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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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执法督查室。区综治办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两个单位合署办公,均为正科级编制,共设行政编制7个。2001年3月,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河口区610办公室,正科级建制,设行政编制3个,列区委序列,归口政法委管理。2002年5月,按照全区机构改革的要求,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区610办公室合署办公,共设行政编制 12个,内设政法委办公室、政法委综合室,有干部职工10人(其中内退人员2人)。

[工作综述]两年来,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区610办公室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重点,抓好热点,力克难点,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2001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2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001年,全区共立刑事案件330起,破案237起(含积案),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75人;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捕的案件148件242人,批捕126件200人;受理起诉案件161件268人,起诉130件235人;区人民法院审结刑事案件131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219人。
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是圆满完成了重要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亚太经合组织会议、各级“两会”及春节等重要会议和节假日期间,政法委高度重视,作为阶段性工作重点,全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建立了维护稳定工作报告制度,每天定时逐级上报稳定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加强110警力配置,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社会面的控制。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了重要时期大局稳定。二是不断深化“五长”联合接访活动,全年共组织“五长”联合接访12次,受理来访案件28起,接待来访群众54人次,处结28起,办结上级交办的重大信访案件2起,日常接访案件42起86人次,处结42起。三是处“法”工作扎实有效。3 月份,区委成立了处“法”工作常设性机构——河口区610办公室,配强配齐了工作人员。按照“控制在当地、拦截于外围、消灭于萌芽”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先后对2名“法轮功”顽固分子,5名不放心人员,及时采取了劳教、集中办班、送省教育培训班学习等措施,进行妥善处理。11月份,抓获一名散发非法传单的外籍“法轮功”练习者。对“法轮功”练习者建立了详细的档案,实行统一管理。调整充实了教育转化工作组成员,加强对“法轮功”练习的教育和转化。一年来,全区无一名“法轮功”练习者进京到省去市滋事,无一起自杀、自残、非法聚集等事件发生。

“严打”整治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4月13日,召开了全区社会治安工作会议,部署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成立了以区委书记韩吉顺同志为组长的“严打”整治斗争领导小组,成员部门30个。制定了《河口区“严打”整治斗争实施方案》。政法机关以“打黑除恶、治枪缉爆、追捕逃犯”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在 “严打”期间,全区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41起,抓捕犯罪嫌疑人143人,破案115起;查处治安案件406起547人;查处“黄、毒、赌”案件84起21人;收缴各类枪支160起。7月27日,公安机关成功告破“523”特大杀人案。6月份,对全区的治安混乱区块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了排查整治,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全区共排查出治安隐患6处,突出治安问题3个,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治理。 9月份,由区综治委牵头,油地军联合对孤岛地区的社会治安进行了集中整治,共取缔洗头(脚)房96家,查处非法从业人员200名,拆除非法建筑62处,清理整顿其它娱乐服务场所210处。9月份,省委督导组来河口督导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对孤岛地区的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三是大力开展专
项治理。加强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先后五次组织公安、计生、油区等有关部门对车站、城乡结合部及建筑工地、娱乐服务场所等处进行清查,全年共清查暂住人口5000户70000余人,清理“三无”人员5000余名。加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力度,消防部门全年共检查单位136个,下发《限期整改隐患通知书》60份,依法审核建筑工程15个,提出合理化建议40余条,全年共发生火灾24起,直接经济损失107万元,死1人,伤2人,同比分别下降50%、66%。
加大对城区、油区、农村、海上防控管力度。在城区的公共复杂场所、人口密集区设立了三个治安岗亭。招考了30名联防队员,成立了城区治安防爆大队,健全了城区四个居委会,进一步发挥居委会在城区治安防范中的作用。在海上,组建了由40人组成的海上治安联防大队,与边防部门共同维护海上治安,提高处置海上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了浅海、滩涂承包制度,减少各类矛盾隐患15起。对沿海秩序进行了集中整治,共组织行动5次,清查沿海务工
人员9000人,发现违法犯罪线索20余条,抓获各类霸头5名,确保了海上治安秩序的稳定。在农村,以基层“创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对四个治安后进村,派驻了4个工作组驻村做工作,进行重点治理。一年来,全区157 个村到达“四无”标准,达标率89%。在油区,政法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涉油犯罪的同时,从3月份起,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油区治安集中整治活动,油地双方共出动车辆60余台次,人员600余名,取缔乱接气182处,乱接电226处,非法用水16处,规范装表29块,清除油池22个,取缔土炼炉2处,查获非法运输油田物资17人,进一步巩固了油地联防联治、工农共建成果,有力地维护了油区治安的持续稳定。
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消除稳定隐患。各司法调解中心共受理各种矛盾纠纷98起,处结98起,处结集体上访4起,防止民转刑3起。积极配合区委处理群体性事件,先后4次由政法委牵头组成工作组,对由河口区太平乡刘村与沾化县边界纠纷引发的“918”事件、“523”事件以及新户乡东六合村集体上访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
