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河口区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
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警务科共十
一个科室。其中,反贪污贿赂局内设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挂
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院监察室与纪检部门合署办公,在岗干警55人。
2007年,河口区人民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东营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委组
织部授予“东营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被市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和全市
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优秀组织单位” 。 反贪污贿赂局被省政法委、省人事厅授予
“公正执法先进单位”。驻区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
察室”,控申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审查批捕、公诉】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案
件167件295人, 同比件数上升0.6%, 人数下降6.1%;批捕152件270人,同比分别下降
3.2%和7.9%。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0件422人,同比分别下降2.7%和8.5%;提起公诉
167件300人,同比分别下降4%和16.9%。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13件17人,移送审查起诉13件17人;
立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5人,移送审查起诉1件4人。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治
理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两项专项工作,建立办案质量保障机制,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
现由数量型向质量、效果型转变。同时,积极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建
设,开展“反渎职侵权犯罪宣传月”、“举报宣传周”活动,与25个行政执法机关和部
门共同签署《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与区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工作联系配合制度的暂行规定》,
启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在区国税局、区环保局、油田部分单位举办专题
讲座,取得一定成效。
【民事行政检察】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认真履行民行检察职能,突出工
作重点,加强全面监督,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质量。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3
件,提请抗诉3件,建议提请抗诉7件,支持起诉1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控申、举报】围绕“平安河口”建设,积极构建大信访格局,制定《河口区人民检察
院联合接访制度》,建立起相互沟通、联系、配合、制约的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控
申举报宣传活动,成立下访巡访领导小组,实行不稳定因素周排查制度。率先在全市搭
建起独立的控申举报网站,设立涉法诉求联系站,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9件次,其
中来信52件,来访16件,电子邮件举报2件,电话举报9件,均做到文明接访,及时办理,
认真反馈。
【监所检察】强化驻所检察,积极开展安全防范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安全防范检察和在
押人犯的思想教育,通过加强与被监管人接触和建立重点人犯档案卡等措施,及时掌握
在押犯罪嫌疑人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促进监管秩序的
稳定。 全年共提出检察建议18次,对212余名外执犯定期进行严格考查,确保刑罚监督
到位。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区检察院)
检察
视图
【概况】河口区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
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警务科共十
一个科室。其中,反贪污贿赂局内设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挂
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院监察室与纪检部门合署办公,在岗干警55人。
2007年,河口区人民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东营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委组
织部授予“东营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被市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和全市
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优秀组织单位” 。 反贪污贿赂局被省政法委、省人事厅授予
“公正执法先进单位”。驻区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
察室”,控申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审查批捕、公诉】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案
件167件295人, 同比件数上升0.6%, 人数下降6.1%;批捕152件270人,同比分别下降
3.2%和7.9%。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0件422人,同比分别下降2.7%和8.5%;提起公诉
167件300人,同比分别下降4%和16.9%。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13件17人,移送审查起诉13件17人;
立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5人,移送审查起诉1件4人。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治
理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两项专项工作,建立办案质量保障机制,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
现由数量型向质量、效果型转变。同时,积极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建
设,开展“反渎职侵权犯罪宣传月”、“举报宣传周”活动,与25个行政执法机关和部
门共同签署《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与区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工作联系配合制度的暂行规定》,
启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在区国税局、区环保局、油田部分单位举办专题
讲座,取得一定成效。
【民事行政检察】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认真履行民行检察职能,突出工
作重点,加强全面监督,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质量。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3
件,提请抗诉3件,建议提请抗诉7件,支持起诉1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控申、举报】围绕“平安河口”建设,积极构建大信访格局,制定《河口区人民检察
院联合接访制度》,建立起相互沟通、联系、配合、制约的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控
申举报宣传活动,成立下访巡访领导小组,实行不稳定因素周排查制度。率先在全市搭
建起独立的控申举报网站,设立涉法诉求联系站,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9件次,其
中来信52件,来访16件,电子邮件举报2件,电话举报9件,均做到文明接访,及时办理,
认真反馈。
【监所检察】强化驻所检察,积极开展安全防范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安全防范检察和在
押人犯的思想教育,通过加强与被监管人接触和建立重点人犯档案卡等措施,及时掌握
在押犯罪嫌疑人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促进监管秩序的
稳定。 全年共提出检察建议18次,对212余名外执犯定期进行严格考查,确保刑罚监督
到位。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