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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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河口区卫生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2005年底,共有在编人员23人,其
中行政人员7名,事业人员16名。内设办公室、医政股、卫生法制与监督股3个行政股室,
下设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加挂城镇居民医疗保
险管理办公室牌子)两个股级全民事业单位。全区现有公立医疗机构9处,包括区人民医
院1处, 卫生防疫站1处,妇幼保健站1处,区直机关卫生所1处,区中医院1处,乡镇卫
生院3处, 河口街道防保站1处, 拥有病床214张,卫生技术人员275人。村级医疗机构
147处, 其中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112处,行政村卫生室35个,乡村医生173人。民营医
疗机构75家,从业人员170人。

2005年河口区卫生机构、床位、人员等情况统计表

┌────────┬─────────────┬──┬──────┬─────┬────┐
│医疗机构 │地址 │床位│卫生技术人员│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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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医院 │河口区海宁路763号 │100 │114 │24557 │1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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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 │义和镇镇政府驻地 │60 │55 │46892 │1620 │
├────────┼─────────────┼──┼──────┼─────┼────┤
│六合卫生院 │六合乡乡政府驻地 │10 │12 │1674 │0 │
├────────┼─────────────┼──┼──────┼─────┼────┤
│太平卫生院 │太平乡乡政府驻地 │15 │10 │3382 │0 │
├────────┼─────────────┼──┼──────┼─────┼────┤
│新户卫生院 │新户乡乡政府驻地 │15 │19 │11990 │56 │
├────────┼─────────────┼──┼──────┼─────┼────┤
│街道办事处防保站│河口区街道办事处 │0 │6 │0 │0 │
├────────┼─────────────┼──┼──────┼─────┼────┤
│防疫站 │河口区海宁路289号 │0 │37 │0 │0 │
├────────┼─────────────┼──┼──────┼─────┼────┤
│妇幼保健站 │河口区海宁路174号 │0 │15 │0 │0 │
├────────┼─────────────┼──┼──────┼─────┼────┤
│区直机关卫生所 │河口区海康路6号 │14 │7 │10000 │0 │
├────────┼─────────────┼──┼──────┼─────┼────┤
│济军生产基地医院│济军生产基地医院 │60 │63 │10000 │600 │
├────────┼─────────────┼──┼──────┼─────┼────┤
│健民医院 │河口区海盛路南段三义和小区│20 │18 │7210 │92 │
├────────┼─────────────┼──┼──────┼─────┼────┤
│同济医院 │河口海盛路二矿对面 │20 │12 │10900 │25 │
├────────┼─────────────┼──┼──────┼─────┼────┤
│正安医院 │孤岛济军基地机关西 │20 │15 │5400 │28 │
├────────┼─────────────┼──┼──────┼─────┼────┤
│总计 │ │334 │383 │132005 │3690 │
└────────┴─────────────┴──┴──────┴─────┴────┘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05年,河口区在全市率先全面启动农民个人20元的筹资工
作, 农民人均占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52元。全区共有65241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占农业人口的93%。 在专门对未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进行的入户调查显示,全区5226名
未参加农民中, 有3393人属于农村空挂户和长期在外居住人员,128人属于已死亡未注
销户口人员,只有1705人属于主观不参加的,只占农业人口的2%,河口区合作医疗已基
本实现农村常住人口的全覆盖。 2005年, 全区筹集资金383.06万元, 其中省级资金
21.04万元,市级资金100.27万元,区级资金72万元,乡级资金31.98万元,村集体补助
资金26.29万元, 农民个人缴纳资金122.02万元,其他资金9.46万元。全区共减免医药
费用373.47万元,其中补偿住院费用180.34万元,2739人次,500元以上975人,1000元
以上389人,5000元以上50人;门诊补偿193.13万元,22.30万人次。12月22日,在全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上,赵豪志区长代表河口区作典型发言,河口区的做法
和经验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为提高城镇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城镇居民的医疗负担,
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认真借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城镇居
民医疗保障的特点,成功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对城镇居民收入
水平、收入来源、家庭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占有资金与农村群众实行
同等标准,人均占有资金52元,在管理模式上,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纳入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网一并管理。参保城镇居民大多数为河口城区居民,河口街道充实加强居民医
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同时,结合城镇居民分布情况,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与民营医疗机构、
地方医疗机构与油田医疗机构的界限,选定多家医疗条件好、群众信誉度高、地理位置
优越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让居民群众就近就医、就近报销。3月6日,区政府
出台《河口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法》。2005年全区共有9919人参保,共筹集资金
616460元, 4月1日起,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正常运转。截至2005年12月底,共补偿资金
56.15万元,其中住院费用补偿16.77万元,283人次,其中500元以上90人,最高补偿额
10000元。门诊补偿39.38万元,受益居民17903人次。11月7日,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现场会在河口区召开,河口区做经验介绍,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河口经验做法。

