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辑 资产评估 资料库:垦利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经济库(1986-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section/1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section/1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section/16/article/2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section/16/article/2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是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环节。
评估方式(一)认真审查和申报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县经济发展的需要,审
查、申报了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为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由省国资
局认可并批准,满足了县企业改制、国有资产管理和经济发展对资产评估工
作的需要。(二)坚持每年对全县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年度检查,确保评估机
构的客观、 公正和评估工作的质量。 (三)严把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关。
(四) 加强对评估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执业水平。1989~
2002年,全县共批准资产评估立项50项,确认50项,申报原值18634万元,评
估值20625万元,增值率为10.68%。2002年5月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改为核
准、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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