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经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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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法规 1986~1989年,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济合同法》宣传活动,
先后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对全县230多名厂长(经理)及财务人员进行合
同法规培训。积极开展经济合同法规咨询服务活动,接待来信来访75人次。
1992年,以《经济合同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广泛地深入进行经济合同法
规的宣传和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全年共组织宣传活动6次,受教
育面2.3万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760份,接受来人来访251人。为本系统办
培训班2期,培训39人次,为企业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130人次。全年共监督
检查企业357个,鉴证合同59320份,金额5589万元。其中,建筑业合同的鉴
证率100%。 另外, 对43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合格率
100%。是年,全县共处理仲裁案件747起,金额1389万元。1993年,先后给
企业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在14个工商所举办16期经济合同培训班,培训企
业经济合同管理人员947人。全县417个国有、集体企业和197个乡镇企业全部
培训完毕,16名副乡(镇)长,126名经济发展较快的村民委员会会计参加培
训学习。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至2002年,全县获市级命名“重合
同、守信用”企业21家,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8家,全部通过年审
合格。
合同鉴证 1986年, 全县共鉴证经济合同50余份, 价值达500万元。
1987年,全县共鉴证经济合同53份,总值达4330万元。1990年,全县共鉴证
经济合同40份,鉴证金额1144.45万元。1991年,鉴证经济合同25份,鉴证金
额903.652万元。1992年,共办理合同鉴证31份,金额达1748.6万元,收取费
用2235元。1993年,办理合同鉴证45份,鉴证金额1506.1万元,收取费用930
元。 1994年,办理合同鉴证11份,鉴证金额1527万元,收取鉴证费2854元。
1995年,全县共办理合同鉴证7份,鉴证金额600万元,收取鉴证费用1180元。
1996年,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鉴证36份, 鉴证金额742.6万元,收取费用
520元,办理财产租赁合同6份,鉴证额119万元,抵押登记3件,抵押价值628
万元。1997年,办理抵押登记6件,鉴证各类经济合同6273份,鉴证额达3123
万元。1998年,办理合同鉴证525份,其中,房屋合同19份,鉴证金额282万
元,加工定做合同1份,鉴证额31万元,工矿产品合同201份,鉴证金额57万
元,建筑安装合同9份,鉴证额15.69万元,财产租赁合同1份,鉴证额130万
元,借款合同14份,鉴证额8564.9万元,车辆维修合同280份,鉴证额305万
元。1999年,办理合同鉴证15件。
2001年, 办理各类合同鉴证692份, 鉴证金额20762万元, 收取鉴证费
4.14万元,办理3期合同培训班,86人获得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共查处合同
违法案件38件,违法金额32万元,罚没款73146元,共年检40家重守企业,其
中,省级8家,共帮扶企业26家。
2002年,办理合同鉴证101份,鉴证金额11954万元,收取鉴证费2.35万
元,共培训企业法定代表人73人,鉴定合同委托代理人6人,发放学习培训
教材79套,年检7家省级重守企业41家,市级重守企业,发展省企业合同管理
协会会员7家, 市合同管理协会会员41家, 共查处违法合同12件, 罚没款
13000元,共帮扶企业50家。
抵押登记 垦利县办理企业资产抵押物登记始于1992年,当年,共办
理合同抵押登记10份,抵押物价值2784万元。1993年,办理合同抵押7份,鉴
证金额179万元。 1998年, 共办理财产抵押13份, 主债权金额达542万元。
2000年,共办理合同抵押24份,主债权6436万元,抵押价值7214.2147万元。
2001年,办理合同抵押登记23份,抵押物价值12243万元,主债权金额10271
万元。2002年度,共办理抵押物登记22份,抵押物价值13351万元,主债权金
额11319万元。
合同仲裁 1986~1989年,经济合同管理主要对合同当事人签订的经
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全面进行审查及全过程管理。1990年,经济合同
管理以合同仲裁为重点,合同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中主要采取了四项
措施:(1)深入宣传经济合同法规,发放宣传材料546份,接待咨询210人次,
为企业举办合同培训班2次,培训86人,帮助197家企业达到合同管理要求。
通过深入150家企业走访,未出现无效违法合同;(2)加强经济合同的鉴证
工作,共鉴证合同249份;(3)开展经济合同纠纷的仲裁工作,受理仲裁案
件2695起,争议额为133.29万元;(4)广泛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
选活动,评出1989年“重合同、守信用”企业35个,撤销名不符实的“重合
同、守信用”企业6个。1986~1995年,全县共鉴证各类合同270份,合同金额
14759.802万元。1995年9月1日,东营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成立,垦利县经
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终止工作,县内经济合同纠纷案,由市仲裁委员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