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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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群, 原名刘殿甲,又名刘迈群,山东省邹平县西关黛溪村青龙街人。1918的3
月21日出生于一个贫农家庭, 6岁在本村小学读书,又读私塾三年后考入蚕业学校,
后改为职业学校。13岁毕业,考进长山中学,1934年长山中学毕业,后因家庭贫寒而
辍学。1935年春,年仅17岁的刘群同志来到邹平县辛梁镇小学任教。
1937年12月山东沦陷, 学校停课,刘群同志离校上山,组织30多人于1938年3月
参加由长山中学地下党组织领导的黑铁山抗日武装起义队伍,即“山东人民抗日救国
军第五军。”这是鲁北清河平原上第一支人民抗日武装,后编入十二中队,刘群被任
命为副中队长。 1938年6月,改编为“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三支队。”同时加
入中国共产党,调任特务营一连指导员。
1938年10月,三支队派刘群、刘博泉、李余鲁等同志建立中共邹平县特支 (县委
前身) ,归属清河特委领导,刘群任青年委员,并以部队名义派他参加动员委员会,
开展地方工作,发动群众,建立党组织,壮大八路军和地方游击队,开展敌后游击战
争。这期间刘群同志出色的完成了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党组织的建立,开展敌
后游击战争,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做出了积极贡献。
1939年2月, 刘群调任清河特委青年部长、民运部长。1940年10月,清河特委改
为清河区党委,刘群任群委会书记、清河区各界抗日救国联会总会会长、清河区参议
会副议长、武委会副主任、省参议员、省农救会常委,并被选为“国大”农民代表。
垦区解放后, 1941年8月,清河区党委组织了由区党委组织部长苏杰率领,李明
村为团长50多人的垦区工作团, 开辟垦区工作。9月派出由张浩带队60多人组成第二
批工作团, 开赴垦区。10月清河区党委任命刘群为大队长,组成150多人的工作队,
分三个分队,到垦区开展工作。刘群带领的工作队会同前两批工作团,配合主力部队
战斗,打击侵略日军,开辟垦区抗日根据地,宣传、组织群众开展建立党、政组织工
作,建立起来了工、农、青、妇等抗日救国群众团体。1942年1月9日至11日,垦区行
政委员会选举大会在杨家嘴召开, 垦区各种民众108人与会,选举产生25人组成行政
委员会,选举刘群兼任主任,主持垦区的全面建设工作。遵照清河区党委的指示,刘
群主任与其他同志团结一致,密切协作,克服艰难险阻,埋头苦干,忘我工作,认真
负责,各项工作深得人心,树立起了垦区行政委员会在广大民众中的威信,解决了垦
区群众的土地问题,以利开展生产运动,支援战争,开展大生产运动,发展垦区沿海
口岸的经济贸易,粉碎了敌人对清河区的严密封锁;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了广
泛的抗日民主统一战线。垦区广大民众喜气洋洋,欢欣鼓舞,安居乐业,发展生产,
开辟了垦区建设与发展的新局面,为清河区党、政、军后方机关进驻垦区奠定了坚实
的基础。
1943年春, 刘群同志离开垦区,到山东分局高级党校学习。1944年1月清河区与
冀鲁边区合并为渤海区,刘群同志调渤海行署任处长,兼工商管理总局监委。1947年
12月渤海区行署为了培养大批干部,迎接全国解放,成立了渤海区干部学校,刘群任
校长,1950年9月干部学校完成历史任务而撤销。
1950年10月,刘群同志调任山东省文登专署专员。1952年11月,调中央商业部任
五金、化工总公司副总经理、生产企业管理局副局长(当时均未设正职)主持全面工作。
1958年1月, 调任广西农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1952年选为中共广西自治区党委监
委委员。
“文化大革命”中,刘群同志遭受迫害,打成走资派,被关“牛棚”,在“五七”
干校劳动,下放百色医专(现为右江民族医学院),后转到桂林医专(现为桂林医学院)
任革命委员会主任。“文革”结束后,1979年3月调广西大学任副书记、副校长(校长
由自治区主席兼任)。1980年3月调广西师范学院任党委书记兼院长,1983年改为广西
师范大学任党委书记。1985年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