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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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河口区国土资源管理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地籍股、建设用地股、监察股、矿管股5个行政股室和建设用地服务站、土地利用规划站、国有土地管理所、土地评估所、土地监察执法中队、孤岛分局、仙河分局、土地登记代理中心、开发整理中心、土地勘测队、国有土地储备中心11个事业单位,共有在编人员75人。另外,还设有妇委会、团支部、工会、民兵连。

[土地经营管理]2001年土地经营管理
土地有偿使用:2001年办理上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75宗,出让土地面积52362263平方米,合同额4048002072元,收取出让金226691041元,代征契税5756342元,征收土地使用费11万余元。
土地转让:2001年为河口区广播电视局、东营新辉房地产开发公司、河口工艺美术公司、河口区城建开发公司、河口区新生实业公司办理土地分割转让手续共51宗。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转让:2001年共办理改制企业土地手续6宗,收出让金275012482元,出让金全部用于安置企业职工。
国土资源调查:2001年对河口城区国有建设用地进行了清查,共清查土地300宗,其中改变用途土地85宗,非法转让、私自交易土地28宗,闲置土地6宗。
国有土地的储备:建立健全土地储备规章制度,区政府下发了《河口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口区土地收购储备管理章程》、《河口区国有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河口区土地统一征用办法》、《河口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暂行办法》、《河口区地租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区政府拨款300万元作为土地储备启动资金,同时,利用储备土地贷款1500万元,与收取的土地出让金4480万元,收回国有土地9500余亩,其中收回建区初期区政府与周边村置换的国有土地5700亩,收回油田工矿用地3505亩,收回破产企业用地295亩,为今后经营城市和招商引资提供了良好的载体。
2002年土地经营管理
土地有偿使用:2002年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101宗,面积4131公顷,土地出让金总额达783682万元,因企业改制安置下岗职工、政府减免原因使用、减免548181万元,政府土地纯收益235499万元。
地租征收工作:2002年共调查土地368宗,面积129415万平方米,征收地租及收取土地有偿使用费1064万元。
处置土地资产:2002年共办理改制企业土地手续10宗,土地面积为7414平方米,收取出让金8901万元。
土地有形市场建设:2002年3月份,成立河口区供地服务大厅,先后建立了《供地服务实施细则》、《工作行为规范》、《窗口办文大厅工作职责》、《供地服务大厅职责》、《供地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办事效率监督卡制度》等规章制度。实行窗口办文,从用地申请到土地登记实行一条龙服务。2002年,供地大厅共受理各类用地审批手续169宗,办结划拨用地手续12宗、出让手续62宗、分割转让手续8宗、其余11宗由于权属不清,存在争议,建设用地规划与实际用途不符等暂缓办理。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2002年,先后拍卖土地使用权2宗,挂牌5宗,收取土地出让金131789万元。其中,2002年6月5日为保护林业部门利益,显化土地资产,协议收回原河口柽柳林场场部28615平方米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通过前期运作,委托滨海拍卖公司以30万元拍卖成功。7月16日原畜牧局办公用地使用权拍卖成功,5家竞买人自30万元起价,经过64轮激烈竞争,最终以95万元成交。11月15日,以挂牌方式成功出让了河滨路北、区农机公司住宅以北面积为1823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宗,以496万元价格成交;11月16日,成功挂牌出让了面积为1118平方米的商业用地一宗,成交价993万元;12月25日,对一宗面积为78476平方米的住宅用地、一宗面积为26689平方米的商业用地、一宗面积为64752平方米的商业用地进行了挂牌,分别以1000万元、52万元、126万元价格成交。
地价管理:全年共评估土地54宗,面积2941万平方米,盘活土地资产765139万元,对河口城区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调整。

[建设用地管理]2001年建设用地管理
按照新的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及办法,上报了河口区2001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用土地审批资料,有电业局电力调度楼、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口区支行、新户边防工作站建设用地,共征用土地9115平方米。
完成了2000年度油田占地遗留项目的报批工作,共上报市批项目20宗,面积41400平方米,其中河口采厂2宗,面积4140平方米;桩西采油厂9宗,面积18630平方米;孤岛采油厂9宗,面积18630平方米。
完成了经济试验园区二期征地工作,上报了河口区200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用土地审批资料,共征用土地199736平方米。
办理了东营市邮政局仙河分局职工住宅楼建设项目的用地手续报批工作,收回并划拨土地面积1036平方米。
规范油田建设施工,坚持《开工许可证》制度,制定了严密、细致的工作程序。2001年,对钻井一公司、钻井二公司、钻井四公司、钻井五公司246口油井(其中国有土地上井62口,集体土地上井90口,马场土地上井94口)占地,桩西采油厂、孤岛采油厂、河口采油厂的106宗占地项目,逐宗进行现场勘察,做好相应记录,及时签发《建设用地开工许可证》,确保油田建设合法、及时、有序进行。
2002年建设用地管理
完成油田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市批项目224宗,面积640634平方米,共编制6个方案,其中,打井用地128宗,面积260843平方米;进井路及计量站95宗,面积349129平方米;孤岛社区集中供热锅炉房及管网用地1宗,面积30662平方米。以上项目市政府分别以(2002)东政土批字32号、37号、95号文批复。
2002年报省批项目140宗,面积3987293平方米,共编制方案3个,其中,2000年打井用地39宗,面积79136平方米;工程项目用地1宗(桩西氧化塘),面积87436平方米;上市公司打井29宗,面积60030平方米;2001年打井用地63宗,面积131744平方米;进井路及站用地9宗,面积403833平方米。
做好地方单位划拨用地的报批工作,全年共报批市批划拨用地5宗,面积18451平方米,其中孤岛镇职工住宅楼1宗,面积769平方米;河口区河务局防汛指挥中心面积4977平方米;技术监督局业务监测楼面积5793平方米;农发行车库面积1429平方米;盐务局办公楼面积5486平方米。以上分别以(2002)东政土批字28号文、147号文批复。区批补办手续2宗,面积10099平方米。其中河口街道办事处住宅楼6615平方米;河口油区办老办公区超占面积3424平方米。
尝试办理小城镇集体土地流转,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1宗,刘坨液化气站9000平方米,市政府以(2002)东政土批字33号文批复。
执行开工许可证制度,规范建设用地行为。2002年,坚持《开工许可证》制度,制定了严密、细致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中队、分局、乡(镇)土地所多方联动的格局,规范了建设用地行为。2002年,对油田162口油井,及其他建设项目用地112宗,占地总面积12315亩,逐宗进行现场勘察,做好相应记录,及时签发《开工许可证》,规范建设用地秩序,确保油田建设合法、及时、有序进行。

