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救济救灾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3&A=10&rec=5&run=13

困难户救济1947~1958年,全县社会救济工作量很小。1949年和1950年,全县救
济困难户仅492户,其中烈、军属292户,共救济粮食1.4万公斤。1958年后的几年中
,“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泛滥,生产受到严重破坏,群众生活普遍困难。仅
1960~1964年期间,全县为困难较大的户发放救济款66361元。由于1964年大涝成灾
,1965年春还救济群众萝卜、糖渣、干菜、木薯干、白菜、菱角、淀粉等代食品930
万公斤,杂粮14.5万公斤,全县户均302.5公斤,人均75公斤。1965年后,尤其是“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中困难户增多。这个时期的救济对象主要是老残孤寡和由于
灾害或人口多拖累大造成的困难户。1965年,全县救济困难户3060户,发放救济款2
6188元;1966年救济困难户1505户,发放救济款15302元;1969年,全县困难户骤增
到4250户,当年发放救济款73434元;至1978年,共救济15887户次,救济款达16801
6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村经济从根本上有了转
机,生产逐年发展。但有的农户人口多、劳力少,有的缺资金、缺技术,收入仍低而
不稳,有的孤寡残老由于本单位照顾水平偏低,生活也仍很困难。对于这些困难户,
政府采取两条措施予以救济:一是扶贫,二是发放适当的救济款。1980~1985年期间
,救济困难户10611户次,发放救济款294237元,其中“五保”老人2818户,救济款
168048元。
扶贫农村扶贫是在社会救济工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垦利县自1980年开始坚持
“扶志”“扶本”的原则和“村民评议、乡政府调查决定、县民政局审查批准”的方
法,给困难户以物质上的扶持,既帮助他们解决当前的生活困难,更着眼于通过扶持
使他们广开生产门路,实行多种经营,从根本上脱贫致富。1980年扶持517个生产队
、936个困难户、4034人;共扶持
1964~1985年救济困难户情况表
表9-4

┌──┬──────┬──────┐
│年份│救济困难户数│救济款数(元)│
├──┼──────┼──────┤
│1964│875 │ │
├──┼──────┼──────┤
│1965│3060 │26188 │
├──┼──────┼──────┤
│1966│1505 │15302 │
├──┼──────┼──────┤
│1967│440 │16221 │
├──┼──────┼──────┤
│1968│440 │3569 │
├──┼──────┼──────┤
│1969│4250 │73434 │
├──┼──────┼──────┤
│1970│2050 │17923 │
├──┼──────┼──────┤
│1971│27 │563 │
├──┼──────┼──────┤
│1972│89 │13326 │
├──┼──────┼──────┤
│1973│713 │3569 │
├──┼──────┼──────┤
│1974│1246 │5355 │
├──┼──────┼──────┤
│1975│1762 │3885 │
├──┼──────┼──────┤
│1976│1800 │3534 │
├──┼──────┼──────┤
│1977│950 │9554 │
├──┼──────┼──────┤
│1978│3000 │36873 │
├──┼──────┼──────┤
│1979│1450 │141414 │
├──┼──────┼──────┤
│1980│2500 │137849 │
├──┼──────┼──────┤
│1981│3500 │42131 │
├──┼──────┼──────┤
│1982│2512 │42809 │
├──┼──────┼──────┤
│1983│985 │15027 │
├──┼──────┼──────┤
│1984│1114 │33421 │
├──┼──────┼──────┤
│1985│ │23000 │
└──┴──────┴──────┘
表9-51981年扶贫情况表
┌──────┬─────────┬──────────────────────
───────────────────────┐
│常困户 │1980年扶持 │当年扶贫

