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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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市政府批准,1992年6月,成立“垦利县黄河口经
济技术开发区”,同时成立临时机构垦利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1993年12月,成立垦利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副县级临时性机
构。管委会下设“一室三处”,即开发区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经济
发展处、土地建设处、保卫处(三处均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0人。由
一名副县级干部兼任管委会主任。1994年3月,东营市政府正式批准垦利县开
发区为市开放开发综合试验的一园区,定名为“黄河口经济开发区”。1995
年12月,省政府批准县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1996年5月,省政府批准县开发
区升级为山东省外向型工业园。定名为“黄河口外向型工业园”。1998年2月,
垦利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列入行政序列正科级建制,将内设机构
定为股级。设置行政编5人,事业编10人。
2000年3月,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县招商局、县外经委合署
办公。内设土地建设处(开发区土地建设处与招商局的企业服务部合署)、
联络推进部(开发区经济发展处合并到县招商局的联络推进部)。
2002年2月,省政府将垦利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名称为“垦利经
济开发区”。同年3月,县外经委单设。县招商委员会办公室(挂招商局牌
子)与垦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办公。垦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县政府派
出机构,事业编制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