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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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河口区残联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2004年底,
区残联共有在编实有人员6人,其中: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工作人员3人。
[第十四次助残日活动] 5月16日,是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紧紧围绕“情系我的兄
弟姐妹,帮扶贫困残疾人”这一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助残日活
动。(一)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活动。按照市残联《关于开展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
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残联及时安排布置宣传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在助残日期
间借助各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做好宣传工作;在区电视台播放一周时间,以“情系我
的兄弟姐妹帮扶贫困残疾人”为主题的助残日口号;录制播放残疾人自强模范典型报
道和残疾人工作专题报道。(二) 颁赠轮椅。全区先后颁赠轮椅50辆。5月12日,区残
联组织在义和镇举行颁增轮椅仪式,一次性颁增轮椅20辆,区政府副区长王树臣、区
政协副主席王丛林出席仪式,王树臣副区长讲话,并向全区残疾人郑重承诺“保证全
区残疾人有饭吃;保证全区残疾人有房住;保证残疾人子女不因贫困辍学;在力所能
及的情况下保证残疾人就医”。(三) 5月11日召开全区帮扶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区
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广泛开展帮扶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五”末实
现全区1013名贫困残疾人基本脱贫的目标,决定按照“四定” (定帮扶对象、定帮扶
责任人、定帮扶措施、定脱贫时限) 原则,以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解困为目标,广泛
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加快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逐步使贫困残疾
人摆脱贫困、步入小康。指定各党政事业部门、单位对所包村、所联系村的1-2户残
困户进行结对帮扶。 此项帮扶工作得到市残联的高度评价, 决定在全市予以推广。
(四) 带队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5月12日区政府副区长王树臣、区政协副主席王
丛林到义和镇走访慰问残疾人代表,了解他们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呼
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送去党的温暖和节日的问候。2004年,全区各级党政领导
共走访慰问229户残疾人家庭,发放慰问金4.5万元。对2处福利企业的100名残疾人进
行集中走访,为12名贫困失学残疾儿童送助学金,乡镇、办事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助
残活动。是年,共计发放物品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

[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一) 5月11日召开全区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
示范城动员大会, 区委常委、副区长宋守强同志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
组建河口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办公室。按照创城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区残联牵
头,从区残联、建设局、民政局、执法分局各抽调一人组成创城办公室,开展三项工
作: 1、对政府投资的城区道路无障碍改造工程进行实地测量,对工程总投资作初步
概算, 经宋守强副区长批准已报区计划局审批立项。2、到各有改造任务的部门单位
进行实地察看, 确定各部门单位的具体改造任务,明确责任人,并签订责任状。3、
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区创城办在推进具体工作的同时积极宣传无障碍建设的意义、内
容和要求,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创城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环境
和氛围,以此推进无障碍建设的顺利进行。全区投资50万元,对河口城区黄河路、渤
海路、海盛路、海康路4条主要干道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共设置坡道295个,新铺设
盲道1200米。目前,全区有独立办公场所的35个单位铺设坡道。

[法律建设]大力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区法律
援助中心共办理民事案件5件,行政代理案件1件,解答法律咨询70余次。公证处办理
法律援助公证2件。 各级司法部门将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和服务纳入当地法律援助和服
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区司法
局、区劳保局进一步开展残疾人维权示范岗活动, 对严重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加大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残疾人的违法犯罪活动。11月份全市残疾人法律援
助表彰大会上,河口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先进单位,有2人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 2004年,全区扶持贫困残疾人458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
69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人,农业人口683人。2004年建立太平乡太二村残疾人冬枣
种植和太平乡肉羊育肥改良两个残疾人扶贫基地, 为27名残疾人拨付扶持资金8.1万
元。区残联制定“河口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规范残疾人扶贫基地的各项
管理。落实特困重度残疾人救助金制度。认真核实特困重度残疾人,发放救助金。为
保证河口区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区残联与区财政局联合对河口区351名残疾等级达到
一二级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发放全年特困重度残疾人救助金336960元。

[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 8月24日,全市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
会议结束后,区残联迅速行动,协调地税部门对全区1189户注册企业进行筛选落实,
确定全区265户企业实行地税代收保障金。 拟定《河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由地税
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东河政办发[2004]46号)、《东营市河口
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东河残联[2004]12号)、《致全区纳税业户的
一封信》,编印《残疾人就业文件汇编》。下发《关于2004年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
障金年审工作的通知》(东河残工委[2004]4号) 。截止2004年底,全区地税代收残
疾人就业保障金44万余元,列全市第一。

[残疾人证年检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审验残疾人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
步加强《残疾人证》 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服务,成立3人验证小组,本着
“灵活掌握, 严格审验”的原则,坚持“逐人面检”的方式,集中8月份组织开展残
疾人证年检工作。 全区共办理残疾人证1476人, 合格人员1222人,未验证的残疾人
106人,死亡和丢证的102人,迁出的8人,不合格的38人。

[残疾人状况调查]是年2月,组织两次调查活动。(一) 对全区城镇残疾人的现状进
行全面调查,全区共有城镇残疾人211人(不含油田、济军生产基地人员) ,视力残疾
19人,听力残疾11人,言语残疾4人,智力残疾18人,肢体残疾115人,精神残疾28人,
综合残疾16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147人,无劳动能力的64人。享受社会救济的2人,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40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94人,参加医疗保险的100人。 (二)
组织对全区残疾人大学生的现状进行调查。全区有残疾人大学生12人,中专生23人。

[康复工作]各级卫生、残联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宣传,
提高残疾人的医疗康复意识和全社会对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的认识,积极探索社区康
复训练与服务工作途径,制定《河口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共做白内障
复明手术20例,脱盲率100%,脱残率90%。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白内障患者的关爱,
以实际行动落实“三个代表” 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投资2万元在全区组织实施“视
觉第一中国行动” 二期工程。自11月23日至12月3日,组织为全区40余名白内障患者
进行身体检查,对16名符合条件的患者免费实施了手术。

[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元月初,按照省、市残联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对特困残疾人
的走访慰问活动的有关要求, 从元月24~26日,在全区开展以下岗残疾职工、农村贫
困残疾人为重点的走访慰问活动。慰问城镇下岗职工和农村贫苦残疾人户。期间,区
乡两级领导共走访慰问21户32名残疾人,发放慰问金8100元。通过走访慰问,各级领
导掌握残疾人的生活状况, 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年底为全区1377名残疾人拨付
200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万余元。

(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