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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口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四新”工程加快推进农
村改革发展的意见

(2008年12月3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以“培育新型农民、发展新型产业、打
造新型环境、建设新型班子”为主要内容的“四新”工程,加快推进全区农村改革发展,制
定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1、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是巩固我区农村发展成果的必然
要求。近年来,特别是实施以“培育新型农民、发展新型产业、打造新型环境、建设新型班
子”为主要内容的“四新”工程以来,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了工业化、城
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环境优化同步发展,开创了农村经济社
会发展的新局面。实践证明,“四新”工程完全符合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符合区情实际和
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要求。只有深入实施“四新”工程,不断加强农村改革,才能巩固我
区农村改革发展成果,实现更长时间、更高水平、更好质量的发展。
2、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是提升我区新农村建设水平的现
实选择。深入实施“四新”工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也关
系到农村政治文明、社会进步和文化繁荣。只有深入实施“四新”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改
革发展,才能壮大农村经济发展的实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
面进步,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是解决我区农村面临突出矛盾和
问题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区农村改革发展既面临十分难得的机遇,又面临许多突出矛盾和
问题,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农村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农业基础薄弱,农民增
收困难,农村发展相对滞后,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只有深入实施“四新”工程,进一步推进
农村改革发展,才能加强农业基础,扶持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才能有效解决我区农业、
农村、农民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总体原则
4、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工
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以“四新”工程为主线,不断解放
思想,推进改革开放,加快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在新
起点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实现新跨越,努力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民主的社会主义
新农村。
5、 奋斗目标。到2020年,全区农村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是: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
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体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
强。 农民收入大幅增加,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5000元。农村公共事业繁
荣发展,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初步建成村容整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基
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社会更加和谐。
6、 总体原则。深入实施“四新”工程,加快全区农村改革发展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
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工作指导上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必须通盘规划,统筹城
乡资源配置、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布局、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实现城乡要素优化配置,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二是必须实行规模化生产、产业化运作、标准化经营,通过土地流转、
社会融资、借智借脑,特别是启动民间资本等方式,提升产业档次和效益。三是必须坚持以
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广大
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和新农村建设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重点工作
(一)培育新型农民
7、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按照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统筹发展基础教育、职业
教育和成人教育,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力争到2020年,农村实现从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15年
免费教育。实施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到2012年,乡镇中心
幼儿园达到市级一类园标准,其余达到市级三类以上标准,基本实现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
进一步完善“以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
加大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力度。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12年,全区农村中小
学办学条件达到省级标准, 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分别达到5%和60%。落实职业教育经费投入
政策,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现免费教育。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
程和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扎实开展城镇学校和农村中小学对
口帮扶工作。
8、 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农民科技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
农民科技素质。大力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着力抓好村级辅导站和农村示范户建设。
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选派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
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等方式,每年招募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
扶贫工作。培育和引进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力争到2012年,全区引进培养农业科技高层次
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1000人。
9、 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把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建
立稳定的农村文化体育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善的农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深入实
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大院、科普惠农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等
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2010年完成全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 农村文化大院覆盖率达到
100%;2012年全区80%的乡镇综合文化站、50%的村文化信息服务点达到文化部规范化站点标
准。大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抓好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繁荣农村题材文化产品创作,
