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财税 金融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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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前,垦利县是一个工业基础薄弱,商业欠发达,农业产量
低而不稳的财政穷县。1985年,全县财政收入仅560万元。1987年,垦利县被
列为全省第二批财政扶贫县。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税源增加,
财政收入迅速增长。1986~2002年,财政收入以年均19.8%的速度递增。2000
年,垦利县抢抓机遇,吸引大批外商到垦利投资兴业,全县个体私营经济迅
猛发展,各项税收大幅度增加。2002年,全县财政收入12158万元,是1985年
的2 1.71倍。
1986年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金融机构存、贷
款业务逐年增长。国家也多次调整存、贷款利率,用这一“杠杆”对宏观经
济进行调控。1986年,全县各金融机构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389万元;2002年,
达到272209万元, 是1986年的80.3倍。 1986年, 全县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
8183万元;2002年,达到210348万元,是1986年的25.7倍。
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动和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传
统的财产保险业务持续发展,1985年,中保财险垦利支公司收取保费44.46万
元;2002年,达到1878.12万元,增长41.2倍。寿险业务1985年起步,90年代
后迅猛发展。1996年,寿险公司分设时保费收入431万元,2002年4385.2万元,
7年间增长了9.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