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农机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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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2年,是全县农机管理体制转换和大发展的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
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作用逐渐增强,国家用于农业机械的直接投入减少,对农机制造业的计划管制
日益放松,国家鼓励农户自主购买和经营农业机械,农业机械化步伐加快。农机体制转变主要经历了
两个阶段。
1986~1994年,拓宽农机服务范围,改革农机化管理工作阶段
1986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规定:"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农
副产品加工机具、小型拖拉机和小型机动船,从事生产运输,对于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
是有利的,应当充许农户或联户购买大中型拖拉机和汽车。"农民由此获得自由购买经营使用农业机
械的权利,国家、集体、农户个人联合经营、合作经营农业机械的局面在全县开始出现。农户逐步成
为农机化投资、经营的主体。允许农机经营者在政策法令许可的范围内,自主决定经营项目、经营范
围。农机化管理从主要为种植业服务转变为面向农林牧副渔各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农村运输等各
个方面。农机管理工作的重点是保护农机经营自主权,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农机化服务网络。做
到一手抓农机管理,一手抓农机修理、配件供应、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农机服务。1994年,健全乡
级农机服务站12个,村级农机服务组织253个,占全县村委会总数的76%,县、乡、村农机管理服务体
系全面形成。全县农民个体拥有农用汽车95辆/6081千瓦,大中型拖拉机244台/10752千瓦,小型拖拉
机3765台/33144千瓦,机动三轮车540台/3530千瓦,农用排灌、加工等动力43430千瓦,全县农机总
动力96937千瓦。
1995~2002年以发展小型农业机械为主,开发推广特色农机产品阶段
由于农民家庭经营规模小、投资能力有限,发展以小型农机具为主的农业机械化成为必然。1994
年与1986年相比,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下降40%,而小型拖拉机增长45%。尤其是随着国家在计划经济
体制下出台的农机化优惠政策全部取消,农业机械化进入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阶段。
农机生产销售企业面向农村需求,开发适应小生产规模,适应农村购买力,在联合收割机、农用
运输车、移动节水灌溉机械、化肥深施机械等取得较快发展,出现深受农民欢迎的机械。农机科研也
走入市场,面向农业生产、面向农村经济发展、面向社会选择科研课题,通过市场将科技成果转化为
现实生产力,缩短科研与生产的距离。全县针对农业生产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与农艺技术密切配
合,以节约成本、降低消耗、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增加收入、保护环境为目标,努力做好农业机械
的科研开发和技术推广工作。各种类型的农机具在稻麦收获、玉米收获、秸秆还田、饲料青贮、节水
灌溉、设施农业、牧草机械化作业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多种农机产品供不应求,全面旺销,农业机
械动力逐年增加。2002年,全县农机总动力32.2万千瓦,比1994年增长2.3倍,在这个时期突出表现
在田间作业机械发展较快,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逐渐增加,农机配套率大幅度提高,形成收获机械化
热、牧草机械化热、旱作农业机械化热的三大特点,农业机械配套结构逐步优化,大中小型拖拉机配
套比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