进一步提高“文化下乡”活动水平,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
10、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创
建农村文明示范区为总抓手,巩固提升“小康文明村”创建成果,广泛开展“和谐村庄”、
“十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村信用工程,积极倡导崇尚科学、
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的文明生活方式,努力形成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
扶贫济困、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11、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
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积极探索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培育和发展农村自治组织、群众组
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推进农村规范化管理,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
接和良性互动。以建设民主法治村为重点,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依法治理活动,提高农村干
部依法治理水平;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向农
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加大农村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发展新型产业
12、搞好农业结构调整。按照“稳定粮棉、提升果蔬、做强渔业畜牧”的工作思路,巩
固提高林果、畜牧、棉花、芦苇等产业,重点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突出“做活水文章、
培育大产业” ,充分发挥2400平方公里的浅海滩涂、5万亩的淡水水面和“上林下渔”的优
势,科学制定发展规划,通过大户承包、合作经营、引进种养大户等多种方式,合理开发,
综合利用, 努力扩大种养规模,尽快做优做大。加快推进2万亩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实施
黄河口特优水产品发展工程,着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力争到2012年,把我区建成全省重
要的渔业生态养殖基地、全国重要的贝类生产加工销售基地。依托黄河口国家级中心渔港,
建设黄河口海洋经济产业园,打造环渤海地区集海产品加工、仓储物流、渔需服务、休闲旅
游于一体的高端渔业产业园。紧紧抓住黄河三角洲大规模养殖基地建设的重要机遇,加快建
设现代化畜牧养殖园区,积极推广畜牧优良品种,提升畜产品加工能力。加快发展休闲观光
农业和乡村旅游业,重点培育田园观光、休闲度假、生态旅游、农家体验、餐饮娱乐等发展
模式,力争到2012年,把我区建成环渤海地区重要的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目的地。
13、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区域化布局、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标准化生产、
产业化经营的整体思路,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积极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
培育发展专业村、专业乡镇和专业区域。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组
织+基地” 、“农户+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产业化组织形式和经营体系,不断完善龙头企
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积极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到
2012年力争发展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80家。积极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支持农业龙头企
业、农村能人、村集体组织、基层站所等领办和创办各类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到2012年
扶持培育80家规范运作、效益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年内基
本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督检测体系,使全区主要农产品达到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标准要
求。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实现国内产品标准与国际产品标准相统一。落实质量安
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实施黄河口特优农产品品牌战略,选择一批有地方
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重点培育,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组织争创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
14、提高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按照“盘活闲置资产、整合研发资源、提升孵化档
次、引领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上下联接、内外互动、政企联手、市场运作”经营模式,
进一步提升黄河三角洲“三网”生态研发中心和黄河口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研发孵化能力,
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力争在农业生物技术、良
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控、保鲜储运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强产学研结合,
建立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同高校院所
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引进、转化和推广应用。建立完善农业科技进村
入户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科技示范村和科技示范点创建活动。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积极
推广先进农机化新技术,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培育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
组织,组织开展跨区机械作业,提高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水平。
15、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
基础、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
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涵盖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领
域的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民经纪人
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尽快建立起覆盖全区农村的农资供应、日用品供应和农产
品购销三大流通网络。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现有批发市场的改造提升力度,着力建设
一批区位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发展农村连锁经
营、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现代流通业态,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
网络。
16、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调整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扩大农产品出口规模,努力形成具
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出口产业体系。大力开展与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战略合作,积极引
进域外资金、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方法,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水平提升。建立
定期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到国外境外建立生产、加工、销售基
地。发展外派劳务机构,扩大农村劳动力对外输出。
(三)打造新型环境
17、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推进“三网”绿化工程,到2012年全区林木覆盖率达
到20%。 建立生态建设补偿机制,依法划定30万亩达到市级标准的重点生态公益林,制定出
台《河口区生态公益林管理和补偿办法》。加快沿海防护林建设,加强黄河口生态湿地保护
