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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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垦利县推行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承包经营责任制,
进行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企业运行机制、劳动制度等各项改革。
承包经营
1986年,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
垦利县开始推行以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为重点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先在农机厂、印刷厂两个国营小型企业开展试点。垦利县经济委员会代表县
政府,分别与县炼油厂、化肥厂、磷肥厂、农机厂、印刷厂、木器厂、农具
厂、被服厂、盐场、油毡厂等企业签订第一轮经济承包合同。1988年,服装
厂在承包中实行全员风险抵押;化肥厂、炼油厂加强管理,实行二级核算制,
设立厂内银行;化肥厂采用层层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变厂长的责任为全体
职工的责任,变经营者承包为全体职工承包。本年,全县有22家企业实行工
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有11家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1989年,在巩固、
配套、完善的基础上,分别采取上缴利润、定额包干、上缴利润递增包干、
超收分成、投标承包等形式,继续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90年,开展承包
经营审计,兑现承包经营合同。1991年,在做好新一轮企业承包前审计、企
业班子考察、基数测算、综合考核指标认定等基础工作的前提下,本着“大
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与炼油厂、化肥厂、农具厂、印刷厂、服装厂、盐
场等7家企业签订承包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技术进步、
管理。第二轮承包形式主要有5种:(1)包上交利润、包技术改造,工资总
额同经济效益挂钩;(2)超收全部留给企业;(3)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
成,即超收按比例分成,一般是倒四六或倒三七;(4)微利亏损企业盈利
全留,亏损不补;(5)对政策性亏损企业核定亏损补贴数额,减亏留用,
超亏不补。
三项制度改革
1992年,垦利县深入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步伐,推动企业进入市场。化肥厂在
人事、劳动、工资三项制度方面大胆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岗位技能
工资制,优化劳动组合,克服工资“旱涝保收”、奖金人人有份的弊端。在
用工制度上,打破干部与工人、固定工与合同工、合同工与临时工的界限,
实行岗位竞争制、厂内待业制;在厂内中层干部中实行聘任制,对销售人员
实行特殊政策,奖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本年,化肥厂聘用中层以上干部
42名,其中工人身份干部34名;行政管理人员37名,除1名干部外,其余36名
全是工人。并在全县率先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厂468名职工逐个与厂长
签订合同。1993年,全县绝大多数企业均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
机制条例》规定,进行三项制度改革。1996年9月,市第二棉纺织厂首次实行
民主选举厂长,1997年10月,县印刷厂民选厂长。之后,又有2家国有企业采
用民选方式产生厂长(经理),打破了企业长期存在的“铁工资”、“铁饭
碗”、“铁交椅”问题。
产权制度改革
1993年起,垦利县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外资嫁接改造、组建企
业集团和股份制改造为重点,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按照“大胆试验、积极推进、逐步规范”的原则,全方位、多形式推进现代
企业制度改革。
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 1994年,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万达、
光明等企业作为股份制试点单位,在全市首批实行股份制改造,取得成功经
验。至年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18家股份制改造试点企业,有14家完成股
份制改造,翌年全部完成,并相继召开成立大会。另外,根据上级对改制企
业规范的要求,将2家不规范的改制企业恢复原来的厂建制。1997年底,全县
50余家小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1998年,大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实行
一企一策,多种形式推动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本年,全县乡及乡以上工业
企业114家完成改制。2001年底,县属企业县石化总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翌年1月,更名为山东垦利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组建企业集团 1994年6月18日,垦利县第一家企业集团——万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集团由东营市万达集团有限公司为核心企业和5家
紧密层企业、3家半紧密层企业、4家松散层企业组成,年产值2.2亿元,利税
3000万元。同年12月,东营市光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至1996年底,
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先后组建胜坨、万达、胜通、东辰、光
明、奥星、华隆、华丰等8家企业集团。
整体移交经营或抽本租赁 1996年整体移交经营企业2家。对国有商业、
物资企业实行抽本租赁,收回资金310万元。
引进外资嫁接改造 1993年,东营市第三石油机械厂与台湾合资组建
垦利县第一家“三资” 企业——东营华英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总投资
960万元。至1997年底,全县引进外资嫁接改造企业6家,利用外资额289万美
元。但由于假外资和外商不良经营行为的出现,一度影响了人们的引资热情。
企业联合兼并 对债务负担过重,而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由优势企业联
合兼并。1993年,炼油厂兼并沥青制品厂;1995年11月,化肥厂兼并胜利磷
肥厂;1996年,光明集团兼并华英精密铸造公司。
企业破产 1996年,因长期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2
家企业实施破产。垦利县印刷厂属1968年11月建厂的地方国有企业,承担一
般性书、报、图表、广告的铅印业务,1994年,企业改制为东岳印刷公司,
后规范为垦利县印刷厂。2000年8月,企业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至2002年,市
第三石油机械厂等9家国有企业先后依法实施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