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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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01年,制定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
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及《河口区依法治区第三个五年规划》,经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
次会议审议通过,区委、区政府行文转发全区。召开了区第十二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2001年10月15-2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四五”普法宣传周活动,并在10月20日,以城区为
宣传总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分站举行了“四五”普法启动集中宣传日活动,各单
位张挂横幅8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120余块,设立永久性宣传牌100余块,出动宣传车20余台
次,播放宣传磁带80余盘,现场解答群众咨询700余人次,散发普法宣传材料10万余份,受
教育群众达20万人次。全年共为领导干部法律专、本科班学员征订和发放专业教材3000余册
、作业3000余份,组织听课辅导10期,组织考试8场次。全区共有120余名社会青年报考了法
律专业自学考试,为在校学生、农村群众、乡镇领导干部上法制课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多人。
2002年,区普法办在全区农村开展了“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活动,把家庭各项建设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这一活动有利于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延伸到农村家庭,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农村的长期稳定。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四个检查组,依照《河口区 2002年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河口区200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标准》、《河口区农村“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检查验收标准》,对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的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在“12·4”普法宣传日活动中,以“学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主题,采取在定点(商业街两侧)集中设立宣传站、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并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进行宣传教育,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参加了宣传活动。200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区司法局荣立山东省集体二等功。
领导干部法学教育本科班举行了第二期开学典礼。全区已有115名领导干部获得中国政法大
学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有90名领导干部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专科段最后一学年学习,有90
名领导干部进入法律本科段第二学年学习。今年又有71名领导干部转升为法律本科,领导干
部高层次、系统化普法教育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全区561名科级干部、39名处级干部参
加了全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普法考核证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优秀率87%。根据
中宣部、中组部、司法部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区司法局举办了《
税收征管法》、《土地法》、《公路法》和《价格法》等大型专题法制讲座,收到良好的社
会效果。全区各级学校按照以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目标,以课堂为
主渠道,以课余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绝
大多数学校实现了法制教学有大纲、有教材、有教师、有课时的“四有”目标,大部分学校
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定期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在校学生法制教育逐步走向规范
化、制度化。
2002年,共征订《大众法制》360余份,为领导干部法律本、专科班学员征订和发放专业教
材5000余册、作业5000余份,组织听课辅导10期,组织考试8场次;全区有160余名社会青年
报考了法律专业自学考试;为在校学生、农村群众、乡镇干部共上法制课10场次,受教育人
数达12000多人。区司法局被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普法办授予“法学教育先进集体”荣誉
称号。

[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2001年,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律师工作有了长足
进步。一是严把办案质量关,注意发挥全所的集体优势,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二是严
格错案追究制度,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律师事务所先行赔偿,之后追究负有个人责任的
律师的责任;三是组织律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业水平;四是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的教育
,树立律师良好的职业形象;五是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代理费、
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和免费代写法律文书。全年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家,代理经济、民事案
件46件,刑事辩护29件,代写法律文书305份,解答法律咨询568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
损失1200多万元,办案业务量比去年增长15%。
2001年,公证处广开证源,扩大服务领域,积极介入当地政府的各项经济活动,为河口区招
商引资、水利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建筑市场招投标、政府采购、城市经营
改造等一系列工作提供公证服务,促进了河口区经济发展。在公证人员的努力下,河口区公
证处办证数量和业务收费逐年递增,办理公证事项也不断增加。全年共办理各类经济公证事
项75件,民事公证事项172件,社会经济效益1000多万元,解答法律咨询180多人次,修改重
大合同15份,提供法律援助1件(民事)。
2001年,河口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
、业务培训制度、社会联络制度、社会承诺制度、信访制度、案件管理制度、质量监督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注册管理制度。全年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法律咨询300余次,代理民事案
件7件,刑事案件1件,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2002年,律师事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家,代理经济、民事案件65件,其中法律援助9件
;刑事辩护22件,其中法律援助1件,代写法律文书226份,义务解答法律咨询628余人次,
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公证处拓宽证源,扩大服务领域,积极介入当地政府的各项经济活动,为河口区招商引资、
水利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建筑市场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一系列工作提供了
公证服务,促进了河口区经济发展。在公证人员的努力下,河口区的公证工作走在了全市的
前列,全市公证工作会议在河口召开,区公证处做典型发言,得到了市局领导和其他县区的认
可。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8件,其中民事56件,经济72件,解答法律咨询309余人次,
修改重大合同21份,提供法律援助2件(民事),办理公证涉及金额2000余万元。
区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河口区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指南》,明确指出了提供法律援助的服务
范围、受援对象、受援案件范围、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供的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可以
优先获得法律援助的条件、不予法律援助的情形及终止法律援助的条件等事项,将整个法律
援助过程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之下,确保真正需要援助的当事人得到法律的救助。2002
年法律援助中心解答法律咨询300余次,代理民事案件9件,刑事案件1件,共为当事人挽回
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基层基础工作]2001年,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中心在解决干群矛盾、民间
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各中心共调处民间纠纷97起,成功调处94起;
有效预防纠纷150余起;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9次;制止群众性上访9起;防止民转刑案件
5起;处理信访案件3起。
充分利用“148”宣传日做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在宣传活动中,现场解答法律咨询40多次,
散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全年共接听法律咨询电话632个,接待来访32人次,通过“148”协
办公证事务29件、律师事务9件,通过“148”减少纠纷47起。
稳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区1998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进
行登记,并分期分批进行回访,及时掌握他们的状况,有效地降低了重新犯罪率。
2002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
纷的新机制,坚持集中调处和经常调处相结合,强化预防和着力化解相结合,在河口区形成
了“组织建设网络化、处理矛盾快速化、调解纠纷法律化、业务开展制度化”的矛盾纠纷调
处新格局,真正成为化解农村、城区、油区、海上矛盾纠纷的有效载体,有力地维护了社会
稳定,促进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全区共建立司法调解中心7个,共有办公用
房42间,微机七台,汽车一部,摩托车九辆,各中心内设机构健全,均设立调解厅、司法所
、法律服务所、安置帮教办、“12348”值班室、信访接待、档案室等机构,并配齐了办公
设施。设置了普法宣传墙和司法调解中心政务公开栏;建立健全了《司法调解中心工作职责
》、《调解工作手册》、《调解工作纪律》及《调解人员工作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将
其制作成标准型展板,全部上墙,使调解中心的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以前村里管
不了,法院管不着,信访部门人员少、司法行政调解力量薄不好处理的矛盾问题都被纳入科
学规范的调处轨道,减轻了党委政府的工作压力。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营造以乡镇(办事处)司法调解中心为载体、以村(居)调
解委员会为基础的大调解格局。全区共有189个调解委员会,所有行政村(居)均有调解委
员会。2002年针对村委会调整的实际情况,调整了96个调解委员会。完善组织网络,健全调
解体系,将大量民间纠纷基本上消灭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越级、集
体上访事件基本得到遏制。
2002年,按照市局统一部署,“148”法律服务专线统一启用新免费号码“12348”。4月6日
,全区顺利开通了“12348”专线。区司法局组织协调电信、广播电视部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
宣传活动,让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知晓有事拔打“12348”。全年共接听法律咨询电话319个
,接待来访37人次,通过“12348”协办公证事务21件、律师事务15件,减少纠纷43起,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