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区委、区政府及时调整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油田驻河口的9个二级单位和济军生产基地的分管领导任综治委副主任,各乡镇、街道配强了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任综治领导小组组长,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半年、年终区综治委分别两次组织考核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
《2001年度河口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在考核中,有43个单位达到一类标准,20个单位、16个村(居)被区综治委、区委政法委、区人事局评为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村、居),河口街道办事处、区土地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区油区办被省综治委评为全省“创安”工作先进单位。自3月份起,在全区开展了创建优秀综治办活动,在全市验收中,各乡镇、街道综治办全部达到优秀标准。在政法系统内部继续抓好“争创”活动,7月份,组织全区政法干警开展“双学双考”活动,干警成绩优秀率达95%。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年来,没有发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政法各部门认真贯彻《政法机关为招商引资服务的实施意见》,在完成区委部
署的各项招商任务的同时,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将服务寓于招商之中,全力为经济建设服
务。
2002年,全区共立刑事案件280起,破案387起(含隐积案),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37人;区
人民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52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266人;区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捕的案件
150件218人,批捕132件193人,受理起诉案件171件287人,起诉143件238人。
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是做好重要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各级“两会”、省八次党代
会等重要时期,特别是在党的十六大期间,区委政法委《制定了河口区十六大期间安全保卫
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做好党的十六大期间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3次组织有关
部门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对62起不稳定因素实行了责任分工,对比较重大的29起实行
了区级领导包案,确保十六大期间不发生任何影响全局的问题。二是深入开展处“法”斗争
,按照“打防转揭”的总体工作思路,综合运用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处“法”工作。依托区
、乡、村三支帮教队伍,深入细致地开展教育转化工作,逐人制定帮教方案,展开教育攻坚
。始终抓好防范控制工作,在重要时期和特殊敏感时期,提前部署,把每一名“法轮功”练
习者控制在当地。对全区的有线电视线路分片包干,严密防范“法轮功”顽固分子进行电视
非法插播活动,83名原“法轮功”练习者,已有81名基本完全转化。三是切实做好“有关方面
人员”工作,区委政法委多次组织人事、民政、信访等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这项工
作,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一年来,没有发生任何影响大局的问题。四是不断深
化“五长”联合接访活动和日常接访工作。每月20日定期组织“五长”联合接访,全年共组
织“五长”联合接访12次,接访案件18起42人次,处结18起;日常接待信访案件54起96人次
,承办上访信15件。
深入开展“严打”斗争。按照“三个阶段”、“三条战线”的部署,进一步组织全区各级各
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行动,公安机关以“探组包案”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破案机
制,提高破案能力。相继破获了王永祥被绑架案,仙河特大抢劫、强奸、盗窃团伙案,李友
军、李友民涉黑团伙和以李朋、宋刚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案等一大批特大刑事案件。油地联合
召开了4次公捕公判大会,对80名犯罪分子,13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处理。
集中整治治安乱点。一是严厉打击“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组织公安、工商、文化等部
门对文化娱乐服务行业进行了四次专项检查治理,全年共查处黄毒赌案件34起71人,清理整
顿公共娱乐服务场所120余处,整顿旅馆、饭店300余家,清理违规小包厢280家。对规范的
娱乐服务场所,签定了《治安管理责任书》。二是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6月
份,出台了《区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在流动人口密集区建立
了5个服务站,配备了150名协管员。在孤岛、仙河地区油地军联合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该地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将流动人口信息全部输入公安部查比
系统,实行科学管理。按照“以房管人”的思路,严格落实了出租房屋责任制,对2557间出
租房屋统一订做门牌,建立档案。在暂住流动人口密集的城郊三义和村建起了100 套占地约
4万平方米的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小区,对流动人口实行集中管理。
进一步完善城区、海上、油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在城区
,建立起了以巡警为主、企警联合的200余人的专职巡逻队伍,采取警车、摩托车、徒步等
多种形式在城区街面进行巡逻。在居民区实行一楼一长、一片一信息员机制,在经济园区、
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建立了专门治安办,维护日常治安。自2002年1月份,公安机关组织
民警在城区开展了昼夜徒步巡逻,重点巡逻沿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学校、商贸
市场和居民楼区,2002年,河口城区共发生刑事案件91起,同比减少16起。区直各部门、单
位加强了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区综治办、公安机关等部门多次对各单位的夜间及节假日值班
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督促整改各类治安隐患30余处,2002年,对发生重大盗窃案件的一个
区直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二是加强了海上治安管理,加强海上治安巡逻大队建设,与公安
