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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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2004年底,内设办公室(编办综合室) 、干部股(调配任免、工资福
利股与退休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3个股室,区机构编制
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下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工作
人员15人,内退1人,退休2人。
2004年,河口区人事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人事人才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
的思想,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紧紧围绕河口区的主导产业引进国内、外专家;本
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引进河口区急需短缺人才。在引进的同时,
加大培养、培训力度,为河口区储备、提供管理型、技术型和复合型人才。
干部录用调配任免工作(一)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完成2003年全区政府系统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共计3574人参加考核,优秀506人。其中国家公
务员(包括科级干部) 633人,优秀13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41人,优秀374人。同
时对3100名干部人员的综合管理手册和考核奖惩手册进行填审。(二)调配录用工作。
各部门人员调动97人次,调出区外工作的2人,由区外调入区内工作的2人。参与完成
今年市人事局对本区考录公务员的政审工作,并为15名考录人员办理录用报道手续,
其中包括1名机关工作者,4名公安系统公务员,以及9名政府系列国家公务员。 (三)
任免提请工作。严格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代区政府
任免科级干部42人次, 代区政府起草和提请人事任免议案4人次。根据工作需要和各
部门竞争上岗的结果,按照组织程序对公安局、劳保局、民政局、水利局、卫生局、
执法局等部门单位提请的股级干部共计51人进行全面考察并发文公布。(四)干部培训
工作。采取骨干培训与普及培训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完成全
区国家公务员英语培训任务,报名人数746人,发放相关辅导教材746套。并在2004年
6月进行全区公务员行政许可法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全区(包括地税局、工商局等省垂
直部门)共847人先后参加集中培训和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学习活动,参加考试共830人,
有效试卷821份。(五) 表彰上报工作。严格按照上报程序会同区纪委、信访局、教育
局、林业局、农业局、统计局、建设局、广电局等部门单位上报省、市级表彰的先进
个人共52人, 其中省厅级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12人,市局级先进集体14个,荣立
市局级三等功3人,市局级嘉奖1人,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作者40人。与区属业务部门联
合表彰的单位共计4个,先进个人65人。(六)军转干部安置和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工作。
2004年, 上级分配给河口区军转干部9人,随军家属4人。按照工作程序,及时提取9
名转业军官和4名随调家属人事档案, 并协助市军转干部办公室完成全省组织的军转
干部行政知识考试的报名工作。10月中旬,在各级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完成河口区困
难企业军转干部的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协同财政局对他们的工资、收入进行详细统计
汇总。河口区在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共12人,全部被列入优扶重点。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一)围绕中心工作,合理地理顺机构、配置人力资源。对全区
的部分事业机构及人员进行调整。全年共调整机构4个,办理人员录用、调动、离岗、
退休等手续20余人次。(二)办理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初始登记工作。根据省编办关于
开展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编办[2002]60号)文件规
定, 按照市编办的统一部署要求,对河口区总计150个事业单位重新进行初始登记工
作。(三)组织完成2003年度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2003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是
河口区实行全国事业单位统一登记以来的首次年检。严把审核、审查、审批“三关”,
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 本次共组织完成240多个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年检
率达到100%。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2004年度, 认真执行引智项目的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来自4
个国家的11名国外专家, 执行7个专家项目,如法国水果保鲜专家雷特先生、荷兰果
树专家思根·申克先生、法国葡萄专家科努让先生、澳大利亚生物农药专家韦格纳先
生、马德岭博士、荷兰暗管排碱专家科隆先生、日本水产品卤虫卵深加工专家小岛荣
司先生等外国专家, 执行以上7个项目效果显著,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由省外
专局组织,日本花甲协会水产专家松山功先生于2004年来河口区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松山功先生第八次来河口区传授技术,鉴于松山功先生为山东省的引智工作所作的贡
献, 省电视台农科频道组成专题报道组,对松山功先生进行为期7天的跟踪采访,并
对采访过程在山东农科频道进行全程报道。
人才工作2004年,突出“人事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中心,不断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努力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引进人才工作实现新的突破。(一)人才需求
调查工作。为不断了解全区的人才需求情况,在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做抽样调查,
了解112家企事业单位, 摸清了我区的人才需求现状,为以后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提供了可靠依据。(二)人才交流工作。人才市场共接待求才单位69个,办理求才登记
144份,办理求职登记287份。加强人才信息库在人才配置中的作用,到目前人才信息
库的求职、 求才查询数分别达到了197次和105次。我们向求才单位推荐各类人才254
人次。先后为桩西采油厂、天海建安公司等单位外出招聘人才90余人。(三)人才市场
的其他工作。为往届大中专毕业生转接档案50余份。为2004年参加东营市公务员考录
的毕业生办理档案保管并开具证明信10余人;做好人才中心档案转递、整理等日常性
工作。
工资工作(一)圆满完成2003年度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晋升工作。严格按照年
度考核结果, 依照国家政策为全区3403人晋升了一个工资档次,为467人离退休人员
增加了离退休费,并为87人连续五年称职、25人连续三年优秀晋升了一级级别工资。
(二)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培训班,共有79人参加培训。(三)为加
强工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工资微机化管理,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推广从
北京引进的工资管理软件,并举办两期培训班,共有80多人参加培训,有60多个单位
实行工资软件管理。(四)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工作。2004年1月组织2003-
200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报名,共有102人参加报名考试。(五) 按照
东河委[2004] 18号文件精神,为5人2003年度督查考核记功人员,晋升一级级别工
资;按鲁人发[2004]2号文件规定,为149人公安干警提高警衔工资标准;按有关文
件精神,为老干部、区委机要局增加特岗补贴。(六)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精神,为2002
年底前转业的5人企业军转干部、7人退休企业军转干部核算拖欠工资和生活费,并从
2003年12月起按照河口区地方职工平均工资和平均退休金兑现工资待遇。(七)完成油
