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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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4月8日,成立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加挂“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
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牌子;直属于区政府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
编制暂定10人, 其中,管理人员7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内设机构:
综合管理部、研究发展部、资产运营部、采购中心;所属类别为社会公益类。
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主要职责:经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拥有用
于运营的国有资产占用、处置、经营、收益权;以投资者的身份对国有资产的投资运
作和经营行使决策权;行使授权范围内所有国有资产收益的再投资权;向国有参股或
国有控股企业委派产权代表,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监管国有资产的经营;向国有独
资企业委派董事长、总经理及监事会或财务总监;通过对持有的国有产权、股权的运
作,实现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组合;按照区国资办下达的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指标,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措施;实施区政府划入的政府采购职能;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
2004年12月1日, 经中共河口区机关委员会研究批准,成立中共河口区国有资产
运营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郭启联任支部书记,现有4名党员。

[政府采购工作程序]
1.编制政府集中采购计划。采购单为按照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集中采购范围,编
报政府采购预算,报区财政局批准后,编制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审核汇总后分批下达政府采购计划。
2.政府采购项目立项申请。采购单位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申请政府采购项目立项,
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立项后,下达政府采购项目申请书,由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
心具体实施采购。凡招标采购或技术复杂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提前30日
向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他项目不得少于15日。
3.制定采购方案。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根据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立项批复和
采购项目通知书,制定具体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发布采购信息。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在媒
体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公告。
5.聘请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建立的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负责记录、考核专家的使用情况。
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成之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聘请专家。
6.采购活动实施。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公告的要求,公开接受供应商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编制、报
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采购项目答疑;编制确定标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具
体采购活动。采购活动结束后,应当形成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的书面评标报告。
7.签订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在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组织下,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由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签
章确认。合同双方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政府采购合同验收。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组织验收,不得调换、增
减物品、变更配置。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可以根据采购单位的委托和授权,组织
或配合采购单位验收,并对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登记管理。供应商不得开具假
发票和虚开发票。
9.资金支付。凡列入政府采购的采购资金,实行财政集中支付,支付中心设立采
购专户,具体管理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出具验收证明并签字盖章确认后,区国有资产
运营管理中心出具付款通知书,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依据验收证明和付款通知书,支付
政府采购资金。
10. 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七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文件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
采购预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招标办法、投标文件、评估报告、定标
文件、评审专家的名单、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
文件资料。

[工作综述]
1.政府融资。为确实解决我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先后与驻河口区的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进行联系,了
解有关国家金融方面的政策、法规,同时向金融机构介绍了河口区成立国有资产运营
管理中心的目的、职能,达成了许多合作意向。办理了银行贷款卡,为政府融资准备
了前提条件,本年度共为政府融资6000万元。
2. 政府采购。从2004年8月份政府采购业务划转到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以来,
共组织采购活动114次, 总预算价5228.6万元, 共节约资金1085.73万元, 节约率达
17.19%。 其中, 工程类项目全年共计23项, 总预算价为3618.25万元, 节约资金
883.25万元,节约率达19.62%;服务类项目采购金额51.23万元,节约资金52.33元,
节约率达50.53%; 货物类项目采购金额1559.12万元,为政府节约资金150.15万元,
节约率达8.78%。 通过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节约了大量资金,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
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3. 资产运营。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发挥国有资产规模效益,根据东河资委发
[2004]1号文件精神,对全区61个区直单位和1个街道办事处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
及有关事项进行全面具体、 准确地清查: 全区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4283.07万元,建筑面积为26127.6平方米,初步摸清了全区国有资产家底。对河口区
林业局提报的旧办公楼处置报告进行深入调研,向区政府上报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提
出了处置方案。代表区政府对东营市城市信用社进行了投资,参股1000万元;对东胜
石油精攻公司参股429.56万元; 代表区政府对东营市远创担保公司投资200万元。
2004年底, 东胜精攻公司的税后收益分配率为30%,收到分红款128万元,取得了良
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运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