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家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郝五公自山西省洪洞县迁至直隶枣强县复
又迁此建村,因此地原有一坐地户名郝安吉,故以姓氏命名"郝家"。1958年
立郝家大队,1984年建郝家村民委员会。共265户,810口人,耕地90.9公顷,
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南部,北纬37°26′东经118°22′,自然村为郝家村。
吴杨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吴寿仁自直隶枣强县迁至今本县垦利镇吴
家旺村址处,同年因海潮迁此建村,以姓氏得名"吴家"。同年,杨林、杨志、
杨兴3兄弟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建村,以姓氏得"杨家"。1957年并称"吴杨",系
取所辖自然村吴家、杨家之首字而命名。1958年立吴杨大队,1984年建吴杨
村民委员会。共219户,641口人,耕地78.2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北
部,北纬37°27′东经118°25′,自然村为吴家、杨家。
大务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盖辛自直隶枣强县郝家沟分发迁此,盖屋
时,正逢下大雾,故得名"大雾头"。后演变为"大务头"。1942年后简称"大务"。
1958年立大务大队, 1984年建大务村民委员会。 共404户,1253口人,耕地
211.3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北部,北纬37°27′东经118°25′,自
然村为大务村。
樊家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樊纲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建村,故名"樊家"。
1958年立樊家大队, 1984年建樊家村民委员会。 共194户, 696口人,耕地
81.2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北部,北纬37°27′东经118°25′,自然
村为樊家村。
北张
据传,明宣德年间(1426~1436),张奎从本镇十八图迁此建村,故名"
张家"。后因南有"南张"村,故改名"北张"。1958年立北张大队,1984年建北
张村民委员会。共85户,309口人,耕地52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北部,
北纬37°27′东经118°19′,自然村为北张村。
北王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王氏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建村,故名"王家"。
后(时间失考) 因本村在王家(今东营区史口镇南王)北,故改名"北王"。
1958年立北王大队, 1984年建北王村民委员会。 共120户, 370口人,耕地
59.1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北部,北纬37°27′东经118°20′,自然
村为北王村。
后岳
据传,明成化年间(1465~1488),岳庆林从前岳北迁0.5公里至此建村,
故以方位姓氏得名"后岳"。1958年立后岳大队,1984年建后岳村民委员会。
共209户,714口人,耕地124.5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北部,北纬37°27′
东经118°21′,自然村为后岳村。
侯家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侯氏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建村,故以姓氏得
名"侯家"。1958年立侯家大队,1984年建侯家村民委员会。共128户,424口
人,耕地63.2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部,北纬37°27′东经118°20′,
自然村为侯家村。
前岳
据传,明洪武年间(1368~1399),岳林自直属枣强县迁此建村,以姓
氏得名"岳家"。明成化年间(1465~1488),因岳林的六世孙岳庆林北迁0.5
公里建村为"后岳",故相应改名为"前岳"。1958年立前岳大队,1984年建前岳
村民委员会。共214户,657口人,耕地75.5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北部,
北纬37°27′东经118°21′,自然村为前岳村。
迟沙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迟姓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在一小河(此河
现已不复存)北岸低洼沙地处建村,故以姓氏及村址土质特点得名"迟家沙窝"。
1942年后简称"迟沙"。1958年立迟沙大队,1984年建迟沙村民委员会。共198
户,597口人,耕地100.8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部,北纬37°27′东
经118°24′,自然村为迟沙村。
王沙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王氏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在一小河(此河
现已不复存)北岸低洼沙地处建村,故以姓氏及村址土质特点得名"王家沙窝"。
