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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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政发〔201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我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现代物流是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为用户提供一体化服务的新兴复合型产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水平已成为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区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汇聚了大量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已初具发展现代物流业的产业基础和市场空间。但总体上我区物流业发展仍处于企业规模小、物流方式传统、信息化水平不高的粗放型、低水平阶段,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远不能满足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需求。当前,我区面临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双重机遇,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专业市场综合竞争力,提升区域经济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学规划、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企业运作”为原则,以先进物流技术和物流信息化为手段,以构建高效快捷、成本合理、产业带动效应大的区域性物流大系统为目标,以建设现代物流园区、引进和培育物流龙头企业和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为重点,依靠现代物流技术和物流组织方式的创新,积极整合物流资源,促进物流基础设施的合理衔接,优化供应链管理,努力提升制造业和物流业联动发展的能力,逐步把河口建成黄河三角洲及环渤海经济圈现代物流发展供应链的重要节点和中转站。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布局合理、信息畅通、管理规范、便捷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物流企业群体,建成层次分明、设施完备、功能完善、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主体的现代物流企业体系;现代物流业成为全区经济重要支柱产业, 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第三方物流占物流市场的比重达到50%左右,物流成本占全区GDP的比重每年以1%的速度递减,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处理用户物流信息的物流企业达到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推进综合性物流园区建设。
按照区域发展需要, 依托“一区五园”空间布局及城镇总体规划,重点规划建设4处综合性物流园区。
1、 黄河口渔业集散基地。依托东营国家级中心渔港,规划建设黄河口渔业集散基地,重点建设加工区、分拣区、包装区、交易区、保税区、仓储保鲜库、冷库、监测系统、信息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信息平台,将其打造成服务功能完善、货畅其流的环渤海地区最大的渔业集散基地。
2、 临港生活服务基地。以东营港扩建为契机,依托仙河、孤岛两镇,大力发展以原油、散货为重点的物流配送,积极发展海洋运输、国际贸易、现代物流、保税仓储、分拨配送及与之配套的中介服务业,形成黄河三角洲地区货物储运、商品进出口加工和物资集散的重要基地。同时,大力发展房地产、旅游、餐饮娱乐、教育医疗、休闲购物等生活性服务业,将其打造成为服务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胜利油田、济军生产基地的生活性服务基地。
3、 河口城区物流园。依托河口经济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以河口城区经营商家和河口经济开发区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配套建设会展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加工、包装和仓储、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建成区域性的货物存储、分拣、流通加工、 配货、送货的第三方物流转运基地。
4、 黄河口仓储物流园。依托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黄河口仓储物流园,配套建设仓储、装卸、搬运、分拣、包装、流通中心、配送中心、电子交易、运载设施、停车场等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其建成服务于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内企业,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区域性重要的工业原料及产品仓储中转中心。
(二)合理布局,推进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建设。按照产业配套和物流自身发展需要,合理进行空间布局,加强物流业发展与产业布局、节能降耗、交通设施等方面的衔接,全面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资源,集约使用土地,建设集仓储、配送、运输、包装、加工、信息服务等于一体的专业化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形成层次清晰、 布局合理、 运作高效的现代物流网络,为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以下简称“两业”联动)和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十二五”期间,重点规划建设富海物流基地、中海利兴现代物流中心、义和镇农资建材和绿色农产品集散地及“两业”联动示范基地,在河口城区、孤岛、仙河、义和、新户等城镇,依托批发市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规划建设相配套的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
(三)集聚资源,推进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空港、海港、铁路、公路等综合运输信息系统;完善公共信息查询系统、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信息系统;逐步整合政府、企业所掌握的各种物流信息资源,研究建立物流信息化统一标准及不同平台之间的接口标准,建立互联互通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体系,实现物流生产、包装、运输、装卸、仓储等各环节流程式、协同化无缝集成,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支持物流园区建立以交通货运信息、物流供需信息、网上物流在线跟踪、物流政策法规、物流投资项目查询等为主要内容的物流信息平台。鼓励物流企业运用先进的仓储管理、运输管理、货物分拨、电子订货等系统信息软件以及射频识别等装备技术,提高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和完善物流技术标准体系,贯彻物流基础设施、物流技术装备、物流管理流程、物流信息网络等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推广先进适用的厢式货车、专用车辆和仓储、装卸等标准化专用设备,提升物流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培育典型,积极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企业。选择神舟物流、富海物流、振华吊装、天意物流等现有成长性较好的物流企业,加强引导、扶持和服务,鼓励其进一步做大做强,逐步培育成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著名物流知名企业在我区设立区域总部,带动我区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加大物流企业整合力度,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方式进行战略重组,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和服务品牌。鼓励工商企业实施物流业务从主业中分离,扩大第三方物流市场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工商企业根据自身优势设立专业物流服务企业;鼓励物流企业与金融、通讯、流通等企业结盟,增强信息技术、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功能,提高现代物流企业市场竞争力。依据现代物流企业认定标准,对全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物流企业进行评估认定,确定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A级物流企业,作为区级重点扶持物流企业。