田学校驻河口地区15所学校1690人的档案清查和工资核算摸底工作。(八)按照东人发
[2004]143号文件精神,为1427人乡镇在职工作人员、205人乡镇离退休人员自2004
年7月起,每人每月增加了100元生活补贴。(九) 圆满完成各项工资工作。为318人办
理了晋升职务工资手续, 199人工作调动人员办理工资转移手续,20人遗属办理遗属
生活困难补助费手续, 为41人达到退休年龄的办理退休手续,其中为5人是独生子女
的提高了5%退休比例。 为15人新录用公务员、27人新参加工作人员确定工资标准,
190人新参加工作人员确定转正定级工资,为8人军转干部核定了工资标准。
科技干部管理工作(一)办理2003年评审、考试通过的各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
术人员资格证书,认真进行登记和备案;及时做好上岗聘任工作,审查聘任上岗的条
件,办理聘书,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聘任到岗的书面报告并附带本单位
的设岗表。对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由单位出具相应的《聘任通知》,完善了2004年专
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工作。(二)2004年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的准备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计算机考试、外语考试等基础性工作。(三)根
据省、市统一安排,做好会计、经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
药师、造价工程师等十余种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证书发放及教材征订、发放
等工作,共组织520余人报名。其中经济专业报名257名,会计114名,审计5名,各种
职业(执业) 资格考试共计150余人。(四)组织非公有制企业的高、中、初级职称申报
评审工作。申报中,推荐全区96名同志参加非公有制企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其
中参加中高级评审的46名,初级50名。(五)根据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
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核登记工作,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发放继续教育证书。(六)为进一步掌握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现状,在全区范围内
(油田除外)进行专业技术人员专项统计。对各系列的中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
年龄、性别、学历、分布行业等二十几项指标进行认真调查统计,为搞好宏观指导、
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
职能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贯彻国办发[2004]22号文件做好部分驻鲁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的通
知》(鲁政办发[2004]42号)和《东营市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对帐阶段
安排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内胜
利油田所属的15所学校进行对帐、核实。(一)迅速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
相关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并从各相关单位
抽调16名业务精、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根据移交单位提供的资
料,分别核对各相关单位的机构、经费、资产、人员等基本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表
格的填制和笔录;(三)以200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根据提供的资料,对各移交单位
的资产、经费、机构人员进行全面地清理、认定和核对,掌握好第一手资料。
档案管理工作(一)材料的收集与鉴别。与区机关工委、区纪检委、区监察局、区
劳保局、区委党校等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及时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2004年共收集
鉴别材料9300余份。审核因工作变动、职务调整、考选录用等增加的干部人事档案共
68份。(二)材料的归档与整理。全年共完成归档材料9300余份。在整档时尽力做到认
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加工合理、目录全部输入微机打印清楚,装订整齐,
达到了真实、完整、条理、精练、实用的要求。(三)干部人事档案的利用与传递。在
查阅时,严肃查阅纪律,严格按要求办事,除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提出档案室查阅的
之外,一律在阅档室查阅。对人事档案的转递,严格密封转递,严禁交本人自带档案
和公布邮寄,并及时做好转出登记等工作。2004年,共借阅干部人事档案79人次;转
递干部人事档案44份。(四)干部学历学位的变更登记工作。为维护国家学历制度和学
历证书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采取网上查询。全年共认定变更学历144人;实行变更学
历学位登记制度。建立《干部学历学位变更登记薄》。对变更以前和变更以后的学历
学位及缺少的相关材料等一一作了详细登记,并能及时要求本人把缺少的材料尽量补
齐全;建立《干部待确认学历学位登记档案》。此档案的建立,明确认证结果的依据,
使干部待确认学历学位的最终确认结果有了可靠依据。
区人事局有关办事程序、制度
一、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
(一)任免范围
负责任免政府各部门、单位内设股(室)的股(室)长及其派出机构、隶属机构的股
(所)长;部门的科员;教育、卫生系统主管局以外的股级干部,乡镇、街道股级干部
等经人事局备案审查后,由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自行任免。
(二)任免程序
1、所在单位提出拟任免人选;
2、区人事局对拟任免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3、局党组讨论决定任免人员;
4、报区领导批准后行文公布。
(三)任职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
服务的精神;
2、 具有高中、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必须是国家正式干部或聘用制干部,初
任年龄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3、任命工作人员职务,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四)任职职数规定
三人以下股室(包括三人),只设股长或副股长一职;五人以上股室可设两职;十
人以上股室可设三职。
(五)机关事业单位股(室)长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其职务即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
职手续:
1、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3、被辞退的;
4、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
5、死亡的。
(六)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自行任免股级干部,一经查出,区人事局有权宣布无效。
二、机关事业单位奖励工作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应当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
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一)奖励的范围:
(1)以区委、区政府名义的年度综合表彰;
(2)以部门名义的系统表彰;
(3)专项表彰。
(二)奖励程序:
1、单位提出奖励意见;
2、人事部门审查、审核;
3、报奖励表彰考评委员会通过;
4、行文公布。
(三)奖励条件
(1) 区政府对工作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
得优良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对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应当给
予记三等功。
(2)区委、区政府综合表彰,先进个人比例控制在机关事业人员总数的15%以内;
先进单位比例控制在30%以内;原则上不搞重复奖励。
(3)系统表彰、专项表彰需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4) 以区政府年度综合工作名义表彰的,给予记三等功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三等功奖励。
(5) 各部门单位会同人事局表彰的,给予嘉奖奖励;政府专项工作表彰,给予嘉
奖奖励。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一)严格执行《山东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核实施办法》。