[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以公共卫生“两个体系”建设为契机,以重点传染病防
治为重点,立足实际,油地合作,扎实开展创建省级公共卫生安全区工作。(一)传染病
病区建设顺利完成。按照油地资源共享的原则,通过对油田河口医院传染病科进行高标
准改造, 2004年顺利完成固定资金近700万元的河口区传染病病区建设。传染病病区投
入使用以来,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日常主要开展对重点传染病的救治工作。运转状况
良好。(二)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顺利实施。2004年,投资650万元启动实施了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在建筑设计上,严格遵循“便民、规范、安全”的原则;在建设
质量上,严格实行“四制度、五落实”。11月底完成主体建设。(三)乡镇“两个体系”
建设全面达标。投资160万元,在区人民医院及义和、新户、太平、六合等4处乡镇卫生
院设置传染病门诊和隔离观察室,每个乡镇卫生院都建成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加强村
级传染病监测点的装配和乡镇防保人员配备,提高村级公共卫生监测能力和乡镇公共卫
生安全体系建设水平。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解决群众看病难、医疗费用等问题,开展社区卫生服
务网络建设,采取超前计划,合理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实现了城乡全面覆盖,被确定为
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主要作法是:1.坚持油地结合,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网络建设。河口城区具有丰富的卫生资源,城区千人拥有卫技人员10.4人,千人占有床
位数6.18张。按照“控制总量、利用存量、规模适量”和油地资源共享的原则,结合油
田居民小区建成较早,各小区普遍建有相对规范的卫生所(室)的实际,实行油地共同规
划, 合理布局,投资300余万元,对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进行了双重改造和功能转换。目
前,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9处,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
做到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其中,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个社区卫生服
务站通过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验收。2.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理念,加强农村社
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采取政府资金引导,村医、村集体多方筹资的
形式,投资670万元,建设完成112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网
络的全覆盖。 据统计,河口区农村群众70%的门诊医疗消费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基
本实现“小病不出村”。3.转变社区卫生服务理念,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发挥
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功能,在抓好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基础上,转变服务
理念,以“小白鸽筑巢特困户”、“劳模情医疗援助”等社区卫生服务新模式为载体,
通过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社区健康教育、与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等多种形式,积
极开展各类社区卫生服务, 努力为群众提供廉价、 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基本实现了
“小病在社区”,大大降低了居民群众的医疗消费负担。据统计,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
的就诊率上升30%。

[预防控制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区连续10年实现了无甲类传染病暴发与流行。共
报告法定乙、丙类传染病12种879例,发病率为429.0/10万,与去年比上升14.8%。疫情
上升的主要原因:1.将油田各医疗卫生单位纳入了疫情报告管理,增加了疫情报告来源;
2.疫情网络的进一步完善,使疫情漏报率下降。加强结核病控制工作,全年共接诊可疑
病人1480人, 确诊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30例,新发涂阳病人55例,新发涂阴68例,复治
涂阳病人7例, 全部给予了免费治疗。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全年共检测2436人。其中
食品卫生、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及手术病人检测2281人;对1990年以来河口区外来媳妇进
行了艾滋病抗体筛查,共调查检测154人,自愿检测1人,未发现艾滋病病毒阳性患者。
强化计划免疫工作。
全年基础免疫卡介苗应种781人,实种181人,接种率为100%;脊灰疫苗应种2683人
次, 实种2678人次,接种率为99.9%;百白破三联疫苗应种3689人次,实种3684人次,
接种率99.9%;麻疹疫苗应种1233人,实种1230人,接种率99.8%;乙肝疫苗应种3116人
次,实种3116人次,接种率为100%;风疹疫苗应种1232人,实种1231人,接种率为99.9
%;乙脑疫苗应种1093人,实种1088人,接种率99.6%。
加强免疫麻疹疫苗应种3383人,实种3325人,接种率98.3%;乙脑疫苗应种1957人,
实种1944人,接种率99.4%;脊灰疫苗应种1043人,实种1033人,接种率99.1%;百白破
三联应种1154人, 实种1150人,接种率99.7%;白破二联应种2056人,实种1997人,接
种率97.2%;风疹疫苗应种1587人,实种1542人,接种率97.2%;流脑疫苗应种4545人,
实种4272人,接种率94%。
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了3.24世界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4.25计划免疫宣传日
活动,5月健康教育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
开展了“牢记宗旨、 服务群众、健康教育面对面”宣传活动;5月31日开展了“拒吸第
一支烟,做永不吸烟新一代”活动。

