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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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3年,物价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2个行政股室和区物价检查所、区价格
认证中心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孤岛、仙河2个物价检查所,在职人数32人。
2003年,河口区物价局认真执行商品价格的调控、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
性收费的管理,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以及交通事故车辆财产
损失价格认证等区物价局始终以控涨治乱、平抑市场价格、促进经济繁荣为目标,严
肃查处违价案件;清费、治乱、减负为重点,及时变更收费项目(标准),并且督促各
执收单位实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从而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提供优质服务开展价
格事务工作,对涉案物品、保险理赔、公路财产、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等进行价格鉴定,
及时准确出具《价格认证书》,坚持合法公正的原则。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
务”的三大职能。
制定规则,加强收费管理。2003年共变更收费项目(标准)64项,取消收费项目15
项, 办理《收费许可证》13个,《收费员证》23个,注销《收费许可证》2个,审验
收费单位149个,《收费许可证》224个,《收费员证》335个,审验资金1.5亿元,审
验率达100%。并且对审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同时,在全区实行价格(收费)
公示制度,对涉农收费、教育收费进行公示,有效地遏止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当好裁判,查处各类违价案件。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9起,其中举报47起,
立案查处42起, 违价金额900.18万元, 实行经济制裁总额513.64万元, 其中退还
266.82万元,收缴246.82万元。
搞好服务, 认真搞好价格事务工作。全年共接受各类委托案件380起,鉴定标的
额234.37万元,其中刑事案件65起,认证标的额136.17万元;非刑事案件17起,认证
标的额29.18万元,交通事故车辆财产定损298起,认证标的额69.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