(二)加大平时考核工作力度,各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工作日志。各部门、单位主要
负责同志负责对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工作,做到每日有工作实绩记录,每月有领导评
鉴意见。
(三)各部门、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结束后写出考核情况总结,
报区人事局。区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平时和半年考核工作进行抽查,并将考
核情况通报全区。
(四)加强对股级干部的考核工作。机关事业单位的股级干部年终要写出述职报告,
在单位述职后,连同其考核材料一并交区人事局,考核结果作为向组织部门推荐后备
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鲁人(1998)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干部调配工作
(一)为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严格控制人员的逆向流动。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任调整的,用人单位须在每年
年初(三月份之前)提出用人申请,人事部门根据编制和工作需要,统筹规划,提出拟
调整人选,报区编委会研究审批。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一律经过考试
录用,除规定的工勤岗位外,工人不得进入事业单位。
(二)区内企业间干部调动,经调出单位和用人单位同意后,由区人事局征得分管
区长同意后办理。
(三)区外调入企业单位以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或特殊专业人才的
调出,须经区政府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办理。原则上半年研究一次。
(四)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突出安置重点,拓宽安置渠
道,严肃安置纪律,确保转业军官及其随迁家属的安置和子女入学入托任务的完成,
并组织好军转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聘用制干部管理工作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的聘用制干部管理工作,在全区企事业单位中为部分在干
部岗位上工作多年的工人办理聘用制干部手续,以后除计划外自费生外,将不再从在
职工人中招聘干部。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办理聘用制干部手续:
1、由人事部门聘任的股级干部(现仍任职者);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仍被聘任者);
(3)在干部岗位上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在职工人。
(三)履行聘用制干部手续的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期内享受国家正
式干部待遇,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六、公务员管理工作
(一)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坚持“逢录必考”的原则,严把机关进
人关。
(二)认真做好国家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
推进公务员轮岗、回避制度的实施。
(三)进一步疏通公务员队伍出口,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及退休制度。
(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竞争上岗作为公务员提拔任命
的重要措施之一,今后,中层职位出现空缺,都要经过竞争上岗。
七、工资管理工作
(一)晋升职务人员的工资调整
1、晋升职务(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 的所在单位持相关证件领取《职务晋升
后工资审批表》;
2、由本人填写后,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人事局审核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
(二)新参加工作人员的转正定级
1、新参加工作人员学徒期、熟练期、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本人写出工作总结;
2、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思想、业务考核合格后领取《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表》;
3、人事局复核并办理审批手续。
(三)更改连续工龄问题今后不再受理。
(四)遗属补助
1、 工作人员因公、疾病或其他原因死亡的,其按政策应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遗
属提出申请,单位出具证明;
2、当地派出所出具享受补助费遗属的名单及户口所在地证明;
3、人事局审核汇总报分管局长同意后办理遗属补助审批手续(合同制工人死亡的,
遗属补助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支付)。
(五)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晋级
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经所在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
成绩进行考核;
2、人事局统一组织对初级工实际操作技能、技术业务理论(采用笔试) 进行考核
并颁发岗位证书。对中级以上技术工人报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考核合格后,颁发岗
位证书;
3、取得岗位证书的工人,按工资办理程序办理工资晋升手续;
(六)离(退)休人员的工资
具备离(退)休条件的人员,每年11月份由人事局通知本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到
人事局为其办理离(退)休审批手续,领取离(退)休证,并将离退休人员名单报区编办。
八、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我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一)各事业单位提出申请进行登记;
(二)人事局对事业单位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
(三)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登记;
1、设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1)职责任务消失的;
(2)无正常经费来源的;
(3)机构调整撤并的;
(4)依法撤销或解散的;
(5)改变事业单位性质的。
(四)公告
由人事局统一在法定刊物发布公告。
(五)年检
经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每年度填写《事业单位年检报告书》,核准办理年度检验
手续。
九、办理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
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系指国家只承认学历,不包分配的各类大中专生
(含相当学历的人员),以及自费出国学习具有相当学历的人员。
(一)受聘毕业生应具备的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初聘年龄不超过35岁;
身体健康。
(二)原则方法
1、 毕业生毕业后,有关部门和学校将毕业生名册连同毕业生档案,移交给区人
才市场。毕业生可持毕业证、户口本、学校推荐信到区人才市场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由区人才市场推荐或本人联系聘用单位。凡符合聘用条件的,落实了单位后即可填写
《聘用制干部审批表》经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2、 进入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必须有区编委下达的增人指标;企业聘用毕业生,
可根据工作需要自定。
3、 被批准聘用的毕业生,按国家规定实行见习期,见习期满后,享受本单位同
级国家正式干部政治、工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按规定向有关社会保险机构交纳受
聘人员的有关保险金。
4、企业因工作需要聘用人才的,原则上从区内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择;
从区外聘用人才的,须经区政府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十、人事代理
(一)人事代理的范围:
人事代理的范围为本区内无主管部门、不具备管理条件的单位,其它自愿委托的
各类企事业单位和自愿委托的各类人才。
(二)人事代理的内容:
1、 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和人才基本素质测评,协助委托单位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
机构、人事改革方案;