和建设,实施黄河故道地区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工程,加大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提高黄
河三角洲生态建设水平。按照创建生态县(区)的要求,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
创建活动,到2012年建成4个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和100个市级以上文明生态村。加快实施
以沼气、太阳能、风能、秸秆发电、秸杆气化为重点的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到2012年,
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0%。着力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2009年继续申请争取省级、
市级村庄整治试点补助资金,突出抓好1个省级试点乡镇、5个省级试点村和10个市级试点村
的整治工作,2012年扩大至全部村庄。积极推进畜牧养殖聚集发展,逐步将村内零散养殖集
中到村外养殖小区。加快推进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到2012年,全区省级卫生村、省级卫生
乡镇、市级卫生村分别达到50%、100%、70%,农村垃圾基本实现户集、村收、镇运、集中处
理。统筹城乡环境污染治理,加强污染源控制和监管,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
18、加快小城镇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城市辐射
型、商品集散型、资源加工型、主导企业带动型特色城镇,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坚持园区和
城镇建设一起推进,合理安排功能分区,合理布局建设项目,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
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加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2012年全区小城镇主次干
道全部实现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力争将垃圾收集范围覆盖全部村镇,2020年前
完成全区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建设。制定优惠政策,推进房地产开发,提高乡镇城镇化
水平。
19、加快新型村庄建设。根据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
取多种方式和途径,扎实推进村庄优化布局。对城郊村,通过城市基础设施的延伸和引入城
市社区管理模式,纳入城市发展框架,推进农村转社区、农民转市民;对中心村,通过加强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吸引人口集聚;创新旧村、空心村改造新模式,对部分条件
成熟的偏远小村,按照规划进行适度合村并点。加强农村环境整治,下大气力治理脏乱差现
象,努力改善村居环境。
20、搞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乡村
主体、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要求,积极探索一村一社区、多村一社区等社区建设模式,
搞好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镇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职能向农村社区延伸,引导城市
金融保险、商贸流通、邮政通信等企业在农村社区设立服务网点,积极开展社区互助式自我
服务, 逐步形成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到2012年,力争20%的
行政村建设成为农村新型社区。
2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力度,努力提高耕地质量。
搞好水库新建和扩建增容工程,提高蓄水能力。加强引黄灌区续建配套、田间节水改造和末
级渠系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继续实施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增强防洪排涝改碱能力。
实施泵站改造提升工程,保障和提高引黄供水能力。开展全区中小流域新一轮规划,实施神
仙沟等骨干河道清淤疏浚、建筑物配套工程。到2012年,基本建成引、蓄、灌、排相互配套
贯通的现代农业水利体系。
2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深化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一步提高饮水安全水
平。实施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重点抓好村庄与公路干线连接和村内道路建设。统筹规划建
设村村通客车的线路和站点,力争到2012年每个行政村附近建有客运停靠站点,基本形成城
乡公交资源相互衔接、方便快捷的公路交通网络。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加强农村电力
设施建设和用电管理,切实保障农村用电安全。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金农工程”,
完善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在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信息发布系统,在
条件较好的村建立农业信息点,2012年基本建立起手段先进、运行高效、覆盖广泛、切实管
用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深入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大力推进宽带入户,推进“三网合一”
工程,加快“数字化河口”城域网向农村延伸。
23、建立完善农村防灾减灾体系。加快沿海标准化防潮堤建设,统筹搞好沿海防潮、交
通、防护林、海水养殖、风力发电规划建设,力争2015年前基本形成封闭的高标准沿海防护
体系。健全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监测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加强对化肥、农
药、农膜使用的管理,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村道路、供电、供排水、通信设施等
抗灾保障质量和农村学校、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建设标准,进一步增强抗灾避险能力。实施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2010年全区农村中小学校舍全部达到抗震标准。健全完善气象、
地震、防汛、海洋、消防等预警和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和灾害处置能力。
24、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为
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巩固完善区、乡、村三级农村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功
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利益导向,建立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和纵向业务合作制度。加大乡镇卫
生院改造力度,强化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到2012年,在全区
农村形成“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建立乡村医生从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制度,力争
到2020年实现政府购买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长效筹资机制
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农村药品质量监管,完善农村药品流
通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建立城市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和
巡回医疗长效机制,引导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城市医疗卫生人员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25、着力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救助水平。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
农村社会保障救助的投入力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建
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并积极创造条件, 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到
2012年适龄农民参保率达到70%以上。 尽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探索留地安
置、就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等方式,按照先保后征的原则,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
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短期不下降、长远有保障。完善农村最低
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并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全面扶贫,实行新的扶贫