1942年后简称"王沙"。1958年立王沙大队,1984年建王沙村民委员会。共94
户,298口人,耕地41.4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部,北纬37°26′东经
118°24′,自然村为王沙村。
宋沙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宋氏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在一小河(此河
现已不复存)北岸低洼沙地处建村,故以姓氏及村址土质特点得名为"宋家沙
窝"。1942年后简称"宋沙"。1958年立宋沙大队,1984年建宋沙村民委员会。
共209户,679口人,耕地95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部,北纬37°26′
东经118°24′,自然村为宋沙村。
宫家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宫九先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建村,故名"宫家"。
1958年立宫家大队, 1984年建宫家村民委员会。 共156户, 506口人,耕地
68.7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部,北纬37°26′东经118°20′,自然村
为宫家村。
孙家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盖氏自山西洪同县迁此落居,与坐地户孙
氏同住,故名"孙家"。后虽盖氏繁昌,但仍沿用"孙家"。1958年立孙家大队,
1984年建孙家村民委员会。共274户,880口人,耕地116.3公顷,地理位置位
于郝家镇东部,北纬37°26′东经118°24′,自然村为孙家村。
孟家
据《孟氏家谱》(孟氏西支谱)记载:"余四十九代祖自邹县移居蒲邑东
北距城六十余里,族姓藩衍相传,以孟家名至今数百年"。可见"孟家"村是以
姓氏得名。1958年立孟家大队,1984年建孟家村民委员会。共137户,432口
人,耕地70.8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部,北纬37°26′东经118°20′,
自然村为孟家村。
黄店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徐狄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建村,因村东北隅
有一寺院,人称"玉皇殿",由此得村名"皇殿"。后演变为"黄店"。1958年立黄
店大队,1984年建黄店村民委员会。共102户,301口人,耕地41.9公顷,地
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部,北纬37°26′东经118°25′,自然村为黄店村。
薛家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 ,薛永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建村,故名"薛家"。
1958年立薛家大队, 1984年建薛家村民委员会。 共223户, 651口人,耕地
94.1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部,北纬37°26′
东经118°24′,自然村为薛家村。
十八图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张氏一家自山西洪洞县迁至直隶枣强县,
同年复又迁此建村,故名"张家"。清系蒲台县十八图驻地,遂以政区名改称
为"十八图"。1958年立十八图大队,1984年建十八图村民委员会。共295户,
960口只,耕地145.5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南部,北纬37°26′东经118
°21′,自然村为十八图村。
八里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傅氏自郝家湾西"傅家小庄"(今郝家镇西
南部)迁此建村,因村距史口八华里,由此得名"八里"。1958年立八里村大
队,1984年建八里村村民委员会。共115户,409口人,耕地39.1公顷,地理
位置位于郝家镇南部,北纬37°26′东经118°23′,自然村为八里村。
店子
据传(时间失考),张九林从今本镇南张北迁此大道(自利津城通往史
口)旁开店,故名"张家店子"。后简称"店子"。1958年立店子大队,1984年建
店子村民委员会。共64户,217口人,耕地37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部,
北纬37°26′东经118°19′,自然村为店子村。
耿家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耿事修自山西洪洞县迁至直隶枣强县复又
迁此建村, 故名"耿家"。1958年立耿家大队,1984年建耿家村民委员会。共
295户,929口人,耕地61.2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南部,北纬37°25
′东经118°25′,自然村为耿家村。
许家
相传,明洪武二年(1369),许刚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定居,时名"小李村"
(名称来历佚考)。后许姓繁衍兴盛,故渐改称"许家"。1958年立许家大队,
1984年建许家村民委员会。共184户,589口人,耕地78.5公顷,地理位置位
于郝家镇西南部,北纬37°25′东经118°19′,自然村为许家村。
十五图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杨文赞从山西洪洞县迁至直隶枣强县复又