2、协助委托单位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3、 协助委托单位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业
军官、引进人才及其他聘用人员的接收流动手续和聘用合同签证,协助办理人才流动
争议调解和仲裁;
4、 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委托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
格确定和资格考评、晋升的申报,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5、负责被代理人员的身份确认,工龄计算及档案工资的调整;
6、协助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人员的再就业;
7、代办社会保险;代管党团组织关系;
8、区人事局交办和用人单位委托的其它人事代理业务。
(三)人事代理的程序:
1、 委托人事代理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递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
同时出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委托代理人员名单,聘用合同等材料;
属个人委托的出具身份证、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解聘、辞职、辞退证
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代理合同书,确立委托关系,明确
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委托对象的人事档案经审查移交人才服务中心;
4、双方按合同签订的协议履行权利、责任和义务。
十一、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安置工作
进一步完善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分配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改
革,促进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发育,引导大中专毕业生进入市场,实现在国家方针政策
指导下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支持、鼓励毕业生
到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单位去建功立业、施展才华。
分配工作程序:
1、毕业生持毕业证和市毕分办验印的派遣证到区毕业生分配办公室登记报到;
2、毕分办审查毕业生档案,摸清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地及在校表现等基本情况;
3、搞好调查摸底,掌握全区各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情况;
4、根据省市毕业生分配政策,结合实际,拟定毕业生分配工作意见;
5、 视情况组织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或组织毕业生、用人单位供需见面
洽谈会;
6、张榜公布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考录成绩;
7、拟定毕业生分配就业方案;
8、落实毕业生分配方案,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十二、科技干部管理工作
(一)科技干部管理工作的范围:
1、负责全区各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调整工作。
2、 向市职改办推荐申报中、高级及个别系列初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评审。
3、指导全区各初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
4、 组织指导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继续教育
效果。
5、 结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考核工作。在综合考核的
基础上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初聘、续聘工作。
6、 组织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四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名考试及聘任工
作。建立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机制,推行执业资格制度。
(二)科技干部管理程序:
1、初级评审委员会调整
(1) 各系列主管部门根据人事局安排和要求,提出初级评审委员会人员候选人名
单交人事局(每年调整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
(2)根据市人事局安排和要求,将审查后的候选人名单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
函复各初级评审委员会。
2、岗位设置:
(1) 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的人员变化情况拟定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增(减)方
案,报人事局;
(2) 人事局会同区编办,对《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调整方案》进行审核制定年度专
业技术岗位调整方案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调整方案》经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4)按市人事局批复方案开展年度评聘工作。
3、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状况和岗位设置情况确定拟晋升(含大
中专毕业生确认职务)人员名单;
(2) 各单位将拟晋升人员的相关材料报人事局。审核汇总后转付各系列相应评审
委员会;
(3)行文公布各高、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4) 各单位根据公布文件,制定单位聘任方案,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统一
到人事局办理聘任手续;
(6)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满后,所在单位应对其任期内业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提出本单位续聘人员名单,统一到人事局办理续聘手续。
十三、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一)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含民营和个体私营组织)积极申报引进智力项目,在调
查论证的基础上,协助企事业单位确定引进专家;
(二)组织有关单位科技人员进行考察论证,帮助项目单位准备好项目论证材料。
会同公安、安全、科委等有关部门制定专家工作计划,做好专家接待工作。
(三)及时组织对引智项目的鉴定和评估工作,做好引智项目的示范推广工作。

(人事局)

[政府法制工作]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前身为区政府法制局。根据《河口区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河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东
河政办发〔2002〕24号),为正科级行政单位。2004年底有工作人员3人。
一、 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设。2004年已审结规范性文件14件,非规范性文件5件。
内容涉及交通、建设、教育、民政等方面。加强对全区县道、乡道、村道的规划、建
设、养护、使用和管理,审查出台《河口区县乡公路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政府投资
建设工程的监理行为,审查出台《河口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实
现学生专用车管理的规范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审查出台《河口区学
生专用车管理暂行办法》;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规范河口区社会救助事业,
审查出台《河口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行办法》、《河口区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
助暂行办法》、《河口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河口区城乡贫困学生
救助暂行办法》、《河口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河口区农村特困户住房
救助暂行办法》;规范河口区乡镇供水秩序,审查出台《河口区乡镇集中供水管理办
法》。
二、贯彻行政许可法。(一)具体部署,精心组织。2004年上半年,印发《河口区
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各项任务,
