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3&A=16&rec=115&run=13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水利工程在建设、使用及管理等方面的弊端逐渐暴
露出来。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方面投资渠道单一,主要依靠国家和集体投资,没有调动起群众投资建
设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工程建成后,有人使用,无人管理的现象十分普遍;水资源的浪费较为严重等,
严重影响水利工程正常发挥效益。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机制问题,相当一部分中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不清、责权不明,原有的
建管机制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1999年12月至2000年12月,对全县的中小型水利
工程以拍卖、租赁、承包及股份合作制等方式进行产权改革。
1999年5月10日,县政府制定出台《垦利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
并成立垦利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工作督导小组。12月中旬,对872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
权制度改革全面展开,2000年12月13日全面完成。通过改制,拍卖716处、租赁96处、承包56处,实行
股份合作4处。 通过水利设施改制,盘活固定资产3391万元,回收资金1937万元,乡村每年节约开支
520万元,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74万元,每年节水873立方米。

垦利县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情况表
表8-10
┏━━━━┯━━━━┯━━━━┯━━━━┯━━━━┯━━━━┯━━━━┯━━━━┓
┃ 项目│蓄水工程│机电井 │节水灌溉│农村软水│渠道 │扬水站 │合计 ┃
┃形式 │ │ │工程 │工程 │ │ │ ┃
┠────┼────┼────┼────┼────┼────┼────┼────┨
┃拍卖 │69 │-- │3 │120 │60 │464 │716 ┃
┠────┼────┼────┼────┼────┼────┼────┼────┨
┃租赁 │55 │-- │-- │12 │28 │1 │96 ┃
┠────┼────┼────┼────┼────┼────┼────┼────┨
┃承包 │25 │-- │3 │24 │4 │-- │56 ┃
┠────┼────┼────┼────┼────┼────┼────┼────┨
┃股份合作│-- │-- │-- │-- │4 │-- │4 ┃
┠────┼────┼────┼────┼────┼────┼────┼────┨
┃小计 │149 │-- │6 │156 │96 │465 │8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