[妇幼保健工作] 截止11月底女工查体654人,查出病人数262人,占40%,幼师查
体127人, 孕产妇管理率达96%。加强儿童保健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全年发放882份,儿
童保健系统化管理率为88%。截止2005年11月底幼儿园儿童查体438人,不断提高儿童健
康水平。强化儿童常见病防治工作,认真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新生儿疾病筛查807人, 使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89%,新生儿听力筛查792人,新生儿
听力筛查率达到7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75‰,比2000年下降五个千分点。

[卫生执法工作]医疗市场清理整顿进展顺利。全年共立案30起,取缔无证行医12
家,收缴罚款3万元,没收非法药品价值4.2万元,医疗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加大公共场
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力度。食品卫生:从业人员查体5273人,查出五病86人,全
部调离; 验发健康培训证明5187本;验发卫生许可证1432家;食品抽样检测646份,合
格377份,合格率为96.7%;餐(饮) 具消毒监测1110份,合格895份,合格率为80.6%;共
对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监督监测11950户次,立案处罚114起,取缔无证经营15家。全年未
发生大宗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 公共场所卫生:从业人员查体681人,查出
五病并调离14人, 验发健康培训证明667本,验发卫生许可证423家。公共用具检测365
份,合格342份,合格率为93.7%;公共场所微小气候空气质量监测126份,合格122份,
合格率96.8%; 对公共场所单位监督监测1560户次,责令限期整改5家,取缔无证经营5
家。学校卫生:开展在校学生查体和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工作,共检查学校11处,学生
11000人,对患有常见病的学生全部提出了矫治意见;开展了学生食堂食品安全检查6次,
学校食堂全部取得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培训证明上岗,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职业卫生: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从业人员查体企业2家25人,未查
出患有职业病人员。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行政审批管理严把个体医疗市场准入关。组织实施
医护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与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机构管
理,严格行业资格准入。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
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程序,严格医疗机构设置与审批,杜绝不合格医疗机构通过审批渠
道进入医疗市场,同时开展了“规范化诊所”创建活动,培植一批样板民营医疗机构,
使医疗市场秩序井然,群众满意度日益提高。二是扎实开展了以“提高质量、控制费用”
为主题的“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和卫生系统规范化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和水平,努力实现就医方便、服务规范、质量安全、用药合理、收费公平、群众满意的
工作目标,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有效改善了窗口服务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平。三是
进一步规范了血液管理工作。加强血液质量管理及监督临床用血质量,目前全区临床用
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无自采自供血液行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规范。四是加强医疗纠
纷矛盾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机制,研究制定了《河口区医疗纠纷处
理工作指导意见》,制作了“河口区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为做好河口区医疗纠纷
调处工作奠定了基础,依法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和医疗纠纷,并追究相关医护人员的法律
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调处程序,完备接访制度,2005年全区未发生医疗事故 (以鉴定为
准),未发生因医疗纠纷导致上访事件。

[中医药工作]2005年,以创建“省级中医工作先进县”为契机,认真贯彻中西医
并重的方针,按照省市建设标准,结合河口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建设规划。加强领导,
增加投入,调整、盘活中医药资源,积极培养中医药人才,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整合
利用油地中医药资源,强化中医专科建设和医疗质量管理,全区中医药工作取得较快发
展。