标准。完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制度,形成农村“五保”对象救助和供养长效投入机制。
进一步完善“阳光190” 社会救助体系,扎实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困难学生、残疾人、老年
人、住房特困户的救助工作,不断推动农村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
本国策,完善落实利益导向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加快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6、全力维护农村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城乡联动的社会治安防范体
系,不断加强村级专职综治办队伍建设,在有条件的村庄设立农村社区警务室。坚持党政领
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处理信访等制度,切实做好基层信访工作。健全农村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社会联
动调处机制。加强农村公共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乡村群众自防自治组织,全
面推进防范工作社会化;建立农村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深入开展
打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
良好环境。
(四)建设新型班子
27、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和拓展“三级联创”活动,努力把农村基层党组
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改革和完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办法,着力加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村“两委”班
子建设,扩大村党组织成员“公推直选”、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范围。探索推广在农村社
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专业市场、农业产业化基地等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不
断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防结合、注重预防的原则,
建立健全相应的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断推进农村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8、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农村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注重从农村致富能
手、退伍军人、农村优秀青年、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培养选拔村干部;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
管理,做好农民工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
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实施办法。大力实施以中专学历教育、基层组织
建设、 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力争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
完成120名培训对象的中专学历教育,确保每个行政村有2-3名中专以上学历的“双高双强”
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
29、加大对乡村两级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级的补助
比例不得低于20%, 重点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积极探索办法,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化解
村级不良债务;全面推行村干部报酬绩效奖励制,完善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和离任村干部生
活补贴制度,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四、保障措施
30、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
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二三产业向农村辐射,形成城乡经济社
会一体发展新格局。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实现城乡之间的无缝隙衔接,形成完整的城乡规
划编制、管理体系。推进城乡产业一体化,形成城乡分工合理、特色产业鲜明、生产要素和
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产业空间布局。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实现城乡共建
共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城市优势资源进入农村,为农民提供更多质优价廉服
务。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努力形成支持公共服务一体化财政投入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
城乡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一体化,努力实现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和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加快与户籍有关的社会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实现进城农民在劳动
就业、工资待遇、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
遇。
31、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
的双层经营体制,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
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先进生产手段转
变,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32、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
措施,确保基本农田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保护率不降低。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
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设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
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健全土地流转评估、登记、备案、
鉴证和信息发布、纠纷调解等制度,推进和规范土地有序流转。认真落实《河口区农村宅基
地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农
户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在严格执行国土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积极推进
荒碱地开发,探索荒碱地有效利用的途径和模式。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
建设用地市场。
33、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对农业农村的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构建财政支农资金
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财政支农资金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增长。进一步完善补贴办法,
逐年增加农民种粮补贴,逐步扩大良种和农机具补贴范围。按照管理体制不变、投入渠道不
变的要求,整合现有各项涉农资金,实行捆绑管理和使用,集中财力办好关系农村发展全局
的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采取贷款贴息、投资参股、税收优惠、民办公助、
以奖代补、以物抵资等方式,吸引城市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向农业农村聚集。严
格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确保农民负担切实减轻不反弹。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办法,逐步形成以政府补助资金为主导、筹补结合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机制。继续实行
油田单位帮扶重点乡镇、机关单位联系村、机关干部下派帮扶等做法,支持农村较快发展。
34、创新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快建立完善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
合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明确涉农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发展的责任,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合作银