明确落实各项任务的部门、进度和要求,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全面形成学习宣传学习
行政许可法的高潮。
(二)突出重点,实行全员培训。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法制办派专人参加全省行政
许可法培训班。2003年12月20日,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区20余
个部门上街进行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活动,悬挂过街横幅30余幅、散发宣传册5000余册。
5月中下旬,在区委党校组织了三期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班,共有900余名工作人员参
加学习, 经考试合格颁发了结业证书。6月10日,特地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陈公
雨同志作行政许可法的专题报告会。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全体班
子成员及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共600余人参加听取了报告会。 法制办与人事局联合发文
组织全区的公务员参加行政许可法考试,以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年终评先树优的标准。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进行专
访等, 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工作。6月20日,经法制办培训选拔确定
的人员参加全市行政许可法电视知识大奖赛,经过预赛、复赛、决赛,河口区获第一
名。
(三)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许可事项及有关文件清理准备工作。2004年,
为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法制办草拟出台《关于清理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同时
要求各部门提报涉及行政许可文件,共清理文件3000余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逐
一审查。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未发现自行设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对于
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已接近尾声。
三、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一)继续深入宣传行政复议法,普及行政复议法
律知识。通过散发行政复议法宣传画、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
(二)加强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2004年以来,接待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前
来咨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案件30多起,通过口头或书面答复他们遇到的具体问题,
对群众来人、来函、来电咨询的问题,给予满意的答复,有效地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
上升率。
四、法制培训与监督、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一)加大政府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力
度,切实履行专业服务职能。政府法制机构是政府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的主管部门,
日常工作中强化领导学法制度的落实,加强学习《宪法》、《行政复议法》、《国家
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增强法律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依
法行政的意识。结合全区普法宣传活动,先后到街道办事处、义和、新户等乡镇散发
《行政复议法》 、《行政许可法》等宣传手册5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70余
起。
(二)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4月份,组织对
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30余人,现已获得省政
府法制办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五、其他工作。(一)强化部门交流与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与上地、城
建、水利、农业、法院等部门的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多年以来,各执法部门各自为政,
彼此之间缺乏交流,使得需要联合处理的问题难解决,出现纠纷难协调,由法制办公
室牵头参与的执法联席会议,便于执法部门的沟通交流,达到“事先预防、事后处理
纠正”的目的,一年来,效果明显。
(二)搞好服务,实现依法招商、依法护商。2004年,在完善驻外招商站各项规章
制度的基础上,参予与威海同泰、中大生物肥等项目合同起草谈判工作,这些法律事
务都是区政府领导直接交办,不仅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而且要求高、办理期限短。
法制办迅速组织人员集中研究,切实起到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认真做好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代理人,积极维护政府形象。针对去年
正月十五发生的氢气罐炸伤人的案件,指派专人,靠上去,多方搜集证据,加强协调
配合,该案历时一年多,经基层人民法院一审、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于维持了政府
观点,有效地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

(卢俊霞)

[油区工作]2004年,河口区油区办下设综合股、工农股、能源股、检查股四个股室
及仙河管理中心、孤岛管理中心、稽查中队三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全面负责工农关系
协调、落地原油管理、油田物资稽查、《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监督管理工作。
2003年11月,区油地结合办公室与区油区办联合办公。是年,区油区办全力推行量化
考核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措施,坚定不移地走“抓管理促效益”的工作路子,使
油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油区办先后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基层
党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4年,完成特殊贡献1002
万元;完成招商任务1500余万元。
工农工作工农工作以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各项制度为契机,全力推行《核准证》许
可服务承诺制度,不断提高协调服务水平,2004年,办理《核准证》22份,送发停工
通知单5份,协调工农纠纷25起,确保油田生产施工秩序井然、顺利畅通。
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油田钻井工程地
方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东营市油区工作办公室职能的通知》及东河政办发
[2004]43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油田钻井工程地方服务工作的移交事宜。成立工作
小组,对交接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出详细的部署;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并对钻井工程打
井包干工作相关资料进行系统、认真的学习;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
切实可行的钻井工程地方服务工作流程,并对各项兑付款项做详细的分配。
能源生产不断加大工作强度,准确把握市场脉搏,强化与油田业务单位沟通联系,
争取油田二级单位对协议油工作的支持与合作,努力取得油地工作处的支持与帮助,
使协议油运行数量稳中有升。
稽查检查结合油区实际,全力开展“平安油区”创建活动,成立“平安油区”创
建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平安油区”创建工作三年规划。先后开展3次大规模的宣传
活动,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油区规章政策等内容进行专项宣传,达到预
期效果。 4月份,盗油、盗气、破坏油井设施情况在个别区块出现反弹。在区政法委
的统筹调度下,油地携手,分重点、分区块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活动中捣
毁土炼油炉1个,清理私接气头20个,查没袋装原油2吨。