[爱国卫生工作]2005年,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抓手,全力做好爱国卫生工
作。顺利通过了国家爱卫会对卫生城市的暗访。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 (小
区)等还作扎实推进。太平乡龙王村、官庄村、义和镇寿光村、王二村、新户乡九顷村、
河口街道办事处东劝村被命名为省级卫生村,全区省级卫生村总数将达到15个;新户乡
永合村、河口街道办事处东五村、六合乡西崔村、范家村、后沟村、胡家村、上小街村、
荆家村被命名为市级卫生村,全区市级卫生村总数达到了43个。参与创建小康文明村的
16个村全部跨入了省市级卫生村行列;河口国税局仙河分局、河口地税分局仙河征税局
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单位, 全区省级卫生单位总数达到8个;河口区国税局、仙河镇派出
所被命名为市级卫生单位;同时,河口区河口街道办李坨村、八吕村、仙河镇海星村被
命名为市级十佳卫生村;河口区第一中学被命名为市级十佳卫生单位。通过开展创建省
市级卫生单位、村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推动了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
入健康发展。

[卫生行业作风建设]2005年,河口区继续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
风作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坚持抓教育、重防范,抓制度、重规范,抓查处、
重落实,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入手探索并建立健全卫生行风预防和惩治体系。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医务人员拒腐防变能力。通过正反典型教育、党风廉政教
育会、集体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政评议等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同时,建立健
全了谈话诫勉制度、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度等。二是坚持制度创新,不断铲除滋生
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加强对药品采购的规范管理,区人民医院80%的药品实施了药品集
中招标采购,各乡镇卫生院采取由卫生局组织,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药事管理员、药品
供货方参加的药品议价形式,建立了透明和统一的进药渠道,形成了有效的监督约束机
制;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实行了药品价格明码标价;药品进行降价,让
利群众百万元;建立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病人选医生”等制度。三是加大监管
力度。建立卫生行业作风督查制度,设立举报箱,摆设效能监督公示牌,公布监督电话,
建立了卫生行业作风投诉处理机制。

[无偿献血] 全区共组织421人次进行了3批次的无偿献血,采血84200毫升,超额
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连续多年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源于无偿献血,切实保障了人
民群众的用血安全和身体健康。

[红十字会工作] 全年共为患病困难群众呼吁并组织募捐款3万余元,组织为印度
洋海啸灾区捐款1万多元,接受并向患病群众发放药品价值1.2万余元。

[招商引资]继续坚持卫生系统全员招商战略,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招
商引资再创佳绩。共认定招商项目6个(不包括区卫生防疫站,单独考核),认定值734.3
万元(不包括政务督查抵顶招商引资任务额),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2005年度招商
引资工作先进单位”。

(区卫生局张立泉)

2005年度发病数/死亡数疫情分析报表统计表(审核日期统计)

┌──────┬───┬──────┬──────┬─────────┬──────┐
│疾病病种 │发病数│发病率1/10万│2004年发病数│2004年发病率1/10万│发病率增减% │
├──────┼───┼──────┼──────┼─────────┼──────┤
│合计 │879 │429.017 │823 │373.5238 │14.8567 │
├──────┼───┼──────┼──────┼─────────┼──────┤
│肝炎 │240 │117.1377 │203 │92.1329 │27.1399 │
├──────┼───┼──────┼──────┼─────────┼──────┤
│甲肝 │3 │1.4642 │15 │6.8078 │-78.4923 │
├──────┼───┼──────┼──────┼─────────┼──────┤
│乙肝 │212 │103.4717 │178 │80.7864 │28.0806 │
├──────┼───┼──────┼──────┼─────────┼──────┤
│丙肝 │9 │4.3927 │3 │1.3616 │222.6131 │
├──────┼───┼──────┼──────┼─────────┼──────┤
│戊肝 │1 │0.4881 │- │- │* │
├──────┼───┼──────┼──────┼─────────┼──────┤
│肝炎(未分型)│15 │7.3211 │7 │3.177 │130.4407 │
├──────┼───┼──────┼──────┼─────────┼──────┤
│麻疹 │8 │3.9046 │- │- │* │
├──────┼───┼──────┼──────┼─────────┼──────┤
│出血热 │7 │3.4165 │15 │6.8078 │-49.8149 │
├──────┼───┼──────┼──────┼─────────┼──────┤
│痢疾 │202 │98.5909 │224 │101.6638 │-3.0226 │
├──────┼───┼──────┼──────┼─────────┼──────┤
│细菌性痢疾 │188 │91.7579 │211 │95.7637 │-4.183 │
├──────┼───┼──────┼──────┼─────────┼──────┤
│阿米巴性痢疾│14 │6.833 │13 │5.9001 │15.8116 │
├──────┼───┼──────┼──────┼─────────┼──────┤
│肺结核 │143 │69.7946 │101 │45.8395 │52.2586 │
├──────┼───┼──────┼──────┼─────────┼──────┤
│涂(+) │83 │40.5101 │43 │19.5158 │107.5759 │
├──────┼───┼──────┼──────┼─────────┼──────┤
│菌(-) │48 │23.4275 │52 │23.6005 │-0.733 │
├──────┼───┼──────┼──────┼─────────┼──────┤
│未痰检 │12 │5.8569 │6 │2.7231 │115.0821 │
└──────┴───┴──────┴──────┴─────────┴──────┘

