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原盐及碘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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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盐实行计划管理,盐场只有生产权没有销售权。原盐销售由盐务管理
部门统一经营、统一管理。两碱(烧碱、纯碱)用盐实行合同订货,盐业行
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为消除碘缺乏病, 1990~1996年,国务院先后颁布
《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
法》。山东省也先后颁布《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山东省盐业管理条
例》,把盐业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实现了食盐专营。1999年,中国政府承诺,
中国到20 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2000年,作为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
标我国已基本实现。垦利县是碘缺乏地区,1995年,推行《食盐零售许可证》
制度,送销碘盐800吨。1996年,送销碘盐142吨。1997年,送销碘盐300吨。
1998年,送销碘盐258吨。1999年,送销碘盐382吨。2000年,送销碘盐307吨。
2001年,建立送销网络和实行政府领导下的碘盐“集团送销”制,全县设立
碘盐代批站11处,碘盐零售点和批准《零售许可证》177处,把合格碘盐送到
千家万户。全年送销碘盐1042吨,完成任务的107.4%。垦利县食盐计划完成
率创历史最高水平,跨入全省先进行列。2002年,送销碘盐1291吨,完成任
务的104%,获东营市盐务局的“食盐专营先进单位”和山东省盐务局“思
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