四、扶持政策
(一) 税收政策。
1、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将企业的物流资产从主业中分离,成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或者整体转让。 转让企业全部产权的,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 从制造企业剥离后的物流企业,其自用的生产经营房产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省地税局批准可给予定期减征或免征。其所购固定资产符合技术进步条件, 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经税务部门审核,可以加速折旧。
3、 鼓励物流企业托管置换制造企业物流要素,对制造企业将闲置物流设施以不动产、无形资产等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 4、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业务、仓储业务分包给其他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企业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基数,实行差额纳税。
5、 进口物流设备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要充分用好增值税转型等税收政策。
6、 加大对物流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物流企业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 允许其按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二) 财政金融政策
1、 区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物流重点建设项目、物流园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和规划编制项目、物流品牌企业、“两业”联动项目等给予重点扶持。
2、 对经备案从制造企业分离出来的物流企业,年营业(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以上一年度税收为基数,3年内分别将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50%、20%予以奖励;年营业(销售)额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的,三年内分别将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30%、15%予以奖励。
3、自2011年起,在我区新成立的建设标准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自开业年度起,对其新增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按税收入库级次,前三年每年给予100%的财政补助,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给予50%的财政补助。
4、自2011年起,在我区新成立的建设标准达不到A级以上标准,且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项目投用后, 三年内给予经营单位实际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70%的财政补助。
5、 各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鼓励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兼并重组、中外合资等途径筹集建设资金,引导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现代物流业。
(三)土地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集聚区内制造企业自营物流用地,对符合《河口区服务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用地政策,经批准后可以工业项目方式出让。物流项目用地内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物流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
(四)其他政策。有关部门要制定科学的城镇货车通行管理办法,为重点物流企业的小型配送车辆在城镇通行、停靠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完善农副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物流绿色通道政策。选择部分大型制造企业进行“两业”联动发展试点,探索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子。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全区物流业发展重大事项的研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区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重点抓好物流规划、产业政策、物流园区建设、物流信息化建设、重大物流招商引资项目等组织实施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出台配套措施,抓好本区域物流项目建设,实现现代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加快推进实施《河口区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物流业快速发展。
(二)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定物流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对引进符合条件的高级物流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加快物流管理人才、物流技术应用人才的培养,组织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为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研究建立物流统计指标体系,明确物流产业统计口径;建立健全现代物流业统计信息收集、研究和监测体系,实行季度汇总基本数据、年度汇总统计制度, 客观、 全面、真实的反映全区物流业的规模、结构以及发展水平。 (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物流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物流行业协会等
中介组织和研究咨询机构的作用,切实发挥物流市场规范和物流行业自律职能,协助做好物流行业战略和专业课题的研究,配合、推广物流行业标准,加强物流技术交流和物流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积极开展物流企业认证、项目评估、行业交流等活动,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型物流服务组织。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