行、农行、农发行要加大对农民的放贷力度,支持农村发展。加快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
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着力破解农村融资难问题。推进农村银行网点建设,为农民
存贷提供方便。积极推进惠农担保公司的健康运营,切实解决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贷款难问
题。加快发展农村保险事业,不断扩展保险险种,提高覆盖面。
35、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依
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进一步调动造林护林积极性。继续推
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租赁、拍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盘活存
量,扩大总量。依法明确水域和浅海滩涂产权,稳定渔民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探索农田
建筑物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成效。
36、健全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
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农村工作摆上
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的战略思想,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各乡
镇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要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着力
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形成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
37、健全完善农村工作落实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作,以重要
改革、重要项目、重要民生、重要活动为重点,建立完善分工负责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工作
推进和责任落实机制。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农村改革发展工作;宏
观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部门,要主动把农村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通盘
筹划部署;各乡镇、街道要细化目标、强化责任、实化任务、硬化措施,切实把各项政策措
施落到实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的调查研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创造
性地开展工作。
38、健全完善农村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
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分管领导和具体
承办人,确保每项工作都能按时完成。加快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农村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情况纳入各级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落
实。深入实施“四新”工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意义深远。全区上
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
命感和现实紧迫感,以统筹的理念、科学的态度和创新的气魄,抢抓机遇,真抓实干,锐意
进取,不断深入实施“四新”工程,加快推进全区农村改革发展进程,在新起点上实现农村
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鼓励企业实施二三产业分离的优惠政策的通知》

东河政发[2008]5号

关于鼓励企业实施二、三产业分离的优惠政策
第一条为鼓励企业实施二三产业分离,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扶持范围
从现有河口区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中分离属于现代物流、交通运输、仓储包装、投资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等服务业的经济实体。具体内容如下:
1、将现有企业(集团,下同) 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与主业未分离的进
行分离,设立专门的物流、运输、仓储公司,成立独立核算的受控法人企业。分离后子公司
为母公司提供劳务时,统一开具发票,单独缴纳营业税。
2、 对企业内部存在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等业务,进行分离,
成立相应的子公司。当发生业务时,由母公司支付给予公司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费和研发设
计费。
3、 对企业内部的建筑、安装业务,设立相应的建安公司,承揽内部和外部建筑、安装
工程。建筑安装过程中的材料、配料由子公司购进。工程完工后,母公司支付子公司建筑安
装料、工、费,子公司缴纳建筑业营业税等税收。
4、利用企业闲置的资产和剩余劳动力,组建相应的租赁、物业管理和劳务服务公司。
5、 企业存在的维修、修缮、安保、洗浴、医疗、餐饮、娱乐等业务,独立出来,成立
专门公司。
第三条扶持政策
1、对经备案从企业分离出来的服务业企业,年营业(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3年内分
别将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50%、20%予以奖励;年营业(销售)额1000万元
以下、500万元以上的,3年内分别将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30%、15%予以
奖励。
2、 企业实施二三产业分离后设立的三产企业,需转让房屋、土地等资产的,区级有关
部门免收相关过户手续费。
3、 对企业分离物流、仓储、建筑安装、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务,成立独立法人企
业,需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资产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营业税、城建税、教
育费附加和契税,由区财政部门将实际入库税款区级留成部分全额予以奖励。
4、 企业实施二三产业分离后设立的三产企业,其所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允许采取加速折
旧。
5、 企业实施二三产业分离后所设立的三产企业用地,就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符合城
市总体规划的,国土部门给予优先处理用地手续;需新供地的项目按东河政发【2007】13号
文件执行。
6、 企业实施二三产业分离后所设立的三产企业用水、用电等要素价格,除高耗水、高
耗能和高污染的服务业企业外,其它企业按东河政发【2007】12号文件执行。
7、 企业实施二三产业分离后设立的三产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时给予绿色通道服务,
免收工商服务性费用。
第四条财政扶持政策的兑现,由纳税人申报,由区发改局组织,区财政、国税、地税部
门按政策每一会计年度兑现一次。欠税企业不予兑现。
第五条本政策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政策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东河政发〔2008〕7号

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抓住
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历史机遇,以和谐发展为主题,以经济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为
目标,大力推进工业立区、新农村建设、现代服务业、海洋经济、生态城市、招商引资、节
能减排等重点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更快发展,为把河口建设成为海洋
经济强区、新兴港口经济区和生态宜居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 主要目标。生产总值增长20%,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6.6%、23%和18%;一
般预算财政收入增长1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外贸出口增长7.8%;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5%;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2.5%;化学需氧量排
放量削减11.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6%;城镇登
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8‰以内。
三、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
(一)突出扩大投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坚持以大投入带动大发展,进一步优化投资结
