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河口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2&A=2&rec=24&run=13

[概况]中共河口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
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区纪委为副
处级行政单位、区监察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2001年内设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
案件审理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宣传教育室和执法监察室等7个室,均为副科级行政单位,
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编制 13人。2002年设立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
业单位,隶属区纪委、监察局,编制6人。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编制 12人。

[工作综述]
2001年,积极开展“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七一”讲话和六中全会学习教
育活动及“学党章、守纪律、正党风”活动,组织全区股级以上干部统一收看了电视剧《一
代廉吏于成龙》和反腐倡廉吕剧《碧水长流》,全区472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学党章、学讲
话、学条规” 知识答卷活动。
全年清理核查清退干部职工多购多占住房63套,清理领导干部收受有价证券15418元,现金4
000元,支付凭证500元,设立的“981”廉政帐户存入现金3500元。
全年立查党纪案件20起,其中经济案6起,占立案总数的30%。处结20起,案件处结率100%,
处分违纪党员19人,涉及违纪金额2917万元,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795万元,乡镇办案6
个,办案15起,分别占乡镇总数和立案总数的86%和75%。
没收违法经营使用药品2260种次,价值31150元。全区累计减轻学生负担达10万元。全区农
民政策性减负额达40余万元,各项减负累计达300万元。
完成采购项目49个,实际完成合同金额118257万元,节约资金16047万元。以公开招标
方式组织大型工程项目2个,节约资金1052万元。全区71个党政机关、单位全部推行了政
务、财务公开制度。
对执收执罚部门进行“收支两条线”检查,取消收费项目4个,对乱收费资金全部予以没收
,对缴存国库、财政帐户不及时的5988万元限期进行了补交。共累计清查小金库9个,帐
外帐6包,违纪资金184193万元。对全区143个行政事业单位开设的216个银行帐户进行了
检查,共核准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开设和保留银行帐户99个,归并28个,撤销89个,减少幅度
达542%。
信息、稿件数量不断增加,中纪委采用1条,省纪委采用10条,市纪委采用13条,上报各类
稿件150余篇,国家级采用1条,省级采用3条,市级采用56条。撰写调研报告10篇,经验交流
文章5篇。
2002年,共清理借用公款单位22个,涉及93人,借款总额854万元,归还率达100%。对全
区70个科级领导班子和437名科级干部的廉政档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严格资金渠道和购车标准,批准购车23部,取消购车2部,延缓购车2部。2002年立案20起,
处结19起,处结率95%,办案乡镇7个,占全区乡镇总数的100%。全年查办万元以上案件8起
,要案1起,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08万元。
开展医生收受“红包”专项整治活动,医风医德明显好转。建立了“村财乡管、联村会计、核
算中心”三位一体的农村财务管理新模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
若干规定》,全区178个村委会全部实现了资金、帐务统管,代管资金达6687万元,压缩
干部管理经费和报酬328万元,各项非生产性开支也由原来的每年2316万元减少到149
5万元。全区共减轻农民负担总额207万元。全区25处中小学和幼儿园集中开展了教育系统行
风评议专项活动。
对全区36个部门的355项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确定保留256项,取消99项,减幅达27
9%。全区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全面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共取消收费项目98项,占所有收费
项目的39%。成立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撤销银行帐户66个,集中专户资金1700万元,加强
对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防止了在选人用人方面出现的
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全区政府采购金额2820万元,节约资金530万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
招标拍卖2宗,实现城市土地资产经营收益125万元。公开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19个,中标造
价11624万元,工程入市率、公开招投标率均为100%。
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成立了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督促各单位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
、首问负责制、同岗替代制等11项制度。
全年累计检查单位264个,检查涉及金额224773万元,为国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33万元
,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134件,协助建章立制609项,推广先进典型5个。
2002年全区共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信息300余条,其中市纪委采用37条,省纪委采用20
条(快讯8条,普刊9条,专报中纪委信息3条),省纪委领导批示1条,中纪委采用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