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2&A=4&rec=52&run=13

[概况]2004年,区法院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公正与效
率”的主题和“司法为民”的宗旨,以规范化建设年、现代化建设年为主线,以从严
治院、从严治警为总抓手,以“六无”、“三不出” (即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
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
故,不出一起因枉法裁判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不出一起因执法不当引发影响稳
定的群体性事件、不出一起被中央新闻媒体曝光的严重事件)为目标,继续加强审判、
执行工作,不断推进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坚持不懈抓队伍建设,
各项工作都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43件,
审、 执结2396件 (包括旧存案件194件) ,比往年分别下降14.5%、15.7%,结案率
102.2%。 案件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持续下降,案件质量稳步上升,充分发挥了维护
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2004年区法院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并获得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度“平安河口”建设先进单位、等省、市、区级20余项荣誉称号,冯俊海院长
个人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一等功”,另有20余人次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
在队伍建设方面,坚持走以人为本的道路,(一)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契机,
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坚持不懈地执行年度干警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对干警的政治
理论、管理知识及专业技能等培训。加大了调研力度,鼓励干警撰写调研文章,提升
干警的理论修养。 2004年,全院共撰写调查报告、理论文章107篇,40余篇文章被国
家、省、市级刊物刊登,15篇论文在省、市获奖;(二)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为
契机,树立公正文明形象。开展了争创“文明庭室”、“信用窗口单位”、“十佳法
官”等活动;以开展“纪检监察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区法院
层层签订无违法违纪责任书。
在法院管理方面,区法院认真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建
立科学的决策目标体系;加强督办和责任追究,建立执行责任体系;坚持“严”字当
头,建立制度落实体系;坚持软件硬件两手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内外监督相
结合,建立考核监督体系。通过“五个体系”的建设,区法院建立了符合审判规律的
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使规范化管理工作迈上了
一个新台阶。
此外,区法院不断加大物质装备建设,开通局域网、广域网和互联网,成为中国
法院网的会员单位;11000平方米审判办公综合大楼主体工程竣工。

[刑事审判]刑事审判工作中,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
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53件,审结152件(包含旧存10件) ,判处犯罪分子296人,
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7人。积极参与“平安河口”建设,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
“严打”方针不动摇,针对季节性特点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集中打击抢劫、故意
伤害等黑恶势力犯罪和盗窃、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等涉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审判,严
厉打击,为群众创造了一个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注重人权保障,坚持重罪重罚,轻
罪轻罚, 无罪不罚。全年对犯罪情节较轻的5名被告人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继续推行
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 ,全年共适用该程序审结60件124人,依法保
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社会调查员制度。 从妇联等单位聘请6名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生长
环境、家庭状况、受教育情况等进行调查,向法院递交书面调查报告。全年成功运用
社会调查员制度审结5件11人, 依法对3人判处缓刑、8人减轻处罚,对未成年被告人
的帮教和未成年人罪犯的改造起到了积极作用。刑庭被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
体三等功”,并获“省级青年文明号”。

[民事审判]河口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调节经
济关系,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
织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66件,审结1417件(含旧存149件) ,结案
标的额达6740.32万元,结案率103.7%。继续坚持“大调解”原则,坚持走“调解多、
判决少、上诉少、申诉少、改判发回重审少、公信力高”的路子,民商事案件调解结
案率73%。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全年共向调解员讲授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7次,
指导具体工作34次。人民调解化解大量纠纷,减少诉讼案件。东营市妇女联合会授予
河口法院民二庭“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中共河口区委、河口区人民政府授予河口
法院民一庭“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行政审判]河口法院及时受理各类行政案件,依法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收诉讼案件52件,审结52件,及时维护了行政
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共收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129件,全部执结。
2004年,被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民商事案件614件,执结率89.3%,执行标的额4628.65万元。
(一)狠抓源头治理,全面落实执行案件情况进度表、说情人登记等制度,加强对执行
案件的全面监督和管理,提高执行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加大执行力度,全面
贯彻上级法院开展“三清理”活动精神,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开展为期三个月
的执行会战。 全年共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52次,依法拘留被执行人32人。 (三) 倡导
“阳光执行”,全面推行案件执行全程公开制度、执行措施穷尽告知制度、执行案件
听证制度等,让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执行的情况,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减少当事人
特别是申请人的误解和抱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河口法院执行局综
合办公室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信访工作]针对涉诉信访工作的特点,区法院创新工作思路,构建大信访格局,给
来信来访群众一份关怀,还来信来访群众一个明白。(一)设立专门信访接待室,坚持
落实周三院长接待日制和信访首问负责制,做到及时接待,及时解决。(二)制定完善
《大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规定》 , 对信访案件实行分级负责、分层办理、逐案解决。
(三)狠抓信访工作源头治理,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努力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
在基层。全年共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56人次,申诉提起再审案件1件,办结上级领导交
办案件6件。

[审判监督工作](一)在试行《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审
判监督改革,逐步完善新型审判监督机制,变过去事后的被动监督为现在事中、事后
的主动监督。以定范围、定标准、定责任的方法认真开展案件评查,以审判流程管理、
庭审评议、案件回访为重点,实施从审判到执行、从程序到实体的全过程、多方位的
案件质量监督。(二) 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评议案件4件,通过专题评查、重
点评查、 结合排查的方式评查案件534件,回访败诉方49人,大大提高了办案人员的
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的质量。(三) 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
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后,区法院作为市中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试点单位,
积极开展工作,按照推荐、考试、政审、录用等程序,聘请了20名社会不同层面的优
秀人才作为人民陪审员,正待提交人大常委会任命,从而最大范围地扩大了人民陪审
员的社会覆盖面,真正体现人民陪审员的人民代表性,进一步加强对审判的监督,促
进了司法公正。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