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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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河口区司法局1985年3月成立。下设办公室、宣教股、法律顾问处、调
解股,同时设立东营市河口区公证处,副科级单位,隶属司法局,共有工作人员5名,
与胜利油田司法处河口分处合署办公。1991年10月,法律顾问处更名为河口区律师事
务所, 副科级单位。1995年3月,撤消胜利油田司法处河口分处,河口区司法局迁址
办公,工作人员12名。1995年6月,河口区律师事务所改称为东营市恒源律师事务所,
隶属司法局。 1999年6月,经司法部批准,东营市恒源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恒源盛
律师事务所,编制5人。2000年8月,设立河口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与山东恒源盛律师事务所合署办公。 2000年底,有科、股、室5个,工作人员22名。
2002年5月全区机构改革, 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法律服务
管理室4个科室,公证处、山东恒源盛律师事务所2个直属科室。2003年,山东恒源盛
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与司法局脱离。2003年月8日河口区法律援助
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2004年底,区司法局有工作人员22
名。其中公务员10人。
2004年, 以“平安河口” 建设为契机,以“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以
“创建文明城市”为平台,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突
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2004年,我局先后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三等功;被山东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授予全
民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全省年度法制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
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记集体三等功;被市司法局、市残疾人联合会授予“残疾公民
爱心法律顾问”活动先进集体;被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妇女维权先进单位”;被区委、
区政府授予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平安河口”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
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
司法行政工作会议4月2日,召开全区普法依法治理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区委、
区政府对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区政府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
门、单位签订了《2004年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责任书》。
《行政许可法》宣传及培训《行政许可法》的宣传采取点面结合的形式。3月17~
18日举办两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共培训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行政执
法人员143人。 5月15日~6月9日,区司法局联合区委宣传部组织《行政许可法》知识
竞赛,共有19个代表队参加预赛,其中6个代表队参加决赛。3月初,受行政执法局委
托,聘请石油大学教授为6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专场《行政许可法》培训。还先后为区
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环保局、国税局等单位举办《行政许可法》讲座。
普法活动为进一步在全区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
在“平安河口”中的重要作用,9~11月份,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季活动。通过开展普
法讲师团宣讲、“我与法”有奖征文、网上法律知识答题、“带法回家”、“法律进
社区”等“五个一”活动,掀起全区学法用法热潮。2004年共开展普法讲座36场次,
收到“我与法”有奖征文46篇,收到网上法律知识答题2180份,发放“带法回家”宣
传册3600余份,受教育人数35000余人。
“12.4” 法制宣传日活动“12.4” 普法宣传是全国四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2004年,安排六项活动,①收听、收看区领导电视讲话;②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收
听、收看中央电视台“12.4”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③各部门、单位积极参加中宣部、
司法部、团中央联合举办的“12.4”网上宪法知识竞赛及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④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季”活动;⑤举办2004年度领导干部普法考试;⑥区直各部门、
单位悬挂法制宣传横幅、标语。
领导干部学法及普法考试考核工作举办两期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为区委中心理论
学习组提供法制学习材料200余份, 内容涉及《宪法修正案》 、 《行政许可法》、
《人民调解司法解释》等。12月11日,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40余人在区委礼堂、
职教中心设两处考场, 参加全省组织的“四五” 普法考核证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
100%,优秀率99.8%。处级领导28人参加考试,优秀率100%。
年度普法大检查2004年,全区普法大检查同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考核,共
分七个组对全区普法及依法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典型、找出不足,为
2005年普法验收打下坚实基础。
依法治村,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采取“五种途径”依靠“八个结合”开展民
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全区一个试点乡镇、27个试点村按照统一标准制定细致、科学的
实施方案,启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河口区六合乡广河村被省司法厅、省
民政厅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人民调解工作]针对新形势下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司法
局本着吃透情况、 拿出意见、 指导工作的思路,分别与区法院、区综治办联合出台
《区法院区司法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
强和规范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文件,区
委、区政府转发《区法院区司法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
为尽快提高河口区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调解纠纷的技巧,确保依法调
解、公正调解、按章办事,使河口区的人民调解与诉讼制度有效接轨,主要做了三方
面工作:①与区法院联合成立河口区人民调解员培训小组,负责全区人民调解员的培
训工作;②引导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聘请区法院民庭的法官为民调工作指导员,及时
指导, 保证调解协议的合法性、权威性;③对全区七个乡镇700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
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和理论指导。
为全面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以新户乡为试点,由乡财政按村庄大
小为专职调解员核定工资。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该做法被市局推广。市局以东司
发[2004]63号文件下发,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河口先进经验。
8月31日, 在区委礼堂召开全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平安河口’建设”现
场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宝亭同志主持了会议。会议实地参观新户乡司法所、乡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东村、东鲍井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听取新户乡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和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介绍。曲同德书记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司法所规范建设
及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
区司法局以全区规范化建设为工作契机,以法律交给群众,服务走进万家为服务
宗旨, 重点完善六项制度,加强“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不断扩宽业务范围,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截止2004年底,区、乡两级“12348”法律服务网络共开通专用电话8部,拥有专、
兼职值班人员8人, 共接受群众电话咨询562人次,接待来访116人次,提供上门服务
64次,解决重大纠纷25件,避免民转刑案件5起,减少可引发的上访事件17起;引导当
事人到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单位办理法律服务事务32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
回经济损失389.7万元,促进了全区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
2004年,在全区的所有乡镇都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按有利于工作的原则,配齐
配强了乡镇人民调解员。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及调解制度,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
查,一季一排查,半年总抽查。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004年初,区委、区政府专门划拨经费用于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
党委、政府重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加大投入,仅新户
乡在财政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就投资5.7万元用于司法所的硬件建设, 使司法所的办公
用房、设备、交通和通讯工具都得到了保证。2004年底,全区各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已
全部达到6间, 全部实现有微机、能联网、有电话、有传真、有像机、有标志牌等完
善的办公设备,已全部达到省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走在
全市前列。

