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设立垦利县盐务所,为垦利最早的盐业机构。职工3人。1990年,
职工6人,所长1人,主要负责全县盐业生产管理、工业盐运销、盐政执法管
理。1992年8月26日,县委决定成立“垦利县盐务局、垦利县盐业公司”,为
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机构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编制12人(名
盐务局)。1993年1月8日,举行挂牌仪式,实有职工16人。1993年5月3日,
完成垦利县盐务所移交工作。是年10月,县机构改革,县盐务局、盐业公司
改属县工业委员会,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2人,经费列支自筹,管理类型
为企业化管理,实际职工18人,内设办公室、业务盐政股、盐务所。1995年6
月,实有职工20人。1996年,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多方筹集资金12万元,新
建200多平方米平房办公室,投资1.8万元,铺盖办公区和生活区路面,解决
从1992年建局以来没有办公场所的问题。1998年,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
将液体盐纳入工业盐管理。1999年8月9日,县盐务局增加事业编制7人,编制
总额19人。其中,全额拨款4人,自收自支15人,实有职工人数21人。
2000年6月16日,县盐务局由省盐务局垂直管理。
2000年11月20日,成立垦利县盐务局垦东办事处,全面负责垦东地区的
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年,建职工宿舍楼
1栋2200平方米,办公综合楼1栋3800平方米,共计6000平方米,总投资580多
万元。2001年,实施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科学定岗活动。是年,实有职工
人数23人(其中退休1人)。2002年,制定并实施“全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实
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采取“定岗、定员、定指标、定奖惩”的工作方法。
是年,垦利县盐务局被市局授予盐业系统先进集体、盐政管理先进单位,被
山东省档案局授予《山东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省二级。
第九类 盐业
1979年,设立垦利县盐务所,为垦利最早的盐业机构。职工3人。1990年,
职工6人,所长1人,主要负责全县盐业生产管理、工业盐运销、盐政执法管
理。1992年8月26日,县委决定成立“垦利县盐务局、垦利县盐业公司”,为
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机构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编制12人(名
盐务局)。1993年1月8日,举行挂牌仪式,实有职工16人。1993年5月3日,
完成垦利县盐务所移交工作。是年10月,县机构改革,县盐务局、盐业公司
改属县工业委员会,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2人,经费列支自筹,管理类型
为企业化管理,实际职工18人,内设办公室、业务盐政股、盐务所。1995年6
月,实有职工20人。1996年,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多方筹集资金12万元,新
建200多平方米平房办公室,投资1.8万元,铺盖办公区和生活区路面,解决
从1992年建局以来没有办公场所的问题。1998年,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
将液体盐纳入工业盐管理。1999年8月9日,县盐务局增加事业编制7人,编制
总额19人。其中,全额拨款4人,自收自支15人,实有职工人数21人。
2000年6月16日,县盐务局由省盐务局垂直管理。
2000年11月20日,成立垦利县盐务局垦东办事处,全面负责垦东地区的
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年,建职工宿舍楼
1栋2200平方米,办公综合楼1栋3800平方米,共计6000平方米,总投资580多
万元。2001年,实施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科学定岗活动。是年,实有职工
人数23人(其中退休1人)。2002年,制定并实施“全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实
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采取“定岗、定员、定指标、定奖惩”的工作方法。
是年,垦利县盐务局被市局授予盐业系统先进集体、盐政管理先进单位,被
山东省档案局授予《山东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省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