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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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1984年7月,成立垦利县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是全县乡镇
企业的主管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1991年3月,更名为垦利县乡镇企业局,
单位性质与隶属关系不变。1993年10月,县乡机构改革,乡镇企业局从政府
序列析出,原有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新组建的县工业委员会,并在县工业
委员会加挂垦利县乡镇企业局牌子。从此乡镇企业局整建制并转为服务实体,
改称垦利县乡镇企业总公司,为企业化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工业
委员会;同时撤销局党组,设立党支部。1996年7月,恢复垦利县乡镇企业局,
内设办公室、生产业务股、技术信息股、计划财务股,编制25人,同时恢复
局党组,有党员17名。2002年3月,垦利县乡镇企业局撤销,其管理职能并入
垦利县经济贸易局。
基础管理 1986年前,由于乡镇企业人才缺乏,规章制度不健全,标
准计量手续不完备,基础管理非常薄弱。当时乡镇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建
章立制,依法规范、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逐步解决企业内部管理薄弱、粗放
等问题。1986年始,乡镇企业广泛开展“抓管理、上等级,全面提高企业素
质”活动。至1991年,全县乡镇企业有省级先进企业1处,市级先进企业2处。
1991年,国务院指令停止企业升级活动。乡镇企业管理工作重点转向加
强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全县乡镇企业从管理的标准化、计量、定额、信息、
班组建设、规章制度和基础教育等七个方面,围绕优质、低耗、高效、安全、
文明等方面强化基础管理、现场管理和设备管理。2002年,全县18家乡镇企
业全面质量管理达标,16家企业基础管理达标,16家企业现场管理达标,16
家企业设备管理达标。
质量管理 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开始重视产品质量,并逐步建立
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1986年后,各企业
加强质量管理培训,强化企业标准、计量、全面质量管理等基础工作,积极
参加产品创优活动,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九五”期间,较大规模的企
业开展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工作,促进产品质量换代升级。至2002年,有
万达集团、胜通集团、东辰集团、环宇化工、新型电力器材厂、角洲助剂厂
等企业通过I S09000质量体系认证。
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管理 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全县乡镇企业的迅
速发展,造纸、机电、化工等工业企业生产所产生的“三废”(废水、废气、
废渣)严重污染环境,造成一定危害。为加强环保管理,消除环境污染,垦
利县人民政府对垦利镇振威化工厂等污染严重的企业,采取了关停措施。1991
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企业签订《1991~1992年度环境保护责任书》,首次
在全县乡镇企业系统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1993年初,签订《1993~1997
年度环境保护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效果明显。同时,认真贯彻
落实《山东省乡镇企业安全生产规范》,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强化劳动
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劳动卫生操作规程。1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
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100人以下的企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
理员,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全县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有很大改观。
财务管理 1986年起,乡镇企业逐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乡镇企业局
还不定期组织乡镇企业财会人员短训班。1990年后,国家多次下发文件规范
乡镇企业财务管理,乡镇企业局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指导财会工作,督
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的规定建立企业会计制度。至1991年
底,各乡镇、村集体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均按照要求配备了主管
会计和现金出纳。1992年始,开展乡镇企业会计达标升级工作。1993年7月,
财政部颁发全国所有企业统一执行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
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简称“两则”、“两制”)。垦利县组织
财会人员参加东营市乡镇企业局举办的财会知识更新培训班。到1993年底,
各乡村办企业基本上按照“两则”、“两制”要求,设置会计科目,更新会
计帐薄,按新的格式编制会计报表,顺利实现了新旧财会制度接轨,新的企
业会计核算体系基本形成。1994年,乡镇企业总公司认真执行省乡镇企业局
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山东省乡村工业会计工作规范化办法》,对企业会
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等提出具体标准和要
求。部分骨干企业建立起以“两则”、“两制”为标准的核算机制、以目标
成本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机制和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资本运营机制,实现
由单纯核算型向管理核算型的转变。 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有显著提高。
2001年,结合评定技术职称实施重点考核,使乡镇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逐步
纳入规范化、正规化轨道。
劳动工资管理 垦利县乡镇企业用工主要有固定工、合同工、长期临
时工和季节性临时工四种。对各类用工大都实行劳动合同制或合同管理的办
法。职工入厂要与企业签订合同,确定企业和职工个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能进能出,不搞“铁饭碗”。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因地制宜,设岗定员,竞
争上岗,合同管理,违纪辞退。同时,允许企业职工合理流动,实行双向选
择,使劳动力得到优化组合,发挥最佳效能。企业固定工和合同制工人均纳
入当地人事劳动部门统一管理,在粮油关系、档案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与
县属以上集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乡镇企业分配制度趋于多样化。工资分配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
形式并存,主要形式有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浮动工资、岗位津贴、奖金及
承包分成、利润分成、百分考核、大包干等。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特点和经营
状况决定分配形式。不同企业形式分配不同,在同一企业内部几种分配形式
并存。对管理人员一般采取基本工资加奖金、百分考核制等;对技术人员一
般采取基本工资加奖金、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等;对生产工人多采用计件工
资,不宜计件的企业和工序,实行计时工资;对销售人员多采用联购联销计
酬或费用大包干等;对后勤人员多采用计时工资、基本工资加奖金。
产销管理 1986~2002年,乡镇企业以其自身灵活的经营机制,自主选
择经营方式,安排产、供、销。运营方式大都实行以销定产或来料加工,特
别注重成本核算;对于自行研制开发的产品,采取试销、代销、推销的办法
开拓市场。企业内部职工和企业外人员为其采购原料、推销库存产品,大都
按所定比例付给“劳务费”。联户及个体企业的产销管理,其灵活性更加突
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形式多种多样。对为企业提供产销途径的职工或外
部人员,大都给予优厚待遇或利润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