[公证服务]公证处投身河口区经济建设,广开证源。先后为济南军区生产基地、通
海工贸有限公司等办理股权转让等公证。 2004年底,公证处已办证410件,区政府公
开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证16件、办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证15
件, 接待来访1300余人次,涉及标的1.3亿元,修改重大合同17份,化解涉案标的10
万元以上信访案件1起,化解上访人数过10人以上2起。

[律师事务所业务工作]2004年,律师事务所共代理刑事案件17件,民事案件58件,
经济案件12件, 非诉讼案件3件,行政案件1件,解答法律咨询321人次,代写法律文
书119件、 担任法律顾问7家,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挽回经济损失410万
元。

[依法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 结合“12348”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
传,通过发放明白纸、制作宣传牌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共向群众发放“警惕黑假律
师” 的宣传材料500余份,制作宣传牌10块,为打击黑假律师、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
序营造了良好的氛围。通过宣传,接受举报投诉电话16个。
2004年先后开展8次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依法取缔非法法律服务机构8处,
对无律师执业证公开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贾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开出全市行政处罚
第一单。
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河口局率先对辖区两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半年规范化管理
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两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集中整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
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特色法律援助]2004年,法律援助工作被列为全市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区司法
局抓住机遇,在强化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的同时,不断完善乡、村两级法律援助网络
建设。 2004年8月,仙河、孤岛分别成立法律援助站,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截止
2004年底,全区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建起法律援助工作站,178个行政村设立
法律援助联络员,形成区、乡、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的格局。
法律援助中心在做好诉讼业务的同时,大力开展特色法律援助工作,主要解决上
访户, 农民工的问题,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4月15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人员通过非诉讼程序为来河口区打工的20名郓城民工讨回工钱并为他们购买了回家的
车票,及时化解纠纷。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河口区残疾人的现状,与10名需要法律援助
的残疾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并与其建立长期信息联络制度。2004年,法律援助中心
共办理各类案件23件,其中刑事诉讼案件6件,民事诉讼案件17件;涉及未成年人的6
人 , 涉及老年人的5人,涉及妇女的5人,涉及残疾人的4人。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
失8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
围绕区委政法委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结合工作实际,
提出要在树立政法干警“七种形象”的同时,树立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四种形象,解
决六个实实在在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队伍规范化建设
提供优质环境。四种形象是“自信、进取、团结、创新”。解决的六个问题是①优化
环境问题。②瞄准目标问题。③加强团队建设问题。④创新意识问题。⑤提高效率问
题。⑥落实制度、规范工作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引导全体干警努力打造司法行政形象,认真落实六个问题。
3月24日, 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河口召开,司法局做了“以千分制考核为总抓
手,狠抓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典型发言。8月2日,《河口区司法局在“公正执法树
形象” 活动中着力解决的六个问题》的信息在《东营政法》上刊发。9月12日,省司
法厅领导就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来河口局调研。河口的队伍规范化建设得到省司法
厅领导的高度评价。

[其他大、 要、新、特事条目]7月19日,在省司法厅理论研讨工作表彰会上,袁金
兰的论文《关于公证诚信制度建设的若干思考》荣获一等奖,是我市、我区公证行业
首次获此殊荣。
7月22日, 袁金兰当选山东省公证员协会中青年学术研究会首任理事,成为我市
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进入该理事会的成员。
8月底,河口区六合乡广河村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荣誉称号。

山东恒源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队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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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 │性别│类别│资格证号 │执业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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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育奇│男 │专 │37943995 │15059411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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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肖春岭│男 │专 │37891291 │15058911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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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燕 │女 │专 │37891396 │15058921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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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树辉│男 │专 │3799630810676 │1505991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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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孙富成│男 │专 │370221731013800 │1505011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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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吕得豪│男 │志 │372001781113900 │1505011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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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