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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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机构设置

机构沿革
河口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于1984年6月8日成立,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
建筑工程管理股、 城乡建设股。1985年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为副科级单位。1988年9
月环境保护办公室分设。同年11月,河口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城乡建设委员会,
保留内设机构。1993年10月机构改革,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城乡建设股、建筑
工程管理股、房产管理股等4个机构(东河编发[1993]第13号文件) ;成立河口区建设
工程质量检测站,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河口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5人(东河编
发[1993]第26号文件) ,同时设立城市建设监察管理中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
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建筑设计室、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城建委代管,1996年独立)、孤
岛基建管理站等事业单位。同年成立河口区房产价格评估所,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人
员编制内调;河口区城市管理监察中队仙河分队,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仙河镇政
府,业务受河口区城建委指导,经费自筹,定编6人(东河编发[1993]第6号文件)。成
立房地产管理办公室, 内设河口房产交易所、 孤岛房产交易所等2个机构 (东河编发
[1993]第10号文件)。
1993年10月,东河编发[1993]第11号文件,对全区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重新进行核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定编4人,隶属河口区城
乡建设委员会; 孤岛基建管理站,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定编6人,隶属河口区城乡建
设委员会; 建筑材料实验室,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定编5人,隶属河口区城乡建设委
员会; 建筑材料标准定额站,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定编3人,隶属河口区城乡建设委
员会; 城市管理监察中队,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定编6人,隶属河口区城乡建设委员
会; 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室,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定编6人,隶属河口区城乡建设委员
会; 河口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0人,其中领导职数1人,
与河口区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隶属河口区政府,由城乡建设委员会代管,调给
行政编制2名。
1993年11月,东河编发[1993]26号文件,批准成立河口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编制5人,隶属于河口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1994年4月区编委批准设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为股级事业单位。
1996年,河口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设立市政管理股,与城乡建设股合署办公。城乡建
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股加挂河口区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河口区施工安全监督站的牌
子, 增加事业编制3人 (东河编发[1996] 第14号文件) 。1997年7月25日,东河编发
[1997]13号文件,同意将原河口区城市管理监察中队仙河分队分设为“河口区城市管
理监察中队仙河镇东分队”和“河口区城市管理监察中队仙河镇西分队”,分设后的两
分队均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河口区城建委,两分队定编各5人,经费自筹。
1998年1月设立河口区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东河编发[1998]第14号文件) ,编制
内调,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理。
1998年5月8日,成立东营市城建监察支队,下设市城建监察支队河口大队 (东河编
发[1998]9号文件) ,定编8人,配备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人,由市城建监察支队和
区建委双重领导,以区建委领导为主。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大队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所
需人员从现有人员中调剂解决。
1999年11月17日,东营市城建监察支队河口大队设立东营市城建监察支队河口大队
一中队(东河编发[1999]36号文件),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对河口城区的规
划、建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及城区容貌实施综合管理,编制内调,经费渠道全额拨
款。东营市城建监察支队河口大队二中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对孤岛镇
行政区域内的规划、建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及镇容镇貌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人员由
区建委、孤岛镇政府、孤岛社区及济军生产基地抽调人员组成,办公经费区财政拨款。
河口区建设委员会仙河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负责仙河镇行政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建
筑市场管理、市政园林、房地产等综合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内调,经费渠道全
额拨款,隶属河口区建委,并接受仙河镇政府领导。东营市城建监察支队河口大队三中
队,与河口区建设委员会仙河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对仙河镇行政区域内
的规划、建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及镇容镇貌实施综合管理,人员由区建委、仙河镇
政府、仙河社区及济军生产基地抽调人员组成,办公经费区财政拨款。同时,撤销仙河
城建监察镇东、镇西两个分队。
2000年3月,成立河口区城建审计股,为正股级事业单位(东河编发[2000]12号文
件) ,主要负责所属建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编制内部调剂,经费
渠道全额预算。同年3月,成立河口区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东河编发[2000]
13号文件) ,为股级事业单位,负责河口行政区内城市房屋拆迁及基础附属设施的管理
工作,隶属区建委,编制内部调剂,经费全额预算;成立河口区城市房地产市场评估事
务所(东河编发[2000]14号文件),为正股级事业单位,负责河口区域内房地产的评估
业务,编制内部调剂,隶属河口区房地产管理办公室。
2002年3月,河口区建设委员会更名为河口区建设局,测绘测量职能划归区国土局,
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划归区经贸局,区人防办管理职能划归区政府办公室,规划区内地
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职能划归区水利局,撤销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职能划归区建设
局,挂区房产管理局牌子(东河编发[2002]2号文件)。

2002年11月,东河编发[2002]16号文件批准成立河口区城建档案室,隶属区建设局正
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编制2人,内调;增设法制股,与建设局办公室合署办公。区
建筑设计室为企业化管理的法人事业单位,财务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务接受
区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2003年6月, 河口区建设局孤岛基建管理站更名为河口区建设局孤岛分局,副科级
建制(东河编发[2003]3号文件) 。主要职责:受区建设局委托负责孤岛城市规划区内
的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适当授权,
其它事项不变。河口区建设局仙河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河口区建设局仙河分局。主要职责:
受区建设局委托负责仙河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适当授权。其他事项不变。

行政机构历任领导
(一)东营市河口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4年6月,东营市批准设立,为正科级行
政机构,隶属河口区人民政府)
局长李耕田(1984年8月~1989年11月)
副局长王祖汉(1984年8月~1986年9月)
左吉成(1985年1月~1986年9月)
孙本深(1987年6月~1989年5月)
(二) 东营市河口区城乡建设委员会(1988年同河口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分设后,11月
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改称,机构性质、级别及隶属关系未变)
主任李耕田(1989年11月~1991年11月)
王光和(1993年6月~1998年4月)
副主任王宝珂(1989年12月~1998年4月)
王光和(1990年12月~1993年10月)
赵国庆(1991年12月~1998年4月)
魏育智(1996年3月~1998年4月)
陈丰先(1996年3月~1998年4月)
(三)东营市河口区建设委员会(1998年4月由城乡建设委员会改称,机构性质、级别
及隶属关系未变)
主任王光和(1998年4月~2001年5月)
陈丰先(2001年5月~2002年2月主持全面工作)
副主任赵国庆(1998年4月~2002年2月)
魏育智(1998年4月~2002年2月)
陈丰先(1998年4月~2002年2月)
纪检组长
张晏辉(1998年10月~2002年3月)
主任科员
火保印(1998年3月~2002年5月)
(四)东营市河口区建设局(2002年3月由东营市河口区建设委员会改称,机构性质、
级别及隶属关系未变)
局长陈丰先(2002年3月任职)
副局长魏育智(2002年3月任职)
张晏辉(2002年3月任职)
陈朝霞(2002年3月任职)
殷爱民(2002年3月~2005年9月)
薄传民(2003年9月任职)
纪检组长
王禄祥(2002年3月~2003年5月)
工会主席
王宝珂(2002年3月~2003年2月)
崔秀丽(2003年5月任职)
副主任科员
许孝文(2002年3月~2003年5月)
孟凡勇(2001年3月~2003年8月)

内部机构历任领导
(一)办公室
主任王志山(1988年6月~1991年4月)
魏春海(1993年2月~1993年3月负责人)
韩松青(1995年1月~199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