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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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河口区司法局1985年3月成立,下设办公室、宣教股、法律顾问处、调解股,
同时设立东营市河口区公证处, 副科级单位,隶属司法局,共有工作人员5名,与胜利
油田司法处河口分处合署办公。1991年10月,法律顾问处更名为河口区律师事务所,副
科级单位。 1995年3月,撤销胜利油田司法处河口分处,河口区司法局迁址办公,工作
人员12名。1995年6月,河口区律师事务所改称为东营市恒源律师事务所,隶属司法局。
1999年6月, 经司法部批准,东营市恒源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恒源盛律师事务所,编
制5人。2000年8月,设立河口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与山东恒源盛律师
事务所合署办公。2000年底,有科、股、室5个,工作人员22名。2002年5月全区机构改
革,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法律服务管理室4个科室,公证处、
山东恒源盛律师事务所2个直属科室。 2003年,山东恒源盛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合伙制律
师事务所, 与司法局脱离。2003年8月,河口区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副科级事
业单位, 编制3人。2006年,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基层工作股、宣传教育股、法律服
务管理室。有工作人员22名。

2006年司法行政系统受表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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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表彰单位 │受表彰单位│受表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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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省司法厅、省人事厅│司法局 │200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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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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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表彰单位 │受表彰单位 │受表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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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三等功 │市司法局 │司法局宣教股│200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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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集体 │市司法局 │司法局基层股│200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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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集体 │市司法局 │司法局办公室│200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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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司法所 │市司法局 │新户乡司法所│200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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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司法所 │市司法局 │六合乡司法所│200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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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司法所 │市司法局 │太平乡司法所│200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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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职工小家 │东营市总工会 │公证处 │200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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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 │区委、区政府 │司法局 │2006年3月 │
│目标先进单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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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河口建设先进单位 │区委、区政府 │司法局 │200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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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红旗团支部 │共青团河口区委 │司法局 │200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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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基层政法单位 │区委、区政府 │司法局 │200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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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区委、区政府 │司法局 │200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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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平安东营” │东营市社会治安 │司法局 │2006年3月 │
│建设先进集体 │综合治理委员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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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文明单位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司法局 │200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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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四五”普法 │省全民普法依法 │司法局 │2006年5月 │
│依法治理先进集体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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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保密工作先进单位 │区委保密委员会 │司法局 │200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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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市司法局 │司法局 │2006年5月 │
│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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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市司法局 │司法局 │2006年5月 │
│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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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优秀妇女维权岗 │东营市妇联 │公证处 │200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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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活动月射击表演 │区委政法委 │司法局 │2006年10月│
│优胜单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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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普法宣传活动2月10日~3月1日,与妇联共同举办庆“三·八”
法律知识竞赛。竞赛的主要内容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婚
姻法司法解释(二)。竞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工商局、交通局、区委办、民政
局、公安局、区医院、义和镇、市政局、区一中、水利局、执法局、新户乡、科技局、
地税局14个部门代表队参加竞赛活动。经过预赛,工商局、交通局、区委办、民政局、
公安局、义和镇代表队顺利进入决赛。其中,公安局代表队获得一等奖,区委办、民政
局代表队获得二等奖,工商局、交通局、义和镇代表队获得三等奖。3月23日~4月28日,
与信访局联合举办“信访条例” 知识竞赛。3月21日~4月29日,与区委组织部、区人事
局联合举办公务员法知识竞赛,竞赛的主要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户
乡、义和镇、组织部、区委办、法院、民政局、国土局、经贸局、药监局、畜牧局、计
划局、市政局、计生局、卫生局、地税局、物价局、海洋渔业局、行政执法局、六合乡、
街道办、政府办21个部门的代表队参加竞赛活动。经过预赛,经贸局、物价局、六合乡、
组织部、民政局、政府办代表队进入决赛。其中,民政局代表队获得一等奖,组织部、
经贸局代表队获得二等奖,物价局、六合乡、政府办代表队获得三等奖。经贸局孙玲玲
同志和组织部常国燕同志获得“最佳选手奖” 。6月18日,按照宣传部统一部署,在黄
河广场开展为期一天的社会科学普及周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中,制作法制展板一块、发
放宣传资料500份、解答法制咨询4人次。8~12月,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婚姻家庭、
老年人权益保障、 继承、合同和信访等方面的内容,区普法办公室精选160条与农村、
农民的生产生活实际和当前农村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编辑印制《农村法
律百问通》 23000册,免费向广大农民发放。10月30日,在黄河路社区开展老年节法律
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多起,受到社区居民的欢
迎。12月1日,印发《河口区关于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
通知》,全区宣传活动全面展开。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工作
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整个宣传活动,
共悬挂宣传横幅30余幅, 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出动宣传车8台次。12月20日,民政
局代表队代表河口区参加全市“国土杯”知识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区委常委、政法
委书记郭存三带队参加了竞赛活动。
(二)“四五”普法表彰和“五五”普法启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起草《河口区2006
-2010年依法治区规划(讨论稿) 》和《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
年规划(讨论稿)》。7月17日,区长办公会第15~54次会议讨论通过“两个规划”,同时,
普法经费由每年的4万元提高到7万元; 7月18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
审议区政府关于《河口区2006~2010年依法治区规划(草案) 》的汇报和关于在全区公民
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草案)的汇报,并作出《决议》。汇报由区司法
局局长、区普法办主任杨芳代表区政府进行汇报;8月1日,五届区委第76次常委会议讨
论通过《关于表彰全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以中共
河口区委、河口区政府名义印发全区;8月2日,在区党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河口区
“四五”普法表彰暨“五五”普法启动会议。会议传达贯彻第13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
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区工作经验,全面部署“五五”
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任务。区委副书记曲同德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副
区长王树臣主持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存三、区人大副主任杨学贤、检察院代
检察长李砺生、区法院代院长李益民、区政协副主席郭玉珍等出席会议。区直各单位、
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普法宣传员,各乡镇(街道)分管书记、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受表彰
的先进单位代表、 先进个人等共104个部门的1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对在2001~2005年
全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30个先进集体和3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
彰。听取关于河口区“四五”普法基本情况和今后五年普法依法治理主要任务的工作报
告。 区国土资源局、河口街道办事处、区供电公司和区一中作典型发言。8月27日,中
共河口区委、河口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
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三)基层依法治理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相关要求,印发《关
于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并指导具体创建工作。截至12月底,
全区创建覆盖率达到40%,圆满完成创建目标。

