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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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1年,河口区统计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股
2个行政股室,下设农村经济调查队、城市经济调查队和普查办公室3个事业股室,编制19人
,在职19人;2002年,编制20人,在职17人。

[综述]2001年,统计工作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深入开展“统计
工作质量年活动”,严格执行对主要经济指标下管一级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发挥统计信息
咨询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开展“四五”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工作;统计改革与建设取
得新进展。
2001年,统计工作全面提速,7月份对限额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
六大类经济指标提前3—5天上报;法制化建设取得新突破,防止弄虚作假和浮夸风的滋长和
蔓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取得新进展,完善小型及个体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抽样调查与城
镇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完善农村多目标抽样调查方法,规范样本轮换方法;“双基”建设
深入扎实,实现统计队伍网络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行为法制化、统
计服务优质化;继续教育成效显著,6月份组织全区102名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技能》知
识培训,11月份举办统计人员持岗培训班,新培训统计人员74人,60人换证。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2002年4月份,区统计局制定出台了《
河口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8月30日召开“双基”专题会议,东河政办发(2002
)66号文件转发《河口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部署统计工作规范
化建设,11月份,河口区“双基”建设活动顺利通过市统计局的检查验收。通过“双基年”
活动的开展,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巩固和加强。

[统计执法]2001年,集中抽查23个法人单位,查处统计违法行为6件,
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立案4起。2002年,4月份和9月份进行了两次统计执法检查,共
抽查法人单位22个,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立案8起,开具迟报记录30余份。

[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按照统计调查方法规定,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本单
位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的部署,2001年12月31日进行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山东
省人民政府决定,山东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登记工作提前到2001年11月1日组织实施。这
次普查涵盖了全区除油田外的所有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10月31日前完成普查准备阶段
,成立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开展普查试点,根据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编制普查底册;
2001年11月1日至2002年6月底正式组织普查登记,开展质量抽查、复查,审核普查表的填写
质量,完成数据处理及资料汇总上报;2002年7月至2002年12月底,建立更新区级基本单位
名录库系统,开展普查资料分析研究,编辑出版普查资料。普查结果显示,2001年末,全区
拥有各类法人单位620个,产业活动单位997个,个体工商户5654户。

[统计改革]根据在地统计原则,2002年2月27日,市政府(2002)批复0
12号批示河口区适当调整统计渠道,逐步将油田主体投资和多种经营企业纳入地方统计,市
长办公会第4—70次会议纪要要求,逐步理顺统计渠道,规范完善河口地区统计基层基础资料
,完善统计口径,全面反映河口经济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