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会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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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前,垦利县会计管理工作由会计师事务所代管理,没有单设机构。
1998年会计师事务所撤销后,在县财政局内设会计管理股,以日常管理工作
为主。
1992年上半年,对在岗符合条件的668名会计人员颁发会计证书。对全县
会计工作达标的51家会计独立核算单位颁发《会计工作达标单位》证书。对
县直8户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标准进行了检查验收。
1993年,对全县583名会计专业人员分两期进行全面培训。经全市统一考
试,32人获中级职称,551人获初级职称。
同年3月,对全县513名会计人员的会计证进行复核,对69名符合条件的
会计人员核发新会计证。
1994年,对全县126名在岗会计人员进行初级岗位培训,有124人通过全
省统一考试。
1996年,对全县会计工作秩序全面进行整顿,有407个单位进行自查整改
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互查。自查互查面100%。对查出的问题,自查自纠,并
结合全国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工作,对列入整顿范围的单位实施了重点
检查。
1999年,会计证年检、换证、核发、注册建档工作进入微机管理阶段。
1999年1月18日至24日,在财政部原会计“两则、两制”的基础上,依据
已公布的11个具体会计准则,对全县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财会人员进行系统
的培训。对全县123个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进行会计规范化验收,合格率为96
%。同时向省财政厅推荐3户会计基础规范化优秀单位,得到财政厅考核确认。
2000年7月1日,国家再次修订《会计法》。县财政局利用1个月的时间,
对全县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法》培训,参加培训人员1360人。同时,充分利
用宣传媒体宣传《会计法》。举办垦利县“理财杯”会计知识大赛,进一步
促进《会计法》的推广。
2001年,制定《乡镇财务集中统管办法》,实行乡镇会计体制改革。各
乡镇成立财务会计管理中心,在中心设立有关会计岗位,统一银行帐户,集
中会计核算,建立统管制度。至2002年,此项改革完成。
2002年,探索实行“农村会计委派制”,对农村财务进行统一结算和管
理。在全县332个村民委员会,共形成277个委派点。不断推进会计电算化进
程,县土地局、县油区办、县医院、县第二医院、万达集团等五个单位顺利
通过市级验收。全面实行微机管理会计从业资格人员档案,进行年检、继续
教育和换证等工作。至2002年,全县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共12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