续表

┌────────┬───┬──────┬──────┬─────────┬──────┐
│疾病病种 │发病数│发病率1/10万│2004年发病数│2004年发病率1/10万│发病率增减% │
├────────┼───┼──────┼──────┼─────────┼──────┤
│仅培阳 │- │- │- │- │* │
├────────┼───┼──────┼──────┼─────────┼──────┤
│流脑 │1 │0.4881 │- │- │* │
├────────┼───┼──────┼──────┼─────────┼──────┤
│猩红热 │4 │1.9523 │- │- │* │
├────────┼───┼──────┼──────┼─────────┼──────┤
│布病 │- │- │- │- │* │
├────────┼───┼──────┼──────┼─────────┼──────┤
│淋病 │54 │26.356 │96 │43.5702 │-39.5091 │
├────────┼───┼──────┼──────┼─────────┼──────┤
│梅毒 │16 │7.8092 │16 │7.2617 │7.5396 │
├────────┼───┼──────┼──────┼─────────┼──────┤
│Ⅰ期梅毒 │6 │2.9284 │10 │4.5386 │-35.4779 │
├────────┼───┼──────┼──────┼─────────┼──────┤
│Ⅱ期梅毒 │6 │2.9284 │6 │2.7231 │7.5392 │
├────────┼───┼──────┼──────┼─────────┼──────┤
│Ⅲ期梅毒 │- │- │- │- │* │
├────────┼───┼──────┼──────┼─────────┼──────┤
│胎传梅毒 │1 │0.4881 │- │- │* │
├────────┼───┼──────┼──────┼─────────┼──────┤
│隐性梅毒 │3 │1.4642 │- │- │* │
├────────┼───┼──────┼──────┼─────────┼──────┤
│钩体病 │- │- │- │- │* │
├────────┼───┼──────┼──────┼─────────┼──────┤
│血吸虫病 │1 │0.4881 │- │- │* │
├────────┼───┼──────┼──────┼─────────┼──────┤
│流行性腮腺炎 │153 │74.6753 │75 │34.0392 │119.3803 │
├────────┼───┼──────┼──────┼─────────┼──────┤
│斑疹伤寒 │- │- │1 │0.4539 │-100 │
├────────┼───┼──────┼──────┼─────────┼──────┤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50 │24.4037 │6 │2.7231 │796.1735 │
├────────┼───┼──────┼──────┼─────────┼──────┤
│其它传染病 │49 │23.9156 │- │- │* │
├────────┼───┼──────┼──────┼─────────┼──────┤
│非淋菌性尿道炎 │6 │2.9284 │12 │5.4463 │-46.2314 │
├────────┼───┼──────┼──────┼─────────┼──────┤
│尖锐湿疣 │20 │9.7615 │73 │33.1315 │-70.5371 │
├────────┼───┼──────┼──────┼─────────┼──────┤
│生殖器疱疹 │1 │0.4881 │1 │0.4539 │7.5347 │
├────────┼───┼──────┼──────┼─────────┼──────┤
│水痘 │16 │7.8092 │- │- │* │
├────────┼───┼──────┼──────┼─────────┼──────┤
│手足口病 │5 │2.4404 │- │- │* │
├────────┼───┼──────┼──────┼─────────┼──────┤
│其它 │1 │0.4881 │- │- │* │
├────────┼───┼──────┼──────┼─────────┼──────┤
│其它疾病 │31 │15.1303 │1 │0.4539 │3233.399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