包村工作根据全区下派包村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区油区办帮扶对象是太平乡赵王
村。(一) 投资60万元新建高标准油漆路2.6公里。(二) 投资4万元修建生产桥一座。
(三)投资6万元新建文化大院一栋。(四)投资1万元清淤饮用水库。(五)扶贫助困、温
暖民心,发动职工捐款1800元资助该村的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单位捐助四间房子的用
料,为贫困户重建家园;逢年过节,深入到贫困户、五保户、烈军属家中,走访慰问。

(油区办)

[油地结合工作]2003年11月, 区油地结合办与区油区办“一套班子,一支队伍”联
合办公。为适应油区工作新形势的需要,2004年初,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办进行科室
划分和人员充实,细化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力量。不断加强软件建设,制定出台一系
列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工作程序和关系,使油地结合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通过走访、座谈、联席会议等形式,不断加强与油田、驻军的联络密度,以此促
进了解,加深友谊,达成共识,逐步树立“油地军一家人”理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掌握各方工作信息,认真分析油地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汇总、提报,为领导
工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2004年,共计走方油田单位30余家次,协调、解决工农矛盾
和实际问题18个,召开工农座谈会2次。
在河口采油厂帮扶六合乡工作组、渤海钻井公司帮扶新户乡工作组、桩西采油厂
帮扶太平乡工作组、海洋开发公司帮扶义和镇工作组分别被评为市级优秀帮扶工作组
和帮扶先进个人的基础上。从根本上稳固乡镇的财源,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2004年,
各帮扶工作组共计支援乡镇物资、 机械、现金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其中,新户帮
扶组支援该乡盐场改造和幼儿园建设40万元;太平帮扶组支援该镇农业用油15吨,承
揽镇南排水工程60万元; 六合乡帮扶组支援该乡台田改造90万元,修路5.1公里,修
桥和水库70万元。
随着油区工作的深入发展,2004年,结合平安河口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油
地双方为把河口建设成“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文明城市携
手并肩,团结一心,开创工农共建,油地结合工作。2004年,油地共建项目26个,总
投资4000余万元。

[史志工作]一、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每周一次集中学习理论或业务知识,
办公室内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全体工作人员工作和理论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明确责任,加大工作措施。结合史志办工作实际,2004年对全年各项任务进
行分解,制定千分制考核办法,明确每一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每项工作任务细化
到人,严格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使各项工作更具可操作性。工作整体上水平。
三、联合编纂《河口年鉴》。与胜利油田驻河口二级单位联合编纂《河口年鉴》
几年来,深受油地双方的好评。2004年,联合编纂《河口年鉴》工作又有新的突破,
油田参与单位由去年的5个,2004年上升为6个,在油地各方一致努力下,编辑工作进
展顺利,收集资料共200多万字,全书编辑定稿170万字,2004年10月付梓。
四、编修部门志。年初,根据2003年《河口区续修新方志纲要》,全区有编修部
门志任务的15个部门、单位,全部制定编修部门志计划,并着手进行资料征集工作。
7月份, 根据区分管领导指示,区史志办与区督查考核办公室联合,对有部门志编修
任务的15个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11月上旬,区
政府分管区长亲自主持召集由各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部门志编修工作调度会,听取各
单位的部门志编修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促进部门志编修工作的开展。截止12月份,已
经出版《河口区民政志》;其余单位、部门正在资料征集中。
五、做好为现实服务文章。为了让社会进一步了解河口区,宣传河口区,2004年
编辑出版《东营·河口区投资服务指南》、《东营市河口区情》、《河口区知识手册》
等3本册子。三本书总计20万字,内设资料全面、翔实,便于携带查阅。
六、开展为现实服务。为更好地促进志书和年鉴利用,与区委党校、老干部局、
教育部门联合, 在党校、老年大学、区实验学校设立了3处区情教育基地。全年共举
办区情知识讲座4场次, 讲座根据在职干部离退休老干部和少年儿童的不同特点,选
择不同角度的区情知识进行讲座和讨论,深受欢迎。
七、书刊发行。为扩大河口区的知名度,增加社会对史志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史
志办采取各种渠道,积极促进《河口区志》、《河口年鉴》及其他相关编辑出版物的
发行工作。采取召开全区大型会议发放邮寄、送书上门等方式发行。分别借河口区人
大代表会、政协委员会和河口区庆20周年庆祝大会之际,向与会人员赠送《河口区志》
《河口年鉴》《河口区情》等书目共计1000余册。利用邮购、交换向境外发放。通过
寄发征订启示等,向境外发行《河口区志》《河口年鉴》360余册,与外地交换方志、
年鉴等各类书刊,交流出境280余册。
八、区情资料库和方志室建设。河口区情资料库建设得到了河口区委、区政府和
上级史志部门的支持。今年在作好专题栏目版块的资料充实和栏目主页的优化制作外,
同时还进行电子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目前已录入文字400万字,主要有《河口区志》
《河口年鉴》《河口政务信息》等内容。通过邮购和交换的方式,收集外地相关资料,
使资料室藏书不断增加。
九、按时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各级地方志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先后完成省、
市年鉴、市城镇概况的撰稿任务。按照区委安排,完成为《河口二十年》的供稿任务
近6万字。其中省、市年鉴和《河口二十年》已分别出版发行,市城镇概况已交付梓。
十、表彰总结,推动全区史志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区史志办的全力运作下,区委、
区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对为《河口区志》《河口年鉴》编纂及各项史志工作作出贡献
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全区地方和油田驻河口的15个单位“2003年度
全区史志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地方和油田25名史志工作者“2003年度全区
史志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对史志工作进行表彰,是河口建区以来的第一次。充
分体现区委、区政府对史志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史志工作的社会价值,对全区史
志工作全面发展产生极大推动力。

(油地办)

[老龄工作]2004年,区老龄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老年法律、法规,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引导广大城乡老年人积极投身于河口区三个文明建设,有
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先后受到省、市老龄办表彰。
1、 “老骥立功”活动。根据市老龄办工作部署,结合河口实际,在全区广大城
乡老年人中深入开展“老骥立功”活动,旨在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作用,最大限
度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老年人带头移风易俗,积极倡树文明新风,参与“平
安河口”建设,优化生产生活环境,充分展示老年人自强不息、老当益壮的精神风貌,
得到组织和社会的认可。
2、 青少年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区老龄办与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团
区委、区妇联联合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全区广大青少年踊跃读敬老书,
写敬老文,做敬老事,营造关爱老年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3、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为全区城乡600名老年人申请办理优待证,确保老年人
在农业税、医疗、乘车、收看有线电视等方面凭证优惠,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
发展带来的成果。
4、庆祝省第17个老人节。区老龄办印发3000份“老年法规老龄知识竞赛试题”,