迁此建村,故名"杨家"。清因行政区划(属蒲台县十五图)更名为"十五图杨
家"。1942年后简称"十五图"。1958年立十五图大队,1984年建十五图村民委
员会。共139户,460口人,耕地58.8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南部,北
纬37°25′东经118°19′,自然村为十五图村。
南张
据传,清道光年间(1821~1851),张朋、张金、张敬3兄弟从博兴县"窑
窝"迁此建村,故名"张家"。后(时间失考)因与村北五华里一张家重名,故
以方位姓氏改名为"南张"。1958年立南张大队,1984年建南张村民委员会。
共135户, 409口人,耕地52.5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南部,北纬37°
25′东经118°19′,自然村为南张村。
后缪
据《缪氏家谱》得知:明洪武二年(1369),缪中元及其三子缪守自直
隶枣强县迁此前、后建村,因本村在后,故以方位姓氏得名"后缪"。1958年
立后缪大队,1984年建后缪村民委员会。共133户,419口人,耕地52.9公顷,
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南部,北纬37°25′东经118°28′,自然村为后缪村。
大赵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赵氏自直隶枣强县迁赵家东建村庄,故得
名"东赵庄"。据《赵氏家谱》(中华民国22年癸酉十七世孙宗耀撰词注谱)
得知:约清雍正年间(1723~1736),部分赵氏后裔从博兴县"老管赵"移居东
赵庄,因村增大,故改称"大赵家"。后简称"大赵"。1958年立大赵大队,1984
年建大赵村民委员会。共102户,287口人,耕地22.8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
家镇南部,北纬37°25′东经118°20′,自然村为大赵村。
前缪
据《缪氏家谱》得知:明洪武二年(1369),缪中元及其三子缪守自直
隶枣强县迁此前、后建村,因本村在前,故以方位姓氏得名"前缪"。1958年
立前缪大队,1984年建前缪村民委员会。共191户,595口人,耕地79.4公顷,
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南部,北纬37°15′东经118°18′,自然村为前缪村。
小赵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赵来阳从山西洪洞县迁至直隶枣强县复又
迁此建村,因村距史口八华里,且在八里西南,故以方位距离及姓氏得名"西
八里赵家"。后(时间失考)因比村西大赵家小,故改名为"小赵"。此后增入
邵姓住户,遂改称"赵邵家"。之后,简称"邵家"。1984年建小赵村民委员会。
共141户,371口人,耕地5.6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南部,北纬37°25′
东经118°21′,自然村为邵家村。
郝家镇村民委员会概况表
视图
郝家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郝五公自山西省洪洞县迁至直隶枣强县复
又迁此建村,因此地原有一坐地户名郝安吉,故以姓氏命名"郝家"。1958年
立郝家大队,1984年建郝家村民委员会。共265户,810口人,耕地90.9公顷,
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南部,北纬37°26′东经118°22′,自然村为郝家村。
吴杨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吴寿仁自直隶枣强县迁至今本县垦利镇吴
家旺村址处,同年因海潮迁此建村,以姓氏得名"吴家"。同年,杨林、杨志、
杨兴3兄弟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建村,以姓氏得"杨家"。1957年并称"吴杨",系
取所辖自然村吴家、杨家之首字而命名。1958年立吴杨大队,1984年建吴杨
村民委员会。共219户,641口人,耕地78.2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北
部,北纬37°27′东经118°25′,自然村为吴家、杨家。
大务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盖辛自直隶枣强县郝家沟分发迁此,盖屋
时,正逢下大雾,故得名"大雾头"。后演变为"大务头"。1942年后简称"大务"。
1958年立大务大队, 1984年建大务村民委员会。 共404户,1253口人,耕地
211.3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北部,北纬37°27′东经118°25′,自
然村为大务村。
樊家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樊纲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建村,故名"樊家"。
1958年立樊家大队, 1984年建樊家村民委员会。 共194户, 696口人,耕地
81.2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北部,北纬37°27′东经118°25′,自然
村为樊家村。
北张
据传,明宣德年间(1426~1436),张奎从本镇十八图迁此建村,故名"
张家"。后因南有"南张"村,故改名"北张"。1958年立北张大队,1984年建北
张村民委员会。共85户,309口人,耕地52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北部,
北纬37°27′东经118°19′,自然村为北张村。