[地籍管理]2000年12月—2001年1月,按照国土资
源部国土函[2000]261号《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股份制改造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复函》和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函[2000]55号《关于做好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股份制改造中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口区土地局组织25人在两个月内完成上市变更登记6540宗,面积4753242098平方米,换发新证13080本。
2001年1月31日,按照山东省国土资厅(2001)6号《关于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重组上市中做好土地评估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河口区土地局对河口电信公司在河口区使用的19宗土地,进行了测量登记工作。
2001-2002年,严格按照《土地登记条例》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进行土地登记,共办理划拨土地登记151宗,面积31252万平方米;出让土地登记209宗,面积6209万平方米;分割转让登记186宗,面积903万平方米;抵押登记4宗,面积7938万平方米。
2002年6—12月,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做好城镇居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区国土局成立了城镇居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组,组织12人成立河口、孤岛、仙河3个外业组和一个内业组,下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住房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对房改土地登记工作的程序、内容、重大意义等进行宣传。全区共申报居民住宅2512户,发证2015户,发证率8021%。
2001-2002年,区国土局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共测量用地238宗,面积246843亩。

[土地法制建设]2001年土地法制建设
加强土地违法举报热线电话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充分发挥热线电话的作用,提高服务质量。2001年共接咨询、举报电话15个,每次都得到了圆满的答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巡回检查力度,2001年3月份,省厅下发了加强春季巡回检查的通知,按照通知部署,结合河口区实际,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春季巡回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回检查的方法,严肃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0起。
全面开展对经济园区的清查工作,2001年初,按市局东土发[2001]1号文件的指示,对全区的民营经济园区、工业园区进行了一次大规模摸底。共清查民营经济园区3个,宗地116,占地总面积298860公顷,其中违法用地60宗,河口区民营经济园区46宗,占地面积17081公顷,其中违法用地6宗,面积14177公顷;新户乡市场经济园区62宗,占地面积61834公顷,其中违法用地56宗,面积18748公顷;新户乡工业园区8宗,占地面积66307公顷,其中违法用地4宗,面积05262公顷。
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做好“625”全国土地日的宣传工作。利用传呼台,每天向传呼用户传递一条信息,使广大用户随时随地都能够学法、用法;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出动宣传车24台次进村进矿集中搞宣传;举办“珍惜国土资源,热爱河口”征文比赛;举办“同在一方热土,共享一片蓝天”为主题的青年歌手演唱会;召开了油地军座谈会。
2002年土地法制建设
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执法环境建设,一是强化宣传,紧紧围绕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和“争创执法模范县(区)”工作的开展,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124”普法宣传日在全区掀起法律、法规的宣传高潮,同时在区电视台开办法制讲座和专题节目,局班子成员以问题解答的形式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政策和法规。二是强化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随着中国加入WTO,在新形势下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执法监察培训显得越来越重要。今年,区国土
局参加省厅举办执法监察培训班人员共71人,全部取得合格证书,一部分人员已经取得执法检查证。
加大巡回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002年,加大对全区的巡回检查力度,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3起,其中19起已处结完毕,4起正在处理中,罚没款20万余元。件件做到证据确凿,法律法规使用准确。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基本方针,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积极开展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做到防患于未然,处理在萌芽状态,2002年共制止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0余起。
加大房地产用地清查力度,严肃处理各类违法用地,从2002年7月,区国土局成立了专门机构,组成由监察股为主的调查小组对全区各类房地产用地情况进行了集中清查,据统计,2002年全区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共110宗,总面积917633亩,其中合法用地98宗,面积903536亩,占总面积的9846%;违法用地12宗,面积14099亩,占总面积154%。
加大经济园区闲置地的收回力度,促进园区经济发展。2002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加大了对园区闲置地的收回力度和督促其有效使用力度。2002年共计收回闲置地4宗,面积58897平方米,督促使用1宗,面积34333平方米。为园区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使土地资产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了土地资产的流失和浪费。
认真做好土地信访工作,严格执行《阅批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有效地处理了突发性事件和群体上访案件,提高了信访案件的结案率。两年共发生各类上访案件7起,结案率100%。没发生一起因问题处理不当而引起的进京或进省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案件。
两年来,组织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赔偿法》,在全市土地系统率先推行了听证会制度。已举行听证会12次,规范了办案程序,防止了因执法给社会稳定带来消极影响。1999年至2002年,河口区连续四年被授予“全省土地管理执法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全省土地执法模范县”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