├──┬───┼──┬──┬───┼──┬──┬───┬────────────
─────────┬─────────────┤
│户 │人 │户 │人 │款 │户 │人 │款 │实物
│集体扶持 │
│ │ │ │ │ │ │ │ ├──┬──┬──┬──┬
───┬──┬──┼───┬──┬───┬──┤
│ │ │ │ │ │ │ │ │大 │猪 │羊 │家 │
化 │地 │农 │补 │补 │安 │合 │
│ │ │ │ │数 │ │ │数 │牲 │ │ │ │
│排 │ │助 │助 │家 │计 │
│数 │数 │数 │数 │(万元)│数 │数 │(万元)│畜 │ │ │禽 │
肥 │车 │具 │粮 │款 │付 │折 │
│ │ │ │ │ │ │ │ │(头)│(头)│(只)│(只)│
(公斤)│(辆)│(件)│(公斤)│(元)│业 │款 │
│ │ │ │ │ │ │ │ │ │ │ │ │
│ │ │ │ │款 │ │
│ │ │ │ │ │ │ │ │ │ │ │ │
│ │ │ │ │(万元)│ │
├──┼───┼──┼──┼───┼──┼──┼───┼──┼──┼──┼──┼
───┼──┼──┼───┼──┼───┼──┤
│3978│16614 │963 │4030│3 │1149│5277│11.3 │318 │310 │1327│803 │
2650 │65 │361 │1400 │330 │1.2 │1.27│
└──┴───┴──┴──┴───┴──┴──┴───┴──┴──┴──┴──┴
───┴──┴──┴───┴──┴───┴──┘

表9-61981年扶贫效果一览表

┌───────────────────┬───────────────────
────────────────┬───────────┐
│扶持前后生活变化情况 │扶持后添置生产、生活资料情况
│脱贫情况 │
├─────────┬─────────┼──┬──┬──┬──┬──┬──┬─
─┬──┬──┬──┬──┬──┼──┬──┬──┬──┤
│扶持前 │扶持后 │建 │地 │自 │大 │小 │缝 │收
│手 │挂 │手 │银 │归 │已 │占 │已 │占 │
├──┬───┬──┼──┬───┬──┤ │ │ │ │ │ │
│ │ │ │行 │还 │脱 │扶 │脱 │扶 │
│人 │人 │户 │人 │人 │户 │新 │排 │行 │牲 │农 │纫 │音
│ │ │推 │存 │贷 │贫 │贫 │贫 │贫 │
│均 │均 │均 │均 │均 │均 │ │ │ │ │ │ │
│ │ │ │款 │款 │户 │户 │人 │人 │
│分 │口 │住 │收 │口 │住 │房 │车 │车 │畜 │具 │机 │机
│表 │钟 │车 │(元)│(元)│数 │% │数 │数 │
│配 │粮 │房 │入 │粮 │房 │(间)│(辆)│(辆)│(头)│(件)│(架)│(台
)│(只)│(台)│(辆)│ │ │ │ │ │% │
│(元)│(公斤)│(间)│(元)│(公斤)│(间)│ │ │ │ │ │ │
│ │ │ │ │ │ │ │ │ │
├──┼───┼──┼──┼───┼──┼──┼──┼──┼──┼──┼──┼─
─┼──┼──┼──┼──┼──┼──┼──┼──┼──┤
│81 │105 │4 │133 │190 │4.8 │830 │299 │489 │718 │1085│132 │52
3 │197 │158 │261 │2300│4830│618 │53.8│2522│47.9│
└──┴───┴──┴──┴───┴──┴──┴──┴──┴──┴──┴──┴─
─┴──┴──┴──┴──┴──┴──┴──┴──┴──┘

表9-71983年扶贫情况表

┌──────┬─────────┬──────────────────────
─────────────────────────────────┐
│常困户 │往年扶持 │当年扶持

├──┬───┼──┬──┬───┼──┬──┬───┬────────────
──────────┬──────────────────────┤
│户 │人 │户 │人 │款 │户 │人 │款 │实物
│集体扶持 │
│数 │口 │数 │口 │ │ │ │ ├──┬──┬──┬──┬
──┬───┬───┼──┬──┬───┬──┬───┬──┬──┤
│ │ │ │ │ │ │ │ │大 │猪 │羊 │家 │
农 │化 │良 │帮 │免 │免 │免 │补 │补 │合 │
│ │ │ │ │数 │ │ │数 │牲 │ │ │ │
│ │ │ │义 │提 │提 │助 │助 │计 │
│ │ │ │ │(万元)│数 │口 │(万元)│畜 │ │ │禽 │
具 │肥 │种 │工 │务 │留 │留 │粮 │款 │折 │
│ │ │ │ │ │ │ │ │(头)│(头)│(只)│(只)│
(件)│(公斤)│(公斤)│(个)│工 │粮 │款 │(公斤)│(元)│款 │
│ │ │ │ │ │ │ │ │ │ │ │ │
│ │ │ │(个)│(公斤)│(元)│ │ │(元)│
├──┼───┼──┼──┼───┼──┼──┼───┼──┼──┼──┼──┼
──┼───┼───┼──┼──┼───┼──┼───┼──┼──┤
│3977│16614 │2112│9897│143 │970 │4704│12.5 │94 │23 │206 │162 │
70 │59000 │290 │50 │20 │920 │300 │750 │1700│3142│
└──┴───┴──┴──┴───┴──┴──┴───┴──┴──┴──┴──┴
──┴───┴───┴──┴──┴───┴──┴───┴──┴──┘

