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2&A=12&rec=98&run=13

【综述】 2011年,河口地税分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突出税源管理、征收管理、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四个重点,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各项工作取得全面进步和发展。全年累计入库税收收入如下:含两税组织各项收入71924.8万元,同比增收13668.5万元,增长23.46%,其中:区级以下收入完成50300.8万元(一般预算收入,扣减上划数),同比增收6912.1万元, 增长15.93%。 不含两税组织各项收入67747万元, 同比增收14706.7万元,增长27.73%,其中:区级以下收入完成4 6123万元(一般预算收入,扣减上划数),同比增收7950.3万元,增长20.83%。

【税源管理】(一)规范重点税源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入库税款2213万元,其中:营业税入库税款1891万元。(二)全面做好“两税”划转和征缴工作。区地税分局立足实际,及早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耕、契”两税职能划转和征管工作的顺利实施。2011年,共完成“耕、契”两税3200万元。(三)提前完成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全年共有388 位纳税人进行自行申报,申报个人收入总额7754万元,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1126万元。(四)加强印花税等小税种征收管理。把印花税管理作为突破口, 大力加强控管, 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促进印花税收入大幅度增长。共征收印花税862.65万元,同比增长52.86%。

【税收征管】(一)巩固完善,深化微机定税。在对业户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力求微机定税工作公平、公正;在规定时间内对3429户个体工商业户完成微机定税核定工作,保证定期定额申报和“双委托”征收方式的正常进行。(二)把握重点,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强化监控督导,加强事后申辩调整,坚持月通报制度,发挥预警作用,及时发现执法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大限度地防范与化解税收征纳矛盾,规范执法行为。(三)抓好时机,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向纵深发展。抓住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契机,及时与“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等15个部门单位会签文件或协议,2011年,河口区社会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已达50个,拓宽综合治税的工作空间,在全区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网络,形成综合治税的工作合力。(四)严格依法治税,防范执法风险。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确保税收政策执行到位、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认真查找在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查深、查细、查透,针对存在问题,加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做好内控机制建设,完善收入质量管理机制,搭建数据监控分析平台,探索推进收入质量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税收执法】(一)强化监控督导。利用执法考核系统监控功能,提前对税收执法行为实施监控,督导征收局及时整改调整,防止过错行为发生。(二)加强事后申辩调整,消除客观性技术性过错行为。(三)坚持月通报制度,发挥执法考核对规范执法、防范风险、促进管理、保障权益、共建和谐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四)发挥预警作用,及时发现执法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大限度地防范与化解税收征纳矛盾,规范执法行为。

【纳税服务】(一)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通过开展多种活动,创建“税企同舟” 服务品牌。成立“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打造“维权360度”的专项品牌。全年共开展“维权服务阳光行”主题活动五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涉税问题1000多人次,发放维权服务宣传册、 12366常见问题解答汇编、纳税须知等宣传资料1500多本;在社区开展“维权服务进社区”活动,为下岗职工、残疾人等特困纳税人进行专项纳税辅导,送去暖税惠民服务。(二)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通过“税企联系卡”、“民生联系卡”,针对纳税人需求,进行特定的税收宣传,使宣传内容紧扣企业所需,为纳税人所用,使税法宣传效果落到实处。(三)加强对企业扶持力度。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手续从简,审批从快,优惠从高,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果。共对8户企业的减免税申请进行受理, 减免税额700余万元;对5户企业上报资产损失前扣除申请进行受理, 税前扣除资产损失408.04万元;对9户企业上报企业所得税税前备案类申请进行受理,企业所得税税前备案类申请金额297.65万元。

【基层建设】 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充分结合实际,以点带面,重点推进。(一)因地制宜实施集中办公。 推进河口中心税务所和义和中心税务所集中办公,8月份实现正式运转。(二)加强经费保障工作。坚持“勤俭节约、开源节流,把好钢用到刀刃上”的原则,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确保资金有效使用。(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面强化各项廉政措施的基础上,推出“三重一大”制度。“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纪检部门全程介入实施监督。在股级干部竞争上岗、中心税务所车辆购置、房屋修缮等重大工作中,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