来水价格的专项检查,查处违价案件29起,实施经济制裁3.7万元,其中没收
非法收入3.61万元,罚款0.09万元。1998年,对劳动、教育、税务收费和粮
食收购、药品销售、电价进行专项检查。1999年,对全县263个收费单位进行
年审。在审验的同时,完善收费监督机制,110个收费单位挂起收费公示牌。
2000年,强化收费管理,落实收费公开制度。140个收费服务单位公示收费公
告牌。同时,结合年审工作,对上级新出台的收费项目、取消的收费项目逐
一进行检查落实。2001年,根据上级指示,加强收费检查,整顿收费秩序,
努力减轻农民负担。主要是开展对医疗卫生系统收费、药品价格、农村电价、
电网改造收费和农村中小学收费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调整了农村电价,
每千瓦时电费下降6.2分。2002年,全县332个村民委员会,村村挂起收费公
示牌,公示收费项目101个。同时,检查务工人员收费、中介服务收费、驾
驶员年审收费、医疗收费。
年度物价大检查 1986~1997年,每年的10月到年底,采取全面检查
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由物价、财政、税务等单位联合对全县范围的商
品物价进行大检查。累计开展12次年度物价大检查,查出违价单位115家,实
施经济制裁160余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30余万元,退还用户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