构, 提高投资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力争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94.8亿元,增长20.5%。一是
加强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集中实施好2008年确定的便民实事和重点工程,完善项目建
设筹资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调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完成。二是努力实施
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围绕整合园区资源、完善基础设施、膨胀骨干企业和丰富产业链条,
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策划实施一批投资数额大、带动能力强、支撑作用明显的重点项目,
为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三是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以提高投资效益、提升产业素质为目标,坚
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启动内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进一步调整投资方向,将投
资重点向生态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优势产业倾斜,向“三农”、环保等薄弱
环节倾斜,向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重要领域倾斜。加强投资项目
审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加快工业立区步伐。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
加速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力争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44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99亿元、利税达到20亿元,分别增长25%、30%和28%。加快培育石油化工、
盐及盐化工、精细化工三大支柱产业,扶持发展纺织服装、机械电子、石油装备、农产品加
工等优势产业,培育高端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打造产业集群。加大重点工业项目推进服务
力度,重点实施国华和鲁能两个4.8万千瓦风力发电、富海和中海两个100万吨重油催化裂化、
天元化工30万吨烧碱等一批投资过亿元的大项目。实施大企业带动战略,鼓励骨干企业搞好
战略策划,不间断地扩投入、搞技改、创名牌、上项目,尽快培植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的
企业集团, 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家、过亿元企业5家;实施“品牌战略”,争创一
批名牌产品。加快推进开发区建设,规划建设石油装备工业园和富海工业园,科学规划功能
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承载能力。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努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
力。关心企业家成长,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
(三)突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四新”工程,严格落实各项
支农惠农政策,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富庶文明的新农村。一是加
快发展特色产业。在抓好水产、冬枣、畜牧、芦苇、棉花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集中抓
好以海参、野鸭等为重点的特色养殖,规划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培育壮
大农业龙头企业, 力争新增农业龙头企业5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8家,提高农业产业
化经营水平。二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草桥沟综合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畅通水
系,提高引、排水能力。搞好3.2万亩土地整理和1.5万亩土地开发,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
件。实施村庄亮化、绿化、美化工程,新建沼气池200个,建设农村特困群众安居房200户,
积极创建小康文明村, 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大力实施“三网”绿化建设,实施路域绿化159
公里、 水系绿化51公里、农田林网9.2万亩,基本构筑“三网”绿化网络,全区林木覆盖率
达到17.8%。三是努力提高农民素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大力实施农民培训工程,
完善农村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努力培育新型农民。四是加强农村班子建设,建立完善干部
选拔任用机制,提高“双强”型村干部比例。
(四)突出发挥临港优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把服务业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优
化结构,膨胀规模,不断提高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一是抓好规划引导。依据工业化、城镇
化布局,规划发展与城市功能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论证、
包装一批优势项目,加快推进实施。二是抓好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
惠政策,对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充分发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吸引更
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三是抓好商贸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华欧国际商贸城二期、安居中
央街、农副产品保鲜加工区、黄河口水产批发市场区块配套、河口宾馆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
大力培植商贸龙头企业,带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四是抓好现代物流业。依托东营港和国家级
中心渔港,加快培育物流市场,建设物流园区,培植龙头企业,构建综合性物流配送体系。
充分发挥东部城镇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承接港口及开发区发展的配套服务业,建设港口服务
保障基地。
(五)突出生态高效特色,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编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功能区
划,搞好产业布局,集中优势资源,实施重点突破。一是率先突破高效渔业。加强标准化养
殖基地建设,重点搞好浅海贝类、海参、大闸蟹和对虾养殖,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
培育特色品牌,提高养殖效益;加快省级水产原种场建设,建成全省重要的水产苗种供应基
地。二是大力发展盐及盐化工产业。充分发挥滩涂资源优势,按照科学规划、集约发展的原
则,搞好40万亩滩涂开发利用,尽快扩大原盐、溴素生产规模,引进大型盐化工项目,拉长
产业链条,膨胀产业规模。三是加快发展旅游产业。依托黄河入海口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
突出黄河口、大油田和原生态特色,积极塑造“黄河入海口”旅游品牌,推进黄河入海、滨
海滩涂、黄河三角洲湿地、石油工业景观等核心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策划实施独具特色的
精品景点、经典旅游路线和重点项目,推进滨海旅游业的开发建设。四是加强海洋基础设施
建设。重点搞好国家级中心渔港二期工程建设,建设大型水产品物流配送区,打造海洋渔业
发展的龙头和基地。加快推进滨海大道绿色生态河三期、防潮堤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海
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突出提升环境质量,加强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规划体系,加
快编制各类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 年内城区详规覆盖率达到88%。着力加强重点区块建设,
加快推进河安小区、河阳新区、东湖小区和城区南北轴线建设,实施河兴路东延及景观设计、
昌盛河整治二期等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强水环境建设,搞好水系规划,分步组
织实施,打造精品水系;搞好城市绿化,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城市经营力度,加快“退二进
三”步伐,盘活城市资产,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精细
化管理制度,狠抓环境整治,实现高效能管理。加快小城镇建设,搞好仙河、孤岛等卫星镇
和中心村建设管理,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实施东部城镇路网改造,提升公路等级,打造半小
时通勤圈。
(七)突出招引大项目,深入实施产业招商。创新招商方式,突出产业招商和专业招商,
大力开展领导招商、企业招商和挂职招商,探索网上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新途径。