举办由全区中小学生和机关干部群众参加的知识竞赛, 市、区领导走访慰问5名百岁
以上老人, 为其送去了1200元/人·年长寿金和生活慰问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秀香,区委副书记、区长赵豪志等为六合乡广河村老年公寓送去电视机、电冰柜等,
向老人们祝贺节日。
5、 “十佳老人”评选活动。区老龄办、区文明办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在全
区(含油田)范围内开展“十佳老人”评选活动,激发老年人发挥余热,继续奉献社会
的热情。吴泮华等10位老人被评为“十佳老人”。
6、 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年活动。按照健全机构,统一制度,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
的工作思路,结合创建小康文明村工作,继续在全区农村开展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年活
动,引导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发展。
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广播电视局被东营市人民政府授予“敬老爱老
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
刘苏毅、 张明海、孙在忠等4人被东营市人民政府授予“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
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区老龄办、河口街道办事处老龄办被东营市人民政府授予“老骥立功”活动先进
单位称号。
付有琼(河口街道敬老院院长)被评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王秀水同志被省老龄办、
省委宣传部等5部门授予全省青少年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什么是尊老》等5篇敬老文章被评为全省敬老好文章。
王昊天等4名中小学生被评为山东省小孝星。孟玲等7名中小学生被评为全市小孝
星。《亲人》等10篇文章被评为全市敬老好文章。
《与老年人组建特殊家庭》 等8件敬老事迹被评为全省敬老好事迹。《致富不忘
老年人》等4件敬老事迹被评为全市敬老好事迹。

(王秀水)

[打私工作]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区委、区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区委、区政府、区打私领导小组和区政府办公室党组的领导
下进行工作。
2004年,认真组织传达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
政府有关打击走私工作的会议、文件和指示,并对全区相关单位和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进行督促检查;负责起草本区有关打私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重要文电,按规定程序报经
批准后组织实施;了解掌握全区打私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区
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报告,为领导提供咨询和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组织、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进行
有关打私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有关打私工作的先进经验;组织、指导全区有关
部门开展打私专项斗争,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对大案要案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有关打
私工作的突发、应急事项;对缉私罚没收入的上缴、走私物品的缉查、罚没和销售等,
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全区打击走私统计和分析,并逐级上报,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部
门统计网络信息化建设; 负责打私领导小组日常活动的安排和文书处理工作, 编发
《打击走私工作简报》;指导和帮助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打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工作体制。区委、区政府确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的领导机制。及
时调整全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配备专门人员,安排专门经费,配备必要的
办公设施,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体制,确保打私工作的正常运行。
各有关部门都成立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时分析反走私斗争面临的形势,部
署反走私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开展反走私专项斗争。
调研工作。2004年,市里将河口区列为全市打私工作的重点地区,并多次组织市
海关、 公安、边防等部门来河口指导工作。2004年4月22日,省打私办主任张述存同
志在市领导的陪同下,深入河口区打私第一线进行检查指导,并对河口区的打私工作
给予高度评价。区打私办先后3次组织区公安、工商、烟草、边防等部门,前往孤岛、
新户边防站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调研为孤岛边防派出所解决了三件实事:一、协调资
金49万元;二、协调营房建设用地16亩。三、从油田协调3000马力巡逻艇一艘。对烟
草部门执法过程中乡镇的协助与配合也进行了协调。
反走私信息网络建设。2004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尽快实现
反走私工作现代化的要求,按照全市反走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统一部署,配备专用
电脑二台,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各一台,设立专线,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该系统的开发利用,不仅解决反走私系统的资源共享,还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反
走私斗争提供了窗口,此系统的建成也标志着全区反走私工作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长效机制建设。 公布河口区打私举报电话:3881970,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定期
分析形势、研究和协调全区反走私工作,制定和完善《缉私统计制度》、《走贩私案
件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反走私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各有关部门都成立了
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时分析反走私斗争面临的形势,部署反走私工作任务,
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开展反走私专项斗争。
监督检查工作。形成任务分解量化,调度工作表格化,考核办法科学化,使每项
工作都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总结。河口区的《缉私统计制度》、《走贩
私案件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及《创建文明城市涉及反走私工作指标》都附有相应的统
计报表:《查获走私案件统计表》、《查获贩私案件统计表》、《走贩私案件情况通
报表》,要求各责任单位每月上报,由区打私办每月汇总公布《全区反走私统计月报
表》。
思想建设。区打私办和有关部门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工作,开展创建学习型
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在学习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知识的同时,着重加强打
私工作、市场经济方面知识的学习。
宣传工作。2004年,为全面总结近几年打私工作现状,普及打私法规知识,在全
区深入开展打私宣传活动,区打私办编辑出版《河口区打私工作读本》一书。该书的
出版为河口区开展打私宣传活动提供良好的载体,为全区打击走私工作再上一个新台
阶奠定基础。
建立档案。根据不同种类档案的分类要求,做到系统编目,分类存放,排列有序,
实行科学管理。 2004年, 建立《市级打私资料》、《区级打私总结、汇报材料》、
《区级文件、信息、简报资料》、《责任部门工作动态资料》、《区公安分局打私资
料》、《区工商分局打私资料》、《区烟草专卖局打私资料》、《区边防大队打私资
料》、《区文体局打私资料》、《区外经贸局打私资料》等一系列打私档案。

(打私办)

[人民防空工作]河口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属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正科级事业单
