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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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河口区分局,2003年6月9日成立,正科级行政单
位,编制18人,内设办公室、案件审理股、法制股、督察室四个股级行政机构,下设
河口中队、孤岛中队、仙河中队,河口中队30人、孤岛中队20人、仙河中队20人,为
配合河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区公安分局在区城管执法分局派驻治安办
公室。
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河口区分局在河口区城市规划区内行使以下职权: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
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
权;
(八)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工作综述]2004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
指导,以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为中心,以创建文明城市为载体,
狠抓队伍建设,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是年,被省建设厅、省法制
办、省监察厅、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授予省级“城市管理文明执法队伍”等荣
誉称号。
按照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增强一线执法力量的总体思路,建立了“定路段、
定标准、定人员、定奖惩”的四定管理制度,与各执法小分队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
理目标责任书》。实行徒步执勤制度、错时工作制度、现场办公制度、值班轮岗制度
等多项制度。为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成立督查考核小组,以定期或不定期、集中或分
散的方式进行督查考核。考核成绩一月一评、张榜公布,严格奖惩。2004年,被授予
山东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县区。
(一)大力整治不规范户外广告。户外广告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新设置的户
外广告施工过程的监督,严禁擅自更改标准,改变牌匾样式,坚决拆除未经审批或设
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 确保户外广告设置符合标准。共计拆除各类非法广告牌匾330
余块,责令26家违反设计标准的商店进行整改,责令19家店铺对已损坏的广告进行维
修更换,对21处“无人”广告进行清理。
(二)认真清除城市“牛皮癣”。对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或未经批准
张贴宣传品、小广告的现象进行专项治理,督促各部门、单位采用各种化学和物理手
段粉刷墙体45处,清理乱涂乱画210余处,约3500余平方米。
(三)集中整治违章经营摊点。对城区内主干道两侧的经营摊点实行分段、定点经
营,与业主签订责任书,落实好责任与义务,对非法占道的流动摊点,坚决予以取缔。
共治理占道经营、 店外经营230余次,取缔乱摆摊点43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103份。取缔露天烧烤70余处,露天夜市7处,对35户露天烧烤业户的经营工具进行了
证据保存,将一名不服从管理、暴力抗法分子,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了刑事拘留。
(四)大力整治城市交通秩序。强化对车辆乱停乱放、建筑工地余泥渣土、散体物
料运输的监督管理措施,坚持标本兼治抓源头,严防死守抓重点,严格按照“没有资
质证书的不准进,车辆未洗净、超载的、未苫盖的不准出”的管理制度,有效遏制车
辆带泥上路、撒漏、“三超”等违规现象。共查处带泥上路、撒漏、“三超”现象违
规车辆168辆次,清理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215辆次,有效控制住污染城市的源头。
(五)集中拆除城区内违章建筑。对城区内乱搭乱建和影响城市容貌的建(构)筑物
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做好拆迁工作,对城区内的
违章建筑设施依法予以拆除。2004年,对18处违法建设当事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和《责令停工通知书》,对20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拆除违章建筑面积约7000余平方
米。

(执法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