依托主导产业规划,精心筛选一批高质量的产业项目,搞好项目策划包装,瞄准重点区域和
国内外知名大企业,主动对接,加快突破,提高招商成效。调整优化驻外招商站点布局,境
内招商突出油田改制企业和省内大企业,境外招商突出外资企业在国内的集中区域,搞好信
息搜集,加强宣传推介,提高招商工作的针对性。积极扩大对外贸易。进一步优化出口结构,
巩固扩大家具、纺织、塑料制品等传统产品出口规模,加快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促进出口
产品种类多样化;扶持发展创汇型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外贸出口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实施
“走出去”战略,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生产企业开展自营出口,加快国际化步伐。
(八)突出改善民生,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
水平;加快教育小区建设,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改善办学条件。深化医疗卫
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卫生服务水平
和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保障能力。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广泛开
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制度,切实做
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做好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土
地管理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力度,鼓励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扎实开展
“平安河口”建设,深化社会治安和油区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严格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各类创建活动,
提高全民道德文化素质。

《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区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

东河政发〔2008〕1号

河口区招商引资政策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来投资者到我区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和省、
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外来投资者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投资新建流转税和所得税留成部分属
地方财政收入的企业,以及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
第三条财政扶持政策
(一)落户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工业企业:
1、新办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
资金扶持。 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的,5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
金额的资金扶持。
2、新办工业企业,经税务部门认定有应税所得之日起,6年内给予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
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
3、与原有企业合资合作的,扣除原有企业上年税收基数后新增税收部分,享受(一) 、
(二)款规定的扶持政策。
(二)落户开发区以外的企业:
1、 新办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60%的资金
扶持。 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的,3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
的资金扶持。
2、新办工业企业,自税务部门认定有应税所得之日起,5年内给予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
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
3、与本地企业合资合作的,扣除原有企业上年税收基数后新增税收部分,享受(一) 、
(二)款规定的扶持政策。
4、新办商业、服务业、娱乐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自税务部门认定有
应税所得之日起,3年内给予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60%的资金扶持。固定资产投
资1000万元以上,或年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的,自营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实际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60%的资金扶持。
5、 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现代物流项目及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批发市场、
信息技术服务、 社区服务、连锁经营超市等项目投用后,3年内给予投建单位经营缴纳的营
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60%的资金扶持。
6、 投资港口、学校、医院、市政设施、旅游资源开发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自
盈利之日起,3年内给予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
7、 投资农、林、牧、渔业的项目,相关部门可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资金、技术等方面
的扶持。
(三)投资建设的出口创汇型企业,享受河口区出口创汇奖励政策。
(四)在上述政策规定期限内,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新建企业,可同时享受比国
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更加优惠部分的财政扶持政策 (享受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一并计入上述
优惠政策规定年限内)。
第四条建设用地政策
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按招拍挂方式公开供应。落户开发区的,由区政府提供“七通一
平”(即给水、排水、供电、道路、通讯、闭路电视、宽带网及土地的自然平整)。
第五条收费政策
(一)在开发区内投资新建的工业企业和科研机构,收费单位向其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须经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核批准。
(二)在开发区以外投资新建的企业,注册登记和建设过程中只收取证照工本费、企业注
册登记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区级行政性收费前3年免收,第4
年到第10年按国家规定的下限征收; 区级事业性收费10年内减半征收。5年内免征水利建设
基金和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
(三)收费单位向外来投资企业收费,应填写缴费登记卡,按照规定目录执行。否则,企
业有权拒交。
第六条投资者在用水、用电、供暖、就医、户籍管理、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与本区市
民享受同等待遇。
第七条对外来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管理办公
室和区招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全程服务监督。
第八条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重点保护,坚决杜绝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并实行软环
境建设“一票否决”制。
第九条乡镇(街道)引荐项目落户开发区的,经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办、财政局共同认定
后,报区政府审批。自税收优惠政策到期之日起,增值税和所得税区级收入部分按区、乡镇
(街道)2:8的比例分成,通过财政体制予以结算。
第十条财政扶持政策的兑现,由纳税人申报,落户开发区的工业企业,由开发区管委会
组织,区招商、国税、地税、财政、经贸部门按政策每一会计年度兑现一次;落户开发区以
外的企业,由区招商办组织,区国税、地税、财政、经贸部门每一会计年度办理一次。欠税
企业不予兑现。
建设用地及其他政策的兑现,落户开发区的工业企业,由区开发区管委会牵头,有关部
门配合办理;落户开发区以外的企业,由区招商办出具证明,区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负责办
理。
第十一条落户区政府规划的经济园区的工业企业,享受本政策中开发区内招商引资政策。
第十二条区内新上项目享受本政策。
第十三条本政策由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招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31日前动工的外来投资企业享受原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