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市政府批准,1992年6月,成立“垦利县黄河口经
济技术开发区”,同时成立临时机构垦利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1993年12月,成立垦利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副县级临时性机
构。管委会下设“一室三处”,即开发区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经济
发展处、土地建设处、保卫处(三处均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0人。由
一名副县级干部兼任管委会主任。1994年3月,东营市政府正式批准垦利县开
发区为市开放开发综合试验的一园区,定名为“黄河口经济开发区”。1995
年12月,省政府批准县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1996年5月,省政府批准县开发
区升级为山东省外向型工业园。定名为“黄河口外向型工业园”。1998年2月,
垦利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列入行政序列正科级建制,将内设机构
定为股级。设置行政编5人,事业编10人。
2000年3月,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县招商局、县外经委合署
办公。内设土地建设处(开发区土地建设处与招商局的企业服务部合署)、
联络推进部(开发区经济发展处合并到县招商局的联络推进部)。
2002年2月,省政府将垦利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名称为“垦利经
济开发区”。同年3月,县外经委单设。县招商委员会办公室(挂招商局牌
子)与垦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办公。垦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县政府派
出机构,事业编制15人。
第一辑 机构
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市政府批准,1992年6月,成立“垦利县黄河口经
济技术开发区”,同时成立临时机构垦利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1993年12月,成立垦利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副县级临时性机
构。管委会下设“一室三处”,即开发区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经济
发展处、土地建设处、保卫处(三处均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0人。由
一名副县级干部兼任管委会主任。1994年3月,东营市政府正式批准垦利县开
发区为市开放开发综合试验的一园区,定名为“黄河口经济开发区”。1995
年12月,省政府批准县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1996年5月,省政府批准县开发
区升级为山东省外向型工业园。定名为“黄河口外向型工业园”。1998年2月,
垦利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列入行政序列正科级建制,将内设机构
定为股级。设置行政编5人,事业编10人。
2000年3月,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县招商局、县外经委合署
办公。内设土地建设处(开发区土地建设处与招商局的企业服务部合署)、
联络推进部(开发区经济发展处合并到县招商局的联络推进部)。
2002年2月,省政府将垦利县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名称为“垦利经
济开发区”。同年3月,县外经委单设。县招商委员会办公室(挂招商局牌
子)与垦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办公。垦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县政府派
出机构,事业编制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