位,定编2人。2004年底人员配备2人。人防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
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普及宣传人民防空知
识,加大人民防空执法力度,使河口区人民防空事业从无到有,为河口区人防事业的
开展奠定基础。2004年,人防办克服人手少、承担多重任务、缺乏交通工具等困难,
到有关单位依据人防法规执法200余次, 收费突破50万元,为学校和重点单位分发人
防知识教材2000多册, 组织、参加街头板报宣传3次,河口区人防工作在全市县、区
工作中名列榜首,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宋建军)

[河口区行政服务中心]
一、区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区委、区政府于2003年
8月28日成立区行政服务中心, 建设区行政服务大厅,政府各职能部门、单位入驻行
政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集中办理。2004年底,区行
政服务中心有干部职工6人, 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下设办公室、业务科、督
查科三个科室,负责做好各入驻部门、单位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区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区政府对入驻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
项和服务事项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
实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的决定和意见;研究制定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和各项规
章制度;做好各入驻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组织、协调工
作,协调办理重大审批项目;抓好各部门、单位入驻人员的督查考核及管理工作。
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大厅的主要功能是:为各类经济组织、投资者及公民个人办
理各项审批、审核、备案、登记及核发证、照等有关手续;集中办理有关行政事业性
收费;转报需经上级部门审批和收费的项目;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关的中介、法律、政
策、项目投资等方面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等服务。
三、运行机制及审批管理
(一)运行机制
一门受理,窗口运作,印章专用,统一收费,限时办结。
1、 一门受理:以区政府2002年9月下发的“东河政发[2002]第9号”政府令为
依据, 各单位、部门所有的256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各职
能部门一律不再受理。
2、 窗口运作:窗口运作的必要条件是,部门充分授权,窗口全权办理。各职能
部门要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充分的审批权;窗口工作人员代表职能部门行使审批权力,
办理各项审批服务事项。
3、 印章专用:区政府为进驻部门刻制专用印章,字样为“东营市河口区××局
(委办)审批专用章”、“东营市河口区××局(委办)收费专用章”,在区内与原部门
印章具有同等效力。需要上报市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则由窗口部门负责盖原部门印
章上报并限时办结。
4、 统一收费:各窗口单位要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依法收取费用,并由指定银
行部门统一收取,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5、 限时办结:各窗口单位对各项审批服务事项应确定时限,并做出公开承诺,
限时办结。
(二)审批管理
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大厅实行六件办理制度:
1、即办事项的直接办理制(即办件) :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事项
由各窗口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2、一般事项的承诺办理制(承诺件) :需经主管部门审核或现场踏勘的事项,由
受理窗口出具承诺书,主管部门具体组织,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
3、重大事项的联合办理制(联办件) :重大事项是指涉及基本建设项目、技改项
目、进入经济园区的招商项目和其他需要由多个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重大项目由牵
头部门在行政服务大厅内组织有关窗口负责人进行联合审批,并由相关窗口按照承诺
的时限办结。
4、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报批件) :需要报上级审批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在
承诺的时限内审核后,及时联系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上报办理。
5、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答复件) :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
符合河口区发展规划的项目,各窗口不予受理;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不能办理的事项,
应明确答复并做好解释工作。
6、特急事项的紧急办理制(急办件) :特急事项指一些时间紧迫、特别重要的审
批事项,按“特办件程序”紧急办理。
2004年底,“中心”各窗口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7952件,按期办结17949件,
按期办结率99.9%。
四、进驻部门及人员
(一)进驻部门:
区投资服务中心、区招商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环保分局、区国土局、区建设局、
区工商分局、区安监局、区科技局、区质监分局、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财政
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区气象局、区人防办、区交通局、区卫生局
(区卫生防疫站)、区广电局、区人事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局、区烟草局、河口建行、
隆正会计事务所。
(二)人员及要求
1、 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基本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由派
出部门在正式在编人员中推荐。进驻人员数额由各单位根据办结各种审批服务事项所
需人员数确定。“中心”现有各单位派驻人员45人,进驻人员暂定两年,人员性质不
变,享受原单位的一切待遇,组织关系迁入行政服务中心。
2、 各窗口单位明确一名中层以上干部为窗口负责人。各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分
管领导定期到大厅窗口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
五、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权限
(一)组织人事管理
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党支部,统一管理大厅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组织生活等事
宜。各职能部门派驻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行政服务中
心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纪的窗口工作人员提出换人要求时,派出单位应及时更换。遇
到特殊情况,各职能部门需调动或更换窗口工作人员时,事先必须征得行政服务中心
同意。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月度、年度考核。
(二)业务管理
各窗口办理的各种审批服务事项,每天必须报行政服务中心备案。审批重大事项
时,各有关窗口单位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作对该联审项目的审批表示同意,并承担
相应的责任。要求各窗口办理的其他事项,各窗口必须迅速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
办理结果报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三)督查考核管理
凡决定由窗口受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各职能部门不再受理。违反这一规定,
实行“两头办理”的单位,区委、区政府将视情况分别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
评、警告、撤职等相应的处分,并按比例扣减单位当年的办公经费。加强对窗口的考
核。对窗口的考核结果,年终按一定比例计入区委、区政府对部门的督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