[基层基础工作](一)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与区法院联合制定印发《河口区基层人
民调解员培训制度》、《河口区人民法院河口区司法局共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进一步规范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其中,《河口区人民法院河口区司法局共同指导人民调
解工作制度》中的法官直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审理
反馈制度;法官参与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人民调解员参与庭审旁听制度;疑难纠纷案
件集体研究制度;定期经验交流制度;部分案件引导指派制度和定期表彰等八项制度的
实施,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认可,被市司法局以文件形式在全市推广,被省政府办公厅
连续两次在全省范围内转发和推广,河口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也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效显著。2006年以来,先后组织人员进行大型矛盾纠
纷排查2次,全区共排查调处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191起,主要包括土地纠纷59起,婚姻
家庭纠纷38起,生产经营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发生41起,邻里纠纷22起,宅基地
纠纷15起,青苗赔偿纠纷9起,其他纠纷7起。调处成功率达98%。据统计,其中有近15%
的案件如不及时调解,可能会转化升级成为信访案件,甚至是突发事件、越级上访事件。
(三)法律服务工作有序进行。通过对所辖的恒源盛律师事务所、孤岛法律服务所的
年鉴整顿和全面检查,规范他们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行为。另外,还集中力量对全区的法
律服务市场进行整顿。目前,已经清理整顿一家非法法律服务站点,处理一起当事人投
诉案件。
(四) “123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通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岗位规范和兑现服
务承诺等形式, 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线“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特点和宗
旨,在工作中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真心实意的为群众服务,受到社会的好评。全
年全区共接到咨询电话277个,其中受理来电咨询181件,来人咨询96人次。

[公证工作]2006年,公证处工作以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公证岗
位培训活动和河口区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立足本职,从实际出发,以强化公证质量
为抓手,努力实现高效率、零投诉、平安无事故的目标。并按照“拓展和规范公证”的
要求,争创公证工作一流的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河口区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全年
共办理公证147件, 其中民事事项111件、 经济事项36件, 涉及金额18000余万元。在
2006年重点开展的创新公证业务中,办理东营市中心渔港工程施工政府采购招标现场监
督公证1件;办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现场监督公证29件,涉及金额10400万元, 为国家节省
资金600多万元; 办理国有土地出让现场监督公证7件,涉及金额11000万元;办理损害
赔偿协议公证2件;办理婚前财产及夫妻财产约定及变更抚养权等公证14件。

[法律援助]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衔接协作,与法院、民政部门联合下发河口区《关于
法律援助及司法求助的办法》(东河司发〔2006〕8号) ,保障弱势群体在法律援助期间
生活上获得救济、司法上获得救济、法律服务上获得救济,为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
问题提供有利的机制保障。2006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件,同比增长34.8 ,其中
民事案件8件, 刑事案件23件,解答法律咨询126人次,避免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挽回
经济损失140余万元,没发生当事人投诉法律援助律师事件。

(刘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