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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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身是区经济试验园区,始建于1997年10月。区委、区政
府加大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启动了开发区二期工程建设,开发区建设规模迅
速扩张,软硬环境不断改善,入区项目数量越来越多,项目质量也越来越高。开发区
已真正成为拉动全区经济发展的“引擎”。2003年开发区管委会在编人员23人,内设
办公室、经济发展部、规划建设部、招商部、社会事务部、财务部6个部(室)。

[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面积6平方公里,规划面积25平
方公里,控制性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25平方公里规划区的总体设计已完成。政府已
先后投入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近2.6亿元, 修建道路23公里,铺设供水管线
13公里,排水管线19公里,电缆、通讯光缆8公里(包括宽带网),架设各类线路7公里,
安装路灯300盏,回填土116万方。建成区范围内“七通一平” (即供水、排水、路、
电、讯、宽带、闭路电视及场地的自然平整) 的基础设施配套部分区块已完工,还有
部分区块正在施工中。

[招商引资及经济发展]通过几年来的开发建设,开发区已真正成为全区招商引资的
载体。2003年底,开发区已进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工业加工制造业项目和高新技
术项目建设为主的企业超过60家,入区各类项目计划总投资16.8亿元,现到位资金超
过7亿元。建成投产运营的生产性工业企业32家,其中达到规模以上的企业9家。2003
年, 开发区已投产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1607.8万元,工业增加值5400万元,实
现利税1868.5万元。

[软环境建设]开发区自建立以来,始终把软环境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来抓。
坚持招商引资项目向开发区聚集,优惠政策向开发区倾斜,配套服务向开发区集中,
不断强化措施,狠抓服务,提高效率,营造出强效的“磁场”效应和“洼地”效应,
搭建起经济发展的“高平台”。
创造宽松的企业经营环境。
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职能部门进开发区检查须经管委会批准,规范执法行为,
提高工作透明度。开发区实行与国际接轨,只收税,不收费,减轻入区企业负担。开
发区在功能分区、设施配套、景观环境、娱乐休闲、卫生保健等方面坚持以人为本,
以满足外商的需要为宗旨,为外商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文化娱乐和生活居住环境,
不断满足外商高层次的需求和项目发展的需要。
营造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环境。
强化外商生产经营服务,实行了区领导牵头,区直部门参与、配合的重点项目领
导小组推进服务制度;开发区管委会实行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建设、
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行政服务中心成立后,严格实行“一站式”审
批, 一次性审结,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实行“一次告知”和
“期限承诺”制,落实“收费公示”、“人员亮牌”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完善开发区综合执法体系,健全对投资软环境建设的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各种乱
检查、乱收费和乱摊派行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规范和整顿开发区经济秩序,
深入开展“信用河口”工程,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竞争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维护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保障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人身、财
产安全。

[主要优惠政策]
土地优惠政策新建工业企业,经区经济技术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审查确认,
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5%(含25%)以上的,由区政府为投资
者代缴土地出让金,并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企业
建设情况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税费征管政策①开发区与国际惯例接轨,只收税不收费。
②新建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增值税区级留成部分由政府奖励给企业;
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5年内增值税区级留成部分由政府奖励给企业。
③新建工业企业, 经税务部门认定有应税所得之日起,前6年所得税区级留成部
分由政府奖励给企业,后6年50%部分由政府奖励给企业;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
业的,10年内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由政府奖励给企业。
出口创汇政策积极鼓励支持开发区企业出口创汇,开拓国际市场。凡年出口不是
以易货贸易或记账形式进行的出口企业,均可享受出口创汇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根据
出口企业年度实际创汇每1美元奖励人民币0.02元; 每新增创汇1美元奖励人民币0.1
元,同时享受东政办法[2001]4号文件每新增创汇1美元奖励人民币0.06元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