北王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王氏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建村,故名"王家"。
后(时间失考) 因本村在王家(今东营区史口镇南王)北,故改名"北王"。
1958年立北王大队, 1984年建北王村民委员会。 共120户, 370口人,耕地
59.1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北部,北纬37°27′东经118°20′,自然
村为北王村。
后岳
据传,明成化年间(1465~1488),岳庆林从前岳北迁0.5公里至此建村,
故以方位姓氏得名"后岳"。1958年立后岳大队,1984年建后岳村民委员会。
共209户,714口人,耕地124.5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北部,北纬37°27′
东经118°21′,自然村为后岳村。
侯家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侯氏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建村,故以姓氏得
名"侯家"。1958年立侯家大队,1984年建侯家村民委员会。共128户,424口
人,耕地63.2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部,北纬37°27′东经118°20′,
自然村为侯家村。
前岳
据传,明洪武年间(1368~1399),岳林自直属枣强县迁此建村,以姓
氏得名"岳家"。明成化年间(1465~1488),因岳林的六世孙岳庆林北迁0.5
公里建村为"后岳",故相应改名为"前岳"。1958年立前岳大队,1984年建前岳
村民委员会。共214户,657口人,耕地75.5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北部,
北纬37°27′东经118°21′,自然村为前岳村。
迟沙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迟姓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在一小河(此河
现已不复存)北岸低洼沙地处建村,故以姓氏及村址土质特点得名"迟家沙窝"。
1942年后简称"迟沙"。1958年立迟沙大队,1984年建迟沙村民委员会。共198
户,597口人,耕地100.8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部,北纬37°27′东
经118°24′,自然村为迟沙村。
王沙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王氏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在一小河(此河
现已不复存)北岸低洼沙地处建村,故以姓氏及村址土质特点得名"王家沙窝"。
1942年后简称"王沙"。1958年立王沙大队,1984年建王沙村民委员会。共94
户,298口人,耕地41.4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部,北纬37°26′东经
118°24′,自然村为王沙村。
宋沙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宋氏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在一小河(此河
现已不复存)北岸低洼沙地处建村,故以姓氏及村址土质特点得名为"宋家沙
窝"。1942年后简称"宋沙"。1958年立宋沙大队,1984年建宋沙村民委员会。
共209户,679口人,耕地95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部,北纬37°26′
东经118°24′,自然村为宋沙村。
宫家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宫九先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建村,故名"宫家"。
1958年立宫家大队, 1984年建宫家村民委员会。 共156户, 506口人,耕地
68.7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部,北纬37°26′东经118°20′,自然村
为宫家村。
孙家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盖氏自山西洪同县迁此落居,与坐地户孙
氏同住,故名"孙家"。后虽盖氏繁昌,但仍沿用"孙家"。1958年立孙家大队,
1984年建孙家村民委员会。共274户,880口人,耕地116.3公顷,地理位置位
于郝家镇东部,北纬37°26′东经118°24′,自然村为孙家村。
孟家
据《孟氏家谱》(孟氏西支谱)记载:"余四十九代祖自邹县移居蒲邑东
北距城六十余里,族姓藩衍相传,以孟家名至今数百年"。可见"孟家"村是以
姓氏得名。1958年立孟家大队,1984年建孟家村民委员会。共137户,432口
人,耕地70.8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部,北纬37°26′东经118°20′,
自然村为孟家村。
黄店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徐狄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建村,因村东北隅
有一寺院,人称"玉皇殿",由此得村名"皇殿"。后演变为"黄店"。1958年立黄
店大队,1984年建黄店村民委员会。共102户,301口人,耕地41.9公顷,地
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部,北纬37°26′东经118°25′,自然村为黄店村。
