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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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计划时期(1986~1990年)计划管理体制
农业生产计划 对粮食、棉花、油料、生猪、二类海水产品等关系国
计民生,需要在全省统一平衡的农产品收购和调拨量实行指令性计划。其他
农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实行市场调节。
工业生产交通运输计划 总产值和主要产品的社会总产量,原则上
实行指导性计划。对国家和省统一分配、调拨的重要生产资料的产量分配调
拨量,少数要国家调拨和全省统一平衡,主要对石油、天然气、原盐等实行
指令性计划。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以外的产品实行市场调节。地方交通运输
实行指导性计划。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实行指令性计划。
商业外贸计划 (1)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实行指导性计划。省指定性
计划管理的商品由65种减少到20种。(2)统购农产品和部分统购农产品的收
购、调拨和少数商品的销售,实行指令性计划。其余的统购农产品的收购、
调拨,实行指导性计划。完成统购、派购以后的产品和其它不列入计划的二、
三类产品,实行市场调节。(3)柴油、煤油、汽油、润滑油和省统一安排
的化肥、农药(主要品种)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收购、分配、调拨、实行
指令性计划。(4)工业消费品的收购调拨,原则上实行指导性计划。(5)
供应外贸出口商品总值和出口创汇总额,实行指导性计划。
物资计划 凡国家和省统配的重要物资的分配调拨指标,实行指令性
计划,其余实行指导性计划或市场调节。统筹物资主要有钢材、生铁、木材、
水泥和煤炭等,均由县物资局管理。
外汇使用计划 省级各项外汇的使用,实行指令性计划,由省计委统
筹安排。地、市、部门分成的地方外汇使用,实行指导性计划。
教育文化科技等计划 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招生人数及中等专
业招生人数和毕业分配人数,实行指令性计划,委托培养、成人高等教育实
行指导性计划,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和普通中小学各项指标,均实行指导
性计划。人口发展实行指令性计划。文化、卫生、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等
项事业,实行指导性计划。科技计划以县科委为主进行管理。
“八五”计划时期(1991~1995年)计划管理体制
1992年始,计划体制改革加快,主要是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年度计划
工作主要通过市场和经济走势的分析预测,进行国民经济总量和结构的平衡,
研究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精减指令性计划,改进对生产流
通的计划管理。工业生产除石油、天然气安排指令性计划外,其余安排指导
性计划。农产品生产只保留粮、棉、油、花生的产量实行指导性计划指标,
取消播种面积指标。物资分配指标改为省级订货。
简化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1986~1992年,工业项目需要上报项目
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扩初设计等项目材料。1992年后,
外资项目审批程序简化为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一
年当中的分几批次下达,改成为一事一议,一事一批复。
“九五”计划时期(1996~2000年)计划管理体制
全面实行指导计划,做好中长期宏观调控、年度经济走势的分析预测和
国民经济总量平衡,确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抓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抓好重大项目的
建设,为政府提供信息,协助做好决策。
2002年6月,县级审批事项备案权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