说明:往年扶持指1980、1981两年扶持数。

表9-81983年扶贫效果一览表

┌───────────────────────────────────────
──────┐
│扶持后新添置生产生活资料

├──┬──┬──┬──┬──┬──┬──┬──┬──┬──┬──┬──┬──┬
──┬───┤
│新 │地 │手 │大 │自 │小 │缝 │收 │手 │挂 │归 │脱 │占 │
脱 │占 │
│建 │排 │推 │牲 │行 │农 │纫 │音 │ │ │还 │贫 │扶 │
贫 │扶 │
│房 │车 │车 │畜 │车 │具 │机 │机 │表 │钟 │贷 │户 │贫 │
人 │持 │
│(间)│(辆)│(辆)│(头)│(辆)│(件)│(架)│(台)│(只)│(台)│款 │数 │户 │
数 │人 │
│ │ │ │ │ │ │ │ │ │ │(元)│(户)│% │
│数 │
│ │ │ │ │ │ │ │ │ │ │ │ │ │
│% │
├──┼──┼──┼──┼──┼──┼──┼──┼──┼──┼──┼──┼──┼
──┼───┤
│36 │28 │2 │30 │22 │82 │2 │7 │2 │2 │2600│467 │46.5│
2187│46.49 │
└──┴──┴──┴──┴──┴──┴──┴──┴──┴──┴──┴──┴──┴
──┴───┘

