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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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1959年8月8日,孤岛人民公社成立劳动福利科。垦利县建制恢复后,劳
动福利科名称未变。1961年6月,县劳动福利科改称县劳动局。同年11月,并入县计
划委员会。1966年7月,恢复县劳动局。1967年3月,劳动局撤销,业务归垦利县生产
指挥部计划组。1976年4月,恢复县劳动局,至1985年未变。局内设计划调配、工资
福利、劳动统计、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劳动保护、文书档案等6个股室。
职工调动1965年7月,县劳动局制定职工调动6项原则:(1)设在农村的企业、事
业单位的职工,一般不调往城市工作。如遇特殊需要必须调动时,经上级劳动管理部
门批准方可执行。(2)编制已满的单位,不给调入职工。(3)劳动部门及时了解各企业
、事业单位职工的余缺,从职工多余的单位调往需要补充的单位。(4)跨省、地(市)
、县调动时,须经调入调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同意,如调入调出地区的意见不一致
,而又必须调动时,须经上级劳动部门审批。(5)全民单位的职工与集体单位的职工之
间,一般不予互调。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调动时,须履行以下手续:从集体所有制单位
向全民所有制单位调动时,调入单位必须办理增加固定职工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
可调动。(6)属于组织照顾范围的有:夫妻长期分居两地,确有实际困难的;独生子
女其父母年老多病身边又无人照顾的;学非所用,技术专业不对口的职工均给予优先
照顾。全县自1962~1966年调入38人,调出20人。其中跨地(市)调入6人。调出14人;
跨县调入32人,调出6人。1967~1975年调入149人,调出141人。其中跨省调入76人,
调出4人;跨地(市)调入21人,调出75人;跨县调入52人,调出62人。1976~1980年,
全县调入182人,调出281人。其中跨省调入68人,调出11人;跨地(市)调入41人,调
出133人;跨县调入73人,调出137人。1981~1985年,全县调入321人,调出368人。
其中跨省调入95人,调出12人;跨地(市)调入42人,调出56人;跨县调入184人,调
出300人。
精简职工1961年,垦利县实行精简职工,减少城镇人口。精减对象是1958年以后
参加工作的来自农村的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合同工和正式工;1957年底以前
参加工作的来自农村的职工,要求自愿回乡的也在精简范围之内。县劳动部门对被精
简人员的待遇作出规定:(1)195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按离职处理,根据临时工、合同
工和学徒工、正式工参加工作的时间不同,确定一次性发放工资数额,一律不用带工
资下放的办法;(2)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按照退休、退职办法处理。1962年
3月至翌年9月,共精简职工434人,其中按退职处理的17人,下放的52人,全县减少
城镇人口661人(包括家属227人)。
工资调整1956年7月,全国实行8小时工作制,改进工资制度。1958年后,垦利县
各国营企业基本取消从建国初实行的计件工资制。1962年,一些企业恢复计件工资。
1963年,垦利县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工资调整,工人升级面为40%。“文化大革命”期
间,计件工资完全取消。1971年,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和国家机关中1957年底以前参加
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6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低于
一级工的工人进行工资调整。全县属于升级范围的1327人,实际调级1312人,占职工
总数的30.34%,其中属于升两级范围的338人,实调两级的165人,调级月增资
总额7837.6元。1976年,垦利县在适宜于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恢复计件工资制
。1977年,部分工人调整了工资,升级面全民工人在40%左右,集体工人在34%以上
。1979年,全县以197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包括带资上学的在册职工)和计划内临
时工为基数调资,升级面按40%计算,这次全民工人升级1959人,占全民固定职工的
44.8%,月增资10895元,每人平均月增资5.57元;集体工人升级589人,占
集体固定职工的42.1%,月增资3404.50元,平均每人月增资5.80元。
并从是年11月起由三类工资区,升为四类工资区。1983年4月,全县进行企业职工调
资。这次企业调资把调整工资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同职工个人的劳动成果挂钩。
全县列入调资范围的全民职工1496人,实际调资1439人,月增资额8589.85元;
上调两级的35人。集体职工在调资范围的749人,实际调资727人,月增资额5066.
58元;上调两级的2人。1985年12月,垦利县进行企业工资改革,其情况见表10-3

表10-31985年企业工资改革情况表

┌──┬───┬───┬───┬─────┬─────┬─────┬──────

│性质│全部 │列入调│实调级│升级人数 │1984年实 │1985年实 │1985年比

│ │职工数│级范围│人数 │占正式职 │发工资数 │发工资数 │1984年工资

│ │ │内人数│ │工人数的%│ │ │总额增长(%)

├──┼───┼───┼───┼─────┼─────┼─────┼──────

│全民│1743 │1323 │1304 │78% │1078203.60│1450434.40│8.7%

│ │ │ │ │ │(元) │(元) │

├──┼───┼───┼───┼─────┼─────┼─────┼──────

│集体│1375 │945 │937 │78.1% │107822.60 │1127158.60│4.54%

│ │ │ │ │ │(元) │(元) │

├──┼───┼───┼───┼─────┼─────┼─────┼──────

│合计│3118 │2268 │2241 │78.04% │2412477.60│2577593 │6.62%

│ │ │ │ │ │(元) │(元) │

└──┴───┴───┴───┴─────┴─────┴─────┴──────

说明:①这次企业工资改革将四类工资区,提高到五类工资区。②将现行工资等级套
改为新拟企业干部或企业工人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