边防部门共同执行海上治安管理任务。加大海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全年共排查出海上
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并依法进行了处理。组织海洋渔业局、经贸局开展了四次大的海上安
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大力查处 “三无”、“三证不齐”等违规行为,减少了安全和治安隐
患。4月份,与沾化县综治委建立了维护稳定联席会议制度,妥善处理双方因边界纠纷引发
的各类问题。一年来,相继解决了刘村村民马向银新建房屋强行拆除案、新户乡丁家村渔
民与沾化县浅海护养业户之间的海域纠纷等9起大的矛盾纠纷,避免了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大了油区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区综治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定期研究包括油区治
安在内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对油地重大工作统一部署。在坚持油地军领导联席会议制度的同
时,建立了油地军综治办联席会议制度,区综治办、油田驻河口各二级单位综治办、济军生
产基地综治办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分析形势,部署工作。5至8月份
,油地军联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油区治安集中整治活动,共取缔盗窃天然气点300处,收
缴气管线1100米;取缔窃电点80处,收缴电力线500米;取缔窃水点36 处,收缴水管线3900
米;缴获被盗原油4吨。11月份,开展了油田区域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共组织集中统一
行动3次,清理整顿油区废旧物品收购站点31家,责令3家收购单位停业整顿,分期分批培训
收购人员126名。妥善处理油地矛盾纠纷,先后处理了滨河供水分公司殴打仙河镇四号桩地
区种地群众事件,新户乡丁家村村民与油田发生用电纠纷扣压油田车辆事件等,维护了油区
的稳定。
加大农村综合治理力度,筑牢维护稳定的根基。一是构建了农村财务管理新机制,消除农村
上访隐患,自2002年1月份起,在全区农村实行了“村财乡管、联村会计、核算中心”三位
一体的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机制,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减少了因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
访事件。二是加强乡镇、街道司法调解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每个调
解中心配备了3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全区178个村、村村建立调委会、选配260名调解员,
在各个片区设立了调解站,从乡镇、街道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中选配了36名兼职调解员,
逐步完善了化解矛盾的大调解网络。在工作中,采取定期排查和特殊时期集中排查相结合的
方式,严格实行了自上而下、层层排查,突出重点、集中排查,抓住苗头、超前排查,严格
制度、定时排查的“四排查”制度,在3、9月份,分别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集中开展
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年各司法调解中心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6起,调处76起,
彻底解决信访积案7起,防止民转刑5起,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7
月份,以“司法调解中心建设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
场会在河口区召开。三是深入开展基层“创安”活动。以基层创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
以农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及时调整了软弱痪散的村两委班子。加强街道居委会
建设,从机关干部中抽调24名干部充实到各社区居委会,组建了4个居委会党总支。全区178
个村(居)进一步充实了综治“五支”队伍。在农村,深入开展打“五霸”专项斗争,共打击
各类霸头12名,有 167个村(居)达到“四无”标准,达标率938%,比去年增长48个百
分点。通过多种形式,推动了“创安”活动向纵深发展,并涌现出了许多创安工作先进单位
,有2个乡(街道)、3个村(居)、3个区直部门被市综治委评为全市基层创安工作先进单位,
区土地局被省综治委评为全省“创安”工作先进单位。
大力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年共召开政法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四
次,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驾驭全局的能力。继续深化“
创满”活动,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2年度“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加强对干警的教育整顿,全年无一名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在机构改革中,政法部门的168名
中层干部全部实行了竞争上岗。加强对干警的培训,政法委制定了《2002~2006年政法干警
教育培训规划》,每年分批选送部分干警到高校参加培训。二是加强了综治领导机构建设。
全区机构改革后,区委、区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区综治委领导机构和综治成员部门,将油田
驻河口的9个二级单位、济军生产基地的分管领导纳入综治领导机构,将油田公安机关吸收
为区综治成员部门,对油地军和垂直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建立了油地维护稳定联席会议
制度、军地维护稳定联席会议制度、与周边市县维护稳定联席会议制度。7 个乡镇、街道全
部配齐了专抓政法、综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专职综治办副主任。全区178个村(居)进一步
完善了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五支”队伍。半年、年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区各乡
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部门《200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
考核中,有63个单位达到一类考核标准,17个单位、18个村(居)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全区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村、居),义和镇、区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先进单位。开展了公检法司等主要综治成员部门包乡镇、街道开展综治工作活动,7月
份区综治办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整顿;8月份,7个乡镇
、街道的综治办副主任全部参加了全市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培训,夯实了综治基层基础工作,
推动了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