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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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河口区政府法制办公室2003年有在职干部3人,其中,正科级1人。全年开展
了政府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法制培训等项工作。
政府立法2003年,法制办公室审结规范性文件8件,内容涉及城建、卫生、民政、
招商引资等方面。《河口区城市改造办法》,规范城市拆迁,有利于城市建设的法制
化进程;《河口区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办法》和《河口区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暂行办
法》对于解决全区中低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形成住房二级市场;《河口区救灾救济
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缓解了灾后困难群众重建家园的压力;《河口区经济技术
开发区投资建设优惠政策》鼓励外商到开发区投资兴业;《河口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管理办法》,属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内容促进解决河口区农民看病难治病难办的问题;
《河口区地名管理规定》规范全区地名使用;《河口区城镇规划区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规划区土地的规范化运作。 审结非规范性文件7件,包括区建设局起草的《河口区人
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主要街道景观容貌整治的通告》 等6项通告与区“双创”办公室
起草《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告》审核把关。
《河口区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河口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暂行办法》、
《河口区行政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河口区统计管理规定》、《河口经济技术开发
区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河口区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办法》、《河口安全管理工
作责任制规定的补充规定》。
行政执法监督根据省政府关于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要求,
2003年全区一些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陆续期满。 从5月份开始,新一
轮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新版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开始启动。至2003年底,涉及全区
40多个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1152个执法人员已完成换发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认真实施行政处罚听政主持人资格管理、行政复议应诉人员
资格管理制度。区政府筹建的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三证档案系列已初具规模。2003年认
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部规范性文件连同制定依据、制定的可行性报告
均以上交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加强宣传、热情服务,认真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
深入宣传行政复议法,普及行政复议法律知识。通过散发行政复议法宣传画、宣传手
册等形式,广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政府法制影响不断扩大。积极办理行政复议与应
诉案件。200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起,受理3起,不予受理5起,经过调查了解,
当事人自动撤诉3起。 行政复议案件的依法办理,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提高了行政机关的依法办事意识,消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培训政府法制办公室坚持领导学法制度落实,每周由主任主
持,法制办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的法律知识学习活动,系统地学习《宪法》、《行
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等,组织全区136名新上岗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培
训班,经过法律基础知识培训和考核,完成《山东省行政执法证》的领取工作。结合
全区普法宣传活动, 到河口街道办事处、 义和、新户等乡镇散发行政复议法宣传画
200余幅,宣传手册5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70余起。通过宣传,政府法制的
影响逐步深入。
依法行政加强与土地、城建、水利、农业、法院等部门的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解
决以往,各执法部门各自为政,关起门来办公,彼此之间缺乏交流的问题。搞好服务,
实现依法招商、依法护商。2003年协助区招商局制定驻外招商站工作制度及与招商相
关奖惩规则;参与与东营力大王、威海同泰项目等外商的协商合同的草签,规范招商
合同;参加对区华联化工厂的重组事宜,力求实现重组工作的规范化、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