薛家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 ,薛永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建村,故名"薛家"。
1958年立薛家大队, 1984年建薛家村民委员会。 共223户, 651口人,耕地
94.1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部,北纬37°26′
东经118°24′,自然村为薛家村。
十八图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张氏一家自山西洪洞县迁至直隶枣强县,
同年复又迁此建村,故名"张家"。清系蒲台县十八图驻地,遂以政区名改称
为"十八图"。1958年立十八图大队,1984年建十八图村民委员会。共295户,
960口只,耕地145.5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南部,北纬37°26′东经118
°21′,自然村为十八图村。
八里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傅氏自郝家湾西"傅家小庄"(今郝家镇西
南部)迁此建村,因村距史口八华里,由此得名"八里"。1958年立八里村大
队,1984年建八里村村民委员会。共115户,409口人,耕地39.1公顷,地理
位置位于郝家镇南部,北纬37°26′东经118°23′,自然村为八里村。
店子
据传(时间失考),张九林从今本镇南张北迁此大道(自利津城通往史
口)旁开店,故名"张家店子"。后简称"店子"。1958年立店子大队,1984年建
店子村民委员会。共64户,217口人,耕地37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部,
北纬37°26′东经118°19′,自然村为店子村。
耿家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耿事修自山西洪洞县迁至直隶枣强县复又
迁此建村, 故名"耿家"。1958年立耿家大队,1984年建耿家村民委员会。共
295户,929口人,耕地61.2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东南部,北纬37°25
′东经118°25′,自然村为耿家村。
许家
相传,明洪武二年(1369),许刚自直隶枣强县迁此定居,时名"小李村"
(名称来历佚考)。后许姓繁衍兴盛,故渐改称"许家"。1958年立许家大队,
1984年建许家村民委员会。共184户,589口人,耕地78.5公顷,地理位置位
于郝家镇西南部,北纬37°25′东经118°19′,自然村为许家村。
十五图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杨文赞从山西洪洞县迁至直隶枣强县复又
迁此建村,故名"杨家"。清因行政区划(属蒲台县十五图)更名为"十五图杨
家"。1942年后简称"十五图"。1958年立十五图大队,1984年建十五图村民委
员会。共139户,460口人,耕地58.8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南部,北
纬37°25′东经118°19′,自然村为十五图村。
南张
据传,清道光年间(1821~1851),张朋、张金、张敬3兄弟从博兴县"窑
窝"迁此建村,故名"张家"。后(时间失考)因与村北五华里一张家重名,故
以方位姓氏改名为"南张"。1958年立南张大队,1984年建南张村民委员会。
共135户, 409口人,耕地52.5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南部,北纬37°
25′东经118°19′,自然村为南张村。
后缪
据《缪氏家谱》得知:明洪武二年(1369),缪中元及其三子缪守自直
隶枣强县迁此前、后建村,因本村在后,故以方位姓氏得名"后缪"。1958年
立后缪大队,1984年建后缪村民委员会。共133户,419口人,耕地52.9公顷,
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南部,北纬37°25′东经118°28′,自然村为后缪村。
大赵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赵氏自直隶枣强县迁赵家东建村庄,故得
名"东赵庄"。据《赵氏家谱》(中华民国22年癸酉十七世孙宗耀撰词注谱)
得知:约清雍正年间(1723~1736),部分赵氏后裔从博兴县"老管赵"移居东
赵庄,因村增大,故改称"大赵家"。后简称"大赵"。1958年立大赵大队,1984
年建大赵村民委员会。共102户,287口人,耕地22.8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
家镇南部,北纬37°25′东经118°20′,自然村为大赵村。
前缪
据《缪氏家谱》得知:明洪武二年(1369),缪中元及其三子缪守自直
隶枣强县迁此前、后建村,因本村在前,故以方位姓氏得名"前缪"。1958年
立前缪大队,1984年建前缪村民委员会。共191户,595口人,耕地79.4公顷,
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西南部,北纬37°15′东经118°18′,自然村为前缪村。
小赵
据传,明洪武二年(1369),赵来阳从山西洪洞县迁至直隶枣强县复又
迁此建村,因村距史口八华里,且在八里西南,故以方位距离及姓氏得名"西
八里赵家"。后(时间失考)因比村西大赵家小,故改名为"小赵"。此后增入
邵姓住户,遂改称"赵邵家"。之后,简称"邵家"。1984年建小赵村民委员会。
共141户,371口人,耕地5.6公顷,地理位置位于郝家镇南部,北纬37°25′
东经118°21′,自然村为邵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