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体制与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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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户籍制度改革
建区初期,境内人口少,迁入政策较为宽松。东北、新疆等省市及邻县居民大批迁
入,区内居民少有迁出。后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河口公安分局加强了对全区户口
管理。 1989年6月30日,成立户政股,将治安股承担的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职能
移交户政股管理。1990年,全区城市、农村实行家庭户口簿制度,按家庭重新建立户口
簿。1994年开始审批、办理地方城镇居民户口。1996年河口公安分局与油田公安分处分
设,户口管理职能归河口公安分局。1997年,全区换发和启用《常表》和《居民户口簿》。
2001年3月, 国务院下发《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
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的实际,加大了城镇户
籍管理改革力度,不再收取城市增容费和其他类似费用。2002年户政股按照“下放权限、
简化手续、缩短时间”的原则,对各项户口审批、办理程序进行大幅度改革,先后制定
《关于进一步简化户口迁移等审批手续的通知》、《关于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进一
步优化招商引资软环境的通知》等文件。率先在全市户政系统推行了“第一责任人制度”
(首问负责制),明确第一位接待群众的民警为第一责任人,由其负责解答群众疑问,处
理需办事项。 深入贯彻[2001]6号文件,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最优质的服务。2003年
户政股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 省公安厅户籍管理7项便民利民措施,紧紧围绕公安部、
省公安厅推出的户籍管理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出河口区户籍改革一系列新举措。
按照“常住人口抓服务、暂住人口抓管理”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适合河口区实际人口
管理的新措施和新模式,针对外来人口逐年增多的趋势,实施了由“以人管人”到“以
房管人”的管理模式。在2003年人口基本信息清理纠错的基础上开展户口核对工作,进
一步澄清人口底数,核准户口登记项目,积极稳妥地依法解决好各类常住户口待定人员
的落户问题,为东营市人口信息库建设提供了全面、准确的高质量数据,为第二代居民
身份证的换发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2005年1月1日起,凡常住户
口所在地在河口区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取消农业、 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
“居民户口”。
至2004年底, 全区共有常住人口204887人,比1984年建区时的134827人增加70060
人, 其中非农业人口从1984年36501人增加到2004年的141520人。1987年,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规定, 对辖区内年满16周岁的公民颁发居民身份证。至
1989年, 颁发居民身份证116294人,占应颁证人数的98.5%。至2004年底,共颁发居民
身份证194733人。1998年初全区户口管理推行微机前台办公,实现人口综合信息系统四
级联网,为国民经济、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就学、兵役征集及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准
确的人口资料。

河口区1997~2004年底人口情况表

┌───┬───┬────┐
│年度 │总人口│常住人口│
├───┼───┼────┤
│1997年│200103│179974 │
├───┼───┼────┤
│1998年│203354│184115 │
├───┼───┼────┤
│1999年│207191│188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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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12450│191295 │
├───┼───┼────┤
│2001年│223907│195666 │
├───┼───┼────┤
│2002年│229164│199465 │
├───┼───┼────┤
│2003年│231054│202140 │
├───┼───┼────┤
│2004年│234344│204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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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总人口数含油田、济军基地人口。

第二节土地制度改革
为切实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的管理,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市政府决定对全
市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即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统一征用、统一储备、
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河口区按照市政府要求,严格土地管理。2002年,经
河口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精简保留审批事项11项,其中包括临时用地许可;使用国有
土地改变用途或容积率;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及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兴办企业用地;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土地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基本农
田划区定界;测绘项目立项及开工许可;复垦土地使用权确定;国有工矿企业和小城镇
建设土地置换; 地质灾害治理和工程竣工验收;核发采矿许可证。确定保留审核事项3
项,包括出让土地使用权首次交易;土地等级评定结果认定;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
方案初审。确定保留备案事项2项,包括土地估价报告(改变经营方式) 、保密测绘成果
销毁。2000年后,河口区在全面实行土地“五统一”管理基础上,致力于土地使用制度
改革的推进工作,积极探索经营城市土地资产的路子。大力推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
和挂牌交易。2003年,通过招标、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4宗,面积96.42公顷,
地产收益1.75亿元。 2004年, 通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5宗, 面积
70.31公顷,成交额13865.56万元。

第三节劳动与社会
保障制度改革
为加快河口区小城镇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区委、区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要求进
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小城镇社会化服务体系。把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列入
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大力培育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适应小城镇发展要
求的住房、医疗、劳动就业、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2000年
后,河口区率先在全市建设成“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劳动力市场,新增就业岗位
安置人数4841人,安置失业职工3833人,困难群体就业15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
%以内;培训失业职工4671人,劳动预备制培训515人,累计劳务输出3096人。自2004年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后,共计培训1426人。住房、医疗、教育和劳动保险制度相继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

第四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稳妥地理顺行政区划。根据城市化进程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规模经济
的标准,对规模过小的乡镇稳妥地进行调整和合并。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村办
企业和农民向中心城区、小城镇集聚。2001年,四扣乡并入河口办事处,改称河口街道
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