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计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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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2011年,河口区计划生育协会按照省、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本着“突出特色、强化导向、民主制定、运作规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两委换届”为契机,围绕民生工程,出台一系列惠民政策。
夯实农村组织建设根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优化会员结构,规范基层组织;明确原则,充实内容,修订《村规民约》;严格考核制度,推动村民自治;五大工程齐头并进,财政倾斜促和谐计生。
(1)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2011年,市、区财政各承担50%,对独生子女死亡、大病、伤残,独生子女或双女户父母死亡家庭全部实现2000~5000元的救助,累计救助53户, 发放资金9.7万元,区、乡财政每年都投入生育关怀救助金,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大病、伤残、基层计生工作者困难家庭、困难计生家庭、老党员、老干部等)进行全面帮扶救助, 累计救助64户, 发放慰问帮扶资金4万余元。 在全区计生工作者中开展“人口关爱一日捐” 活动,累计募捐善款1.7万余元。利用省人口关爱基金共帮扶困难计生家庭21户,累计发放慰问帮扶资金2.1万元。
(2) 实行新农保计生家庭补贴工程。参加新农保的4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家庭的农村夫妇及独生子女伤病残、死亡家庭的农村夫妇均可享受此优惠政策。独生子女伤病残父母,在区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0元;独生子女死亡父母,在区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00元。
(3) 小康家庭创建工程。河口区在实施“小康妈妈示范工程”基础上由区计生协会牵头实施“小康家庭创建工程”。由区、乡、村计生协会帮助推荐选择能适合家庭妇女从事的“种、养、加”等农业致富项目。协调有关业务部门,提供致富项目与技术支持;协调有关金融部门提供资金支持,在金融部门优惠后的基础上,区镇街财政给于50%的贷款的贴息。 邀请工、青、妇组织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协会确定专人包户,及时解决困难,指导生产。
(4) 空巢家庭关爱工程。河口区开展空巢家庭关爱行动。通过实施助孕工程,快乐晚年工程和互帮互助工程,对部分经济困难空巢家庭,进行帮扶救助,有再生育需求的助其在孕,经济困难的给予生产帮助,帮其发展经济,稳定生活来源,对失去劳动能力的家庭,通过政府救助、社会募捐等形式发动全社会进行帮扶救助。
(5) 温情计生工程。为退出育龄期妇女免费取出宫内节育器,每年度随时调查退出育龄期带有宫内节育器的妇女,给予及时免费取出,并且术后做好跟踪服务,促进家庭和谐。实施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在孕前向育龄妇女(包括一胎、二胎)提供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单纯疱疹病毒等宫内病毒感染检测,推进优生工程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关爱妇女生殖健康,结合“五期”(青春期、婚前期、孕产期、避孕期、更年期)教育,通过印发宣传品、举办知识讲座或培训班、面对面咨询等方式,向育龄妇女宣传普及育龄妇女、更年期及男性生殖健康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6) 计生主任待遇保障再提高。建立专职计生主任保险保障制度。为符合条件在职的村居计生主任缴纳养老保险费,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对连任15年以上,年满50周岁离任的, 每人每年给予840元生活补贴,实行退休定补制。保障基层计生工作者工资待遇,河口区自2009年开始,村级计生专职主任工资在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50元基础上,区财政每人每年承担1000元,乡级财政每人每年承担不少于1050元,确保全区村级计生专职主任月平均工资不低于300元。在此基础上每年按照500元的幅度递增年工资,2011年达到年工资不低于4600元。并把此项待遇列入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