猪仔243头、羊1334只、兔625只、鸡607只、砌猪圈11个,计款3万元。1981年全县扶
贫户数、扶持项目、扶持款额均有较大增加,共扶持1149户,扶持实物包括大牲畜、
猪、羊、家禽、农具、化肥、地排车等,计款11.3万元,当年脱贫率达53.8%。1983
年共扶持970户,4704人,突出了农具、化肥、大牲畜等生产资料的扶持,当年脱贫
率46.5%。1984年,县、乡两级均成立“双扶”领导小组,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
1985年,全年共扶持1103户,发放扶贫款36.2万元。
精简退职人员救济1965年,县有关部门为17名老职工办理了救济手续,对一部分
不符合规定但生活确有一定困难的老职工,按一般困难户给予生活救济。1985年,又
为72名符合条件的老职工办理了享受40%原工资的救济手续。同年,还为建国前参加
工作,60年代初退职回乡的老职工,每人每月发给20元生活补助费,为建国后参加工
作的每人每月补助15元。补助额低于本人原工资40%的,全部按照国家文件精神改办
。全县共办理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336人。至此,精简退职后在垦利县安置的425名老
职工的生活困难救济,全部按有关规定兑现。
抗灾抢险和生产自救1947年3月,国民党政府于花园口堵口放水,全县100多个村
庄被水包围或淹没,倒塌房屋19184间,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惨重损失。县政府组织干
部群众,调用大小船只40艘、大车百余辆,连续8天不分昼夜抢救灾胞和物资,使90
%以上的灾民脱离灾区,并由非灾区群众对灾胞的住房、穿衣、吃饭等做了妥善安置
。1947年8月1日,肖神庙黄河决口,7个村庄被淹没,2148人失去食宿,政府积极采
取救灾措施。1968年元月,张家圈插冰封河,北渔洼村涌水漫滩。为抢救周围10几个
村庄被水围困的群众,人民解放军某部工程兵、炮兵、空军与黄河工程大队组成追凌
爆破队,使冰凌安全入海,千余名被水围困的群众脱离险境。1983年8月4日,黄河洪
峰溢槽漫滩,群众遇到洪水侵袭。东营市委、市政府与垦利县的领导同志立即组成抢
险救灾指挥部,组织百余名脱产干部、医务人员,带领500多名民工,赶赴现场,并
出动汽车11辆、船11只,调拨草袋5000多条,突击堵漏抢险。胜利油田、济南军区马
场等单位,调用汽车、吊车,赶制食品,送至抢险现场。被水围困的959名群众除1人
死亡外,其余全部脱险。1984年12月底,黄河入海口插冰封河,洪水串沟漫滩,将未
及撤离的万余名农民困于冰水之中,经大力营救,仍有100多名群众无法脱离险境。
在冰封数里,车不能进,船不能行的危难中,济南军区空军某部,两日内派出直升飞
机5架次,超低空飞行,认真寻找,经过50多次起降,使困在冰水中的100余名群众脱
离险境。
垦利县地势低洼,地下水位高,易涝成灾。1964年4月,沿海27个村庄,125个生
产队,10351人遇海潮侵袭,损失惨重;6月中旬,高盖、民丰两公社遭冰雹袭击,农
作物减产5成;7月31日,8500秒立米的黄河洪峰出槽漫滩,淹没作物125000亩;7~
9月,全县15个公社暴雨成灾,受灾面积268000亩,绝产105608亩,房屋倒塌9151间
;这一年死于各种灾害的群众170人,死亡牲畜657头。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深入社队,
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力量外出收集秋菜种子,抢种晚秋菜11万亩。县供销合
作社派出专人,分赴全国各地,购进萝卜、干菜等代食品930万公斤,杂粮14.5万公
斤,无偿分配给受灾群众,人均75公斤,使群众生活困难状况有所缓解。1970年秋,
连降暴雨,数十万亩农作物被淹,数千名群众被困。县党政领导同志带领全县74000
名防汛排涝大军,奋战3个昼夜,疏通河道,开挖排沟,排水面积达224900亩,救出
被水围困的群众。1971年秋,暴雨成灾,全县农田绝产面积达117000亩,国家拨发统
销粮1360万公斤,救济款107万元,救灾布票8万尺,棉絮指标1100公斤,使群众渡过
了难关。1976年,垦利县先是遇冰雹灾害,又大面积遭蝗虫为害,农业歉收。群众组
织起来,开展运输、窑业、编织、采集野生植物渡荒自救。投入运输业的人数达114
8人,马车30部,机动车48辆,地排车450辆,总收入150万元;投入窑业的总人数达
1238人,创收入70万元;野生植物采集收入达1.3万元;编织收入2万元。史口、辛店
、胜坨、民丰等公社生产救灾工作开展得好一些的生产队,不仅解决了生活上的困难
,还添置了部分生产工具。
群众互助和国家救灾在抗灾救灾中,垦利人民坚信“天下人民是一家”,各单位
广泛开展“亲邻相帮,渡过灾荒”活动,互助互济,共渡难关。1966年,永安公社五
村大队因春旱秋涝,部分群众缺少寒衣,187名社员发扬阶级友爱精神,两天内献出
单衣107件、棉衣4件、棉絮10公斤、布票38尺、鞋22双、帽子17顶、现金16元、棉线
10挂等物资,为35户、48人解决燃眉之急。1972年,辛店、高盖、胜坨、董集、永安
、下镇等公社先后遭旱、涝、虫侵袭,756个生产队近10万口人的生活发生困难。建
林、西宋、西张、新安等公社的群众,以低价支援灾区萝卜98.5万公斤。另外,50年
代末60年代初,上海、安徽等省市无偿支援垦利棉衣1.2万件。1972年,五一农场的
干部职工无偿支援垦利代食品5万公斤。1967年,胜利油田干部职工捐献款6921元、
粮票300多公斤、粮食数吨,帮助垦利县人民度过由于1966年旱、涝、雹、虫等灾害
所造成的生活困难。
党和人民政府对受灾群众十分关心,尽力发放救灾款和救灾物资,帮助灾区人民
及时脱险,安全度荒,并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垦利县区划几经调整,1960年前国家
救灾